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盗窃行为和贪污行为早在我国夏商时期便被封建立法所规制。而且,西方也将这两种行为作为危害性严重的犯罪行为给予打击。由于我国两千余年的封建社会标榜儒家文化,这就使官本位意识在中国的继存有着深厚的历史传统和现实文化基础。具体到我国刑法的立法和司法活动中,特别是在贪污罪和盗窃罪的法条设计中,官本位意识更是体现明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