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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实际情况来看,我国政府购买公共体育服务起步较晚,相关制度无论是在主体范围、市场准入还是监督机制、纠纷解决机制等各个方面都存在较多问题,这主要是由对制度构建的法理基础缺乏深入研究造成的,因此应当不断完善政府购买公共体育服务制度,扩大主体范围、健全市场准入规则、科学设置方式、强化监督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