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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9日下午,质检总局召开例行新闻发布会,总局新闻办公室主任李静发布了2014年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对中国出口企业影响调查情况、《关于深化京津冀地区进境动植物源性生物材料检验检疫监管改革的通知》、开展儿童用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查专项行动、2015年5月我国缺陷产品召回概况、2015年5月出入境检验检疫情况、电梯安全监管大会战工作进展情况6个方面的内容。以下为具体发布内容:
一、2014年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对中国出口企业影响调查情况
2015年2月,质检总局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2014年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对中国出口企业影响的问卷调查。调查采用了双层复合不等比例抽样法,依据HS编码,将被调查的出口企业划分为七大产品类别(农食产品类、机电仪器类、化矿金属类、纺织鞋帽类、橡塑皮革类、玩具家具类、木材纸张非金属类),从全国随机抽取了3146家出口企业,分布于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从企业所属行业、地区、性质、规模、出口国别、贸易损失、技术性贸易措施的表现形式等方面调查分析了企业遭遇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情况,并了解了出口企业获取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信息的途径、遭遇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时采取的做法、希望获取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的形式和途径以及在应对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方面对政府主管机构和中介组织的期望等。
此次调查共收到有效问卷3134份,回收率达到99.6%。根据调查结果推算,2014年有36.1%的出口企业受到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不同程度的影响;全年出口贸易直接损失755.2亿美元,比2013年增加93.2亿美元,占同期出口额的3.2%,比2013年上升0.2个百分点;企业新增成本222.2亿美元,比2013年下降20.3亿美元。
对中国企业出口影响较大的国家和地区排在前五位的是欧盟、美国、东盟、拉美、日本,分别占直接损失总额的32.8%、29.9%、8.1%、4.9%和4.6%。
受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影响较大的产品类别排在前五位的是机电仪器、化矿金属、纺织鞋帽、玩具家具、橡塑皮革,分别占直接损失总额的41.3%、20.4%、9.6%、8.2%、7.2%。
受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影响较大的省份排在前五位的是广东、浙江、山东、天津、江苏,分别占直接损失总额的31.4%、15.6%、13.9%、8.7%和6.1%。
抽样显示,主要贸易伙伴影响我国工业品出口的技术性贸易措施类型集中在认证要求、技术标准要求、标签和标志要求、包装及材料要求、工业产品中有毒有害物质限量要求等五个方面;影响农产品出口的技术性贸易措施类型集中在食品中农兽药残留限量要求、重金属等有害物质限量要求、微生物指标要求、加工厂和仓库注册要求以及食品标签要求等五个方面。
抽样还显示,技术性贸易措施被认为是继汇率之后企业在出口中遇到的主要障碍,继续受到企业的高度关注,出口企业在应对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的问题上普遍表现得更为积极、主动,“加强管理、自主创新,提高产品竞争力”成为企业在遇到国外技术措施或技术要求限制时的首选做法。
下一步,质检总局将继续做好技术性贸易措施的收集和分析工作,重点开展对欧盟、美国等对我国影响较大的国别技术性贸易措施研究;积极推动技术性贸易措施公共信息综合服务平台建设,不断完善技术性贸易措施应对体系,推动各级政府、行业协会发挥重要作用,帮助企业更有效的应对技术性贸易措施。
二、质检总局发布《关于深化京津冀地区进境动植物源性生物材料检验检疫监管改革的通知》
为推动我国生物产业和科研发展,质检总局自2013年12月起在北京开展了“中关村进境动植物源性生物材料检验检疫监管改革”试点工作(简称“中关村改革试点”)。一年多来,中关村改革试点工作目标明确、边界清晰、措施有力、成效显著,符合国家“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改革要求,形成了可推广、可复制的成熟经验。为进一步深化改革、促进我国生物产业转型升级、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2015年6月3日,质检总局发布《关于深化京津冀地区进境动植物源性生物材料检验检疫监管改革的通知》,决定在京津冀地区推广复制中关村改革试点经验,并深化进境动植物源性生物材料检验检疫监管改革。
《通知》明确,推广复制中关村改革试点5项经验,即分级授权审批、缩短审批时间、分批核销许可证、调整相关动物细胞系风险级别、调整SPF(无特定病原体动物)鼠境内隔离检疫措施。新增2项深化改革措施,即对进境动物诊断试剂实施分级分类管理;规范实验用啮齿活动物及其遗传物质检疫要求。
《通知》还明确,实施京津冀一体化3项举措:一是监管统一,各局统一开展相关检验检疫工作;二是结果互认,对符合条件的指定场所及时公开信息,并在京津冀三地互认;三是进口直通,对进境动植物源性生物材料,口岸实施符合性查验后,货物直接调至目的地实施检验检疫。
《通知》还提出4方面工作要求,即加强组织领导,强化信用管理,争取各方支持,及时跟踪评估。质检总局深化京津冀地区进境动植物源性生物材料检验检疫监管改革意义重大。为此,质检总局将统筹谋划,认真实施,并继续大胆探索,开拓创新,以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为全面深化动植检改革提供借鉴。
三、质检总局开展儿童用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查专项行动
2014年12月至2015年5月,质检总局集中部署开展了为期半年的儿童用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查专项行动(以下简称“儿童用品专项行动”),综合运用各种监管手段,加强儿童用品质量监管,促进消费环境改善,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此次儿童用品专项行动监督检查的重点产品是童装、童鞋、童车、玩具、儿童家具、儿童安全座椅、婴幼儿纸尿裤、婴幼儿奶瓶等与儿童健康安全密切相关的产品;重点企业是消费者投诉、媒体曝光、抽查不合格、伤害监测系统发现的儿童伤害案例、监督检查发现问题以及有其他质量违法行为记录的企业;重点查处对象是无证生产销售、不符合强制性标准、假冒伪劣、标实不符、“三无”标注等质量违法行为和制假黑窝点;重点区域包括儿童用品生产企业集中区、质量问题多发区、货物集散地和进口量大的口岸。 专项行动期间,质检系统共抽查检验童装、童鞋、童车、玩具、婴幼儿纸尿裤、儿童安全座椅等儿童用品7894批次,对抽查检验的422家企业生产的1065批次不合格产品依法进行了处理,其中已有346家企业整改合格。组织对实施强制性认证管理的玩具、童车等企业开展了全面清查,共清查CCC证书8840张,暂扣了280家企业的497张证书,撤销了141家企业的258张证书,查处认证违法案件20起。共出动执法人员24089人次,查处儿童用品质量违法案件102起,涉案货值154.4万元。对确定的156个重点区域开展了147次区域联合整治行动,涉及527家生产企业。组织开展标准宣贯活动371次,对3105家企业的8863名人员进行了质量培训。组织各类媒体宣传报道332次,印发各类宣传材料88257份,向社会广泛宣传儿童用品质量安全知识,促进产品质量社会共治。
四、2015年5月我国缺陷产品
召回概况
2015年5月,我国共有18家企业开展了27次召回活动,涉及车辆155.87万辆。其中受总局缺陷调查影响实施的召回活动共11次,涉及车辆131.38万辆,占5月份召回总数量的84.3%。
五、5月出入境检验检疫情况
5月截获进口质量安全不合格商品等情况。2015年5月,根据中国进出口商品质量安全风险预警和快速反应监管体系的信息平台统计,全国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累计截获进口质量安全不合格商品8370批,主要涉及金属矿产品、食品接触产品、机械成套设备等,目前,检验检疫机构已经依法对272起不合格商品采取退运或销毁措施,其余不合格商品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2015年5月,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对2.67万批废物原料实施检验检疫,计391.3万吨,19.03亿美元,检出不合格12批,计1207.12吨,59.4万美元。这些不合格废物原料,已全部移交海关实施退运。检验监管进口危险化学品9919批,计2829.91万吨、141.3亿美元,检出不合格561批,计46.38万吨,3.44亿美元。这些不合格的危险化学品,已全部根据具体情况督查企业采取救助包装等整改措施,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处理进口汽车缺陷275例,涉及车辆43512辆:其中召回17例,涉及车辆42841辆;口岸整改放行252例,涉及车辆665辆;口岸退运6例、涉及车辆6辆。全国共检验进口棉花458批,10.57万吨,货值共计1.94亿美元。经检验,对外出具品质索赔证书301份,品质索赔金额为230.55万美元,对外出具重量索赔证书367份,重量索赔金额为149.43万美元,两项共计对外索赔379.89万美元。
进境农产品有害生物截获情况。2015年5月,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在进境农产品检疫过程中共截获有害生物2285种75873次,其中检疫性有害生物148种6015次,一般有害生物2137种69858次。
按检疫业务类别统计,截获的有害生物主要来自货物检疫,占截获疫情总次数的70.76%。其次是集装箱检疫占11.16%,运输工具检疫占6.50%,木包装检疫占6.27%,旅客携带物检疫、邮寄物检疫等占5.31%。
按有害生物类别统计,截获的有害生物主要是昆虫,占总截获疫情次数的41.75%。其次是杂草占34.10%,真菌占 12.49%,其他检疫物占6.07% ,细菌、病毒、螨类、线虫占5.59% 。
按有害生物来源统计,截获的有害生物主要来自美国、澳大利亚、日本、巴西、加拿大、泰国、越南、哈萨克斯坦、俄罗斯、中国香港等主要贸易国家和地区。
针对发现的疫情,检验检疫机构依法作退运、销毁、除害处理等检疫措施,防止疫情传播扩散,并向国外通报,要求采取改进措施。
旅客携带物和邮寄物中禁止进境物截获情况。2015年5月,全国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从进境旅客携带物和邮寄物中共截获禁止进境物43188批次,其中从进境旅客携带物中主要截获水果、植物种子、种苗、活禽、肉干、动物骨骼、生物制品等,如福建局从旅客携带物中截获夹带在行李中的濒危物种——干海马,共计21只,重约310克;从进境邮寄物中截获了大批种子、濒危植物种苗、活体宠物、昆虫等,如上海局就在一个申报为“饼干”的国际邮包中截获了7条活体蛇,北京局在一个国际邮包中截获了6只昆虫,经初步鉴定为大王虎甲和蟋蟀。检验检疫部门共从上述禁止进境物中检出有害生物4136批次,包括重要检疫性有害生物,被称为“水果头号杀手”的地中海实蝇、四纹豆象、咖啡果小蠹、朱顶红短体线虫等,对上述截获物全部依法实施了销毁或退回处理。
六、电梯安全监管大会战工作进展情况
为推动各地电梯安全监管大会战工作进展,切实落实《质检总局电梯安全监管大会战工作方案》的各项要求,5月中旬至6月上旬,质检总局共派出9个督查组、31人次,对浙江、新疆、湖南、云南、青海、重庆、四川、贵州、湖北、天津10个省级质监部门进行督察。此次督察工作共抽查22个市(区、县)质监部门了解大会战进展情况,到35家电梯使用、维保单位现场查看隐患排查进展情况。
督查显示,1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均成立了各级电梯安全监管大会战指挥部,共成立指挥部1000余个,人员已经得到落实,并争取了一些补充经费。各地电梯隐患排查工作均按计划进行中,共排查存在隐患电梯17238台,已整治14450台。此次督查地区,目前,已有杭州、温州、长沙、重庆市渝中区4个市(区)初步建成电梯应急处置平台,有6个市电梯应急处置平台正在筹建中。
截至6月10日,全国31个省(含新疆建设兵团)上报了5月份工作开展情况。据统计,31个省15年以上老旧电梯79398台,使用和维护保养单位自查电梯1210983台,发现存在隐患的电梯60499台。其中,隐患已整改的46066台,存在隐患未整改的电梯中,采取监护措施的10678台,主动停用的3755台。制造单位跟踪调查上报存在问题的电梯1766台,已检查确认存在问题的电梯1625台,并已按要求部署使用和维护保养单位予以整改。
一、2014年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对中国出口企业影响调查情况
2015年2月,质检总局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2014年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对中国出口企业影响的问卷调查。调查采用了双层复合不等比例抽样法,依据HS编码,将被调查的出口企业划分为七大产品类别(农食产品类、机电仪器类、化矿金属类、纺织鞋帽类、橡塑皮革类、玩具家具类、木材纸张非金属类),从全国随机抽取了3146家出口企业,分布于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从企业所属行业、地区、性质、规模、出口国别、贸易损失、技术性贸易措施的表现形式等方面调查分析了企业遭遇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情况,并了解了出口企业获取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信息的途径、遭遇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时采取的做法、希望获取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的形式和途径以及在应对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方面对政府主管机构和中介组织的期望等。
此次调查共收到有效问卷3134份,回收率达到99.6%。根据调查结果推算,2014年有36.1%的出口企业受到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不同程度的影响;全年出口贸易直接损失755.2亿美元,比2013年增加93.2亿美元,占同期出口额的3.2%,比2013年上升0.2个百分点;企业新增成本222.2亿美元,比2013年下降20.3亿美元。
对中国企业出口影响较大的国家和地区排在前五位的是欧盟、美国、东盟、拉美、日本,分别占直接损失总额的32.8%、29.9%、8.1%、4.9%和4.6%。
受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影响较大的产品类别排在前五位的是机电仪器、化矿金属、纺织鞋帽、玩具家具、橡塑皮革,分别占直接损失总额的41.3%、20.4%、9.6%、8.2%、7.2%。
受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影响较大的省份排在前五位的是广东、浙江、山东、天津、江苏,分别占直接损失总额的31.4%、15.6%、13.9%、8.7%和6.1%。
抽样显示,主要贸易伙伴影响我国工业品出口的技术性贸易措施类型集中在认证要求、技术标准要求、标签和标志要求、包装及材料要求、工业产品中有毒有害物质限量要求等五个方面;影响农产品出口的技术性贸易措施类型集中在食品中农兽药残留限量要求、重金属等有害物质限量要求、微生物指标要求、加工厂和仓库注册要求以及食品标签要求等五个方面。
抽样还显示,技术性贸易措施被认为是继汇率之后企业在出口中遇到的主要障碍,继续受到企业的高度关注,出口企业在应对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的问题上普遍表现得更为积极、主动,“加强管理、自主创新,提高产品竞争力”成为企业在遇到国外技术措施或技术要求限制时的首选做法。
下一步,质检总局将继续做好技术性贸易措施的收集和分析工作,重点开展对欧盟、美国等对我国影响较大的国别技术性贸易措施研究;积极推动技术性贸易措施公共信息综合服务平台建设,不断完善技术性贸易措施应对体系,推动各级政府、行业协会发挥重要作用,帮助企业更有效的应对技术性贸易措施。
二、质检总局发布《关于深化京津冀地区进境动植物源性生物材料检验检疫监管改革的通知》
为推动我国生物产业和科研发展,质检总局自2013年12月起在北京开展了“中关村进境动植物源性生物材料检验检疫监管改革”试点工作(简称“中关村改革试点”)。一年多来,中关村改革试点工作目标明确、边界清晰、措施有力、成效显著,符合国家“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改革要求,形成了可推广、可复制的成熟经验。为进一步深化改革、促进我国生物产业转型升级、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2015年6月3日,质检总局发布《关于深化京津冀地区进境动植物源性生物材料检验检疫监管改革的通知》,决定在京津冀地区推广复制中关村改革试点经验,并深化进境动植物源性生物材料检验检疫监管改革。
《通知》明确,推广复制中关村改革试点5项经验,即分级授权审批、缩短审批时间、分批核销许可证、调整相关动物细胞系风险级别、调整SPF(无特定病原体动物)鼠境内隔离检疫措施。新增2项深化改革措施,即对进境动物诊断试剂实施分级分类管理;规范实验用啮齿活动物及其遗传物质检疫要求。
《通知》还明确,实施京津冀一体化3项举措:一是监管统一,各局统一开展相关检验检疫工作;二是结果互认,对符合条件的指定场所及时公开信息,并在京津冀三地互认;三是进口直通,对进境动植物源性生物材料,口岸实施符合性查验后,货物直接调至目的地实施检验检疫。
《通知》还提出4方面工作要求,即加强组织领导,强化信用管理,争取各方支持,及时跟踪评估。质检总局深化京津冀地区进境动植物源性生物材料检验检疫监管改革意义重大。为此,质检总局将统筹谋划,认真实施,并继续大胆探索,开拓创新,以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为全面深化动植检改革提供借鉴。
三、质检总局开展儿童用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查专项行动
2014年12月至2015年5月,质检总局集中部署开展了为期半年的儿童用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查专项行动(以下简称“儿童用品专项行动”),综合运用各种监管手段,加强儿童用品质量监管,促进消费环境改善,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此次儿童用品专项行动监督检查的重点产品是童装、童鞋、童车、玩具、儿童家具、儿童安全座椅、婴幼儿纸尿裤、婴幼儿奶瓶等与儿童健康安全密切相关的产品;重点企业是消费者投诉、媒体曝光、抽查不合格、伤害监测系统发现的儿童伤害案例、监督检查发现问题以及有其他质量违法行为记录的企业;重点查处对象是无证生产销售、不符合强制性标准、假冒伪劣、标实不符、“三无”标注等质量违法行为和制假黑窝点;重点区域包括儿童用品生产企业集中区、质量问题多发区、货物集散地和进口量大的口岸。 专项行动期间,质检系统共抽查检验童装、童鞋、童车、玩具、婴幼儿纸尿裤、儿童安全座椅等儿童用品7894批次,对抽查检验的422家企业生产的1065批次不合格产品依法进行了处理,其中已有346家企业整改合格。组织对实施强制性认证管理的玩具、童车等企业开展了全面清查,共清查CCC证书8840张,暂扣了280家企业的497张证书,撤销了141家企业的258张证书,查处认证违法案件20起。共出动执法人员24089人次,查处儿童用品质量违法案件102起,涉案货值154.4万元。对确定的156个重点区域开展了147次区域联合整治行动,涉及527家生产企业。组织开展标准宣贯活动371次,对3105家企业的8863名人员进行了质量培训。组织各类媒体宣传报道332次,印发各类宣传材料88257份,向社会广泛宣传儿童用品质量安全知识,促进产品质量社会共治。
四、2015年5月我国缺陷产品
召回概况
2015年5月,我国共有18家企业开展了27次召回活动,涉及车辆155.87万辆。其中受总局缺陷调查影响实施的召回活动共11次,涉及车辆131.38万辆,占5月份召回总数量的84.3%。
五、5月出入境检验检疫情况
5月截获进口质量安全不合格商品等情况。2015年5月,根据中国进出口商品质量安全风险预警和快速反应监管体系的信息平台统计,全国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累计截获进口质量安全不合格商品8370批,主要涉及金属矿产品、食品接触产品、机械成套设备等,目前,检验检疫机构已经依法对272起不合格商品采取退运或销毁措施,其余不合格商品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2015年5月,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对2.67万批废物原料实施检验检疫,计391.3万吨,19.03亿美元,检出不合格12批,计1207.12吨,59.4万美元。这些不合格废物原料,已全部移交海关实施退运。检验监管进口危险化学品9919批,计2829.91万吨、141.3亿美元,检出不合格561批,计46.38万吨,3.44亿美元。这些不合格的危险化学品,已全部根据具体情况督查企业采取救助包装等整改措施,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处理进口汽车缺陷275例,涉及车辆43512辆:其中召回17例,涉及车辆42841辆;口岸整改放行252例,涉及车辆665辆;口岸退运6例、涉及车辆6辆。全国共检验进口棉花458批,10.57万吨,货值共计1.94亿美元。经检验,对外出具品质索赔证书301份,品质索赔金额为230.55万美元,对外出具重量索赔证书367份,重量索赔金额为149.43万美元,两项共计对外索赔379.89万美元。
进境农产品有害生物截获情况。2015年5月,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在进境农产品检疫过程中共截获有害生物2285种75873次,其中检疫性有害生物148种6015次,一般有害生物2137种69858次。
按检疫业务类别统计,截获的有害生物主要来自货物检疫,占截获疫情总次数的70.76%。其次是集装箱检疫占11.16%,运输工具检疫占6.50%,木包装检疫占6.27%,旅客携带物检疫、邮寄物检疫等占5.31%。
按有害生物类别统计,截获的有害生物主要是昆虫,占总截获疫情次数的41.75%。其次是杂草占34.10%,真菌占 12.49%,其他检疫物占6.07% ,细菌、病毒、螨类、线虫占5.59% 。
按有害生物来源统计,截获的有害生物主要来自美国、澳大利亚、日本、巴西、加拿大、泰国、越南、哈萨克斯坦、俄罗斯、中国香港等主要贸易国家和地区。
针对发现的疫情,检验检疫机构依法作退运、销毁、除害处理等检疫措施,防止疫情传播扩散,并向国外通报,要求采取改进措施。
旅客携带物和邮寄物中禁止进境物截获情况。2015年5月,全国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从进境旅客携带物和邮寄物中共截获禁止进境物43188批次,其中从进境旅客携带物中主要截获水果、植物种子、种苗、活禽、肉干、动物骨骼、生物制品等,如福建局从旅客携带物中截获夹带在行李中的濒危物种——干海马,共计21只,重约310克;从进境邮寄物中截获了大批种子、濒危植物种苗、活体宠物、昆虫等,如上海局就在一个申报为“饼干”的国际邮包中截获了7条活体蛇,北京局在一个国际邮包中截获了6只昆虫,经初步鉴定为大王虎甲和蟋蟀。检验检疫部门共从上述禁止进境物中检出有害生物4136批次,包括重要检疫性有害生物,被称为“水果头号杀手”的地中海实蝇、四纹豆象、咖啡果小蠹、朱顶红短体线虫等,对上述截获物全部依法实施了销毁或退回处理。
六、电梯安全监管大会战工作进展情况
为推动各地电梯安全监管大会战工作进展,切实落实《质检总局电梯安全监管大会战工作方案》的各项要求,5月中旬至6月上旬,质检总局共派出9个督查组、31人次,对浙江、新疆、湖南、云南、青海、重庆、四川、贵州、湖北、天津10个省级质监部门进行督察。此次督察工作共抽查22个市(区、县)质监部门了解大会战进展情况,到35家电梯使用、维保单位现场查看隐患排查进展情况。
督查显示,1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均成立了各级电梯安全监管大会战指挥部,共成立指挥部1000余个,人员已经得到落实,并争取了一些补充经费。各地电梯隐患排查工作均按计划进行中,共排查存在隐患电梯17238台,已整治14450台。此次督查地区,目前,已有杭州、温州、长沙、重庆市渝中区4个市(区)初步建成电梯应急处置平台,有6个市电梯应急处置平台正在筹建中。
截至6月10日,全国31个省(含新疆建设兵团)上报了5月份工作开展情况。据统计,31个省15年以上老旧电梯79398台,使用和维护保养单位自查电梯1210983台,发现存在隐患的电梯60499台。其中,隐患已整改的46066台,存在隐患未整改的电梯中,采取监护措施的10678台,主动停用的3755台。制造单位跟踪调查上报存在问题的电梯1766台,已检查确认存在问题的电梯1625台,并已按要求部署使用和维护保养单位予以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