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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试行公设辩护人服务最为重要的法律基础是1999年《获得司法公正法》。基于保证辩护服务质量、控制法律援助成本等因素的考量,英国政府是公设辩护人服务的积极推动者。由于公设辩护人的双重身份困境及其与律师职业传统相悖等问题,英国试行公设辩护人服务也备受质疑。试行公设辩护人服务使英国刑事法律援助提供模式形成公设辩护人与私人律师并存的格局,二者的良性竞争有助于保障公民律师辩护权,这对于我国多元化刑事法律援助提供模式的建构具有借鉴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