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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交易谈判能力增强与提高的过程即新型农村社会经济制序型构的过程,亦是和谐农村社会制序型构的必要条件.农地产权重构及农民组织化程度的提高使得社会制度结构发生有利于农民阶层的变迁,从而对农村社会经济制序的演进摆脱对非绩效的轨道的路径依赖走上良性轨道有所助益,是提高农民交易谈判能力的主体变量.农民交易谈判能力的经济分析,必须考虑其伦理维度和道德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