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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鹤壁市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自觉扛起生态文明建设政治责任,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把矿山综合整治和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摆在重中之重位置,高起点谋划、高标准要求、高质量推进,探索走出了一条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
高位推进 矿山综合整治成效显著
鹤壁市坚持把矿山综合整治和生态修复作为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具体实践,作为事关鹤壁转型发展、人民美好生活期盼和高质量发展的重大政治工程,努力打造矿山生态修复治理的“鹤壁模式”。
强化组织领导。鹤壁市成立高规格露天矿山整治工作指挥部,研究制订《鹤壁市普通建筑石料矿山综合整治实施方案》《鹤壁市露天矿山综合整治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实施方案》等文件,细化工作任务,强化措施,实施台账管理,压实了工作责任。
探索整治模式。探索实行“政府主导、资产收购、有偿退出”模式,对主动退出开采的矿山企业,由县(区)政府制定退出方案,予以有偿退出;对不主动退出的矿山企业,采矿许可证到期后依法关闭,不予补偿;对列入综合整治范围而拒不整治,或不按要求整治、弄虚作假的,依法予以停产整顿,达不到要求的坚决依法予以关闭;对主动退出的,在企业认可情况下,聘请第三方对其资产进行评估,然后由政府通过招商引资形式,由国有企业统一收购。目前,全市37家企业全部关闭到位。
优化矿山布局。加强矿产资源规划与生态环境、安全生产等规划的衔接,坚持“关小上大”。2020年底,原有的37家中小型普通建筑石料矿山被整合为5個大型矿区。
提高综合效益。严格新建矿山准入标准,通过鼓励企业配套建设商砼、预制、装备式建筑等设备,推进开采、加工、深加工一体化、园区化,拉长矿山企业经济发展链条,提高综合效益。
严格监管 矿产资源管理规范有序
鹤壁市全面加强矿产资源管理,优化各类生态保护、资源开发利用布局,积极推进资源利用方式从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
建立联合执法机制。建立由政府牵头、自然资源、公安、检察等部门为成员的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判问题,开展联合执法,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全力推进“一网两长”制。建立以市委书记为总田(山)长、市长为副总田(山)长、主管副市长为田(山)长的市、县、乡、村四级田(山)长制,压实各级政府和自然资源管理部门责任。加强动态巡查,坚持物防、人防、技防共同发力,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网格化监管体系。
严格监管矿产资源。2017年以来,鹤壁市投入资金500余万元,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形式,对所有矿山企业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矿产资源储量年报和矿业权人信息公示核查及日常监管工作进行全方位监督,督促企业依法履行主体责任,确保矿产资源的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
创新方式 全域生态修复深入推进
鹤壁市以创建全国全域生态环保示范市、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为契机,抢抓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等战略机遇,大力推进全域生态修复。
坚持规划引领。在全省率先启动并编制完成《鹤壁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19—2035年)》,组织编制《鹤壁市全域国土空间生态保护修复规划(2020—2035年)》《鹤壁市“十四五”矿产资源规划》,统筹谋划森林、湿地、流域、农田、城市五大生态系统建设,系统推进矿山生态恢复治理与“全域植绿、绿满鹤壁”国土绿化工程。
压实责任链条。出台《关于加强露天矿山综合整治和生态修复的实施意见》,明确各级政府对本地历史遗留和责任主体灭失露天矿山整治负兜底责任,要求企业履行生态保护和修复义务。
多方筹措资金。构建“政府主导、政策扶持、社会参与、开发式治理、市场化运作”矿山地质环境恢复和综合治理新机制。2018年以来,通过PPP模式,吸引社会资金1.35亿元参与生态修复项目,治理面积3800亩。
系统综合治理。采用EPC总承包模式,聘请全过程咨询管理团队对南太行地区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项目进行管理,保证进度和质量。目前,工程已基本完工,验收工作正在有序开展。
下一步,鹤壁市将坚持不懈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扎实做好矿山综合整治和生态修复工作,持续擦亮高质量富美鹤城生态底色,为谱写新时代中原更加出彩绚丽篇章作出鹤壁应有贡献。
高位推进 矿山综合整治成效显著
鹤壁市坚持把矿山综合整治和生态修复作为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具体实践,作为事关鹤壁转型发展、人民美好生活期盼和高质量发展的重大政治工程,努力打造矿山生态修复治理的“鹤壁模式”。
强化组织领导。鹤壁市成立高规格露天矿山整治工作指挥部,研究制订《鹤壁市普通建筑石料矿山综合整治实施方案》《鹤壁市露天矿山综合整治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实施方案》等文件,细化工作任务,强化措施,实施台账管理,压实了工作责任。
探索整治模式。探索实行“政府主导、资产收购、有偿退出”模式,对主动退出开采的矿山企业,由县(区)政府制定退出方案,予以有偿退出;对不主动退出的矿山企业,采矿许可证到期后依法关闭,不予补偿;对列入综合整治范围而拒不整治,或不按要求整治、弄虚作假的,依法予以停产整顿,达不到要求的坚决依法予以关闭;对主动退出的,在企业认可情况下,聘请第三方对其资产进行评估,然后由政府通过招商引资形式,由国有企业统一收购。目前,全市37家企业全部关闭到位。
优化矿山布局。加强矿产资源规划与生态环境、安全生产等规划的衔接,坚持“关小上大”。2020年底,原有的37家中小型普通建筑石料矿山被整合为5個大型矿区。
提高综合效益。严格新建矿山准入标准,通过鼓励企业配套建设商砼、预制、装备式建筑等设备,推进开采、加工、深加工一体化、园区化,拉长矿山企业经济发展链条,提高综合效益。
严格监管 矿产资源管理规范有序
鹤壁市全面加强矿产资源管理,优化各类生态保护、资源开发利用布局,积极推进资源利用方式从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
建立联合执法机制。建立由政府牵头、自然资源、公安、检察等部门为成员的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判问题,开展联合执法,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全力推进“一网两长”制。建立以市委书记为总田(山)长、市长为副总田(山)长、主管副市长为田(山)长的市、县、乡、村四级田(山)长制,压实各级政府和自然资源管理部门责任。加强动态巡查,坚持物防、人防、技防共同发力,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网格化监管体系。
严格监管矿产资源。2017年以来,鹤壁市投入资金500余万元,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形式,对所有矿山企业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矿产资源储量年报和矿业权人信息公示核查及日常监管工作进行全方位监督,督促企业依法履行主体责任,确保矿产资源的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
创新方式 全域生态修复深入推进
鹤壁市以创建全国全域生态环保示范市、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为契机,抢抓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等战略机遇,大力推进全域生态修复。
坚持规划引领。在全省率先启动并编制完成《鹤壁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19—2035年)》,组织编制《鹤壁市全域国土空间生态保护修复规划(2020—2035年)》《鹤壁市“十四五”矿产资源规划》,统筹谋划森林、湿地、流域、农田、城市五大生态系统建设,系统推进矿山生态恢复治理与“全域植绿、绿满鹤壁”国土绿化工程。
压实责任链条。出台《关于加强露天矿山综合整治和生态修复的实施意见》,明确各级政府对本地历史遗留和责任主体灭失露天矿山整治负兜底责任,要求企业履行生态保护和修复义务。
多方筹措资金。构建“政府主导、政策扶持、社会参与、开发式治理、市场化运作”矿山地质环境恢复和综合治理新机制。2018年以来,通过PPP模式,吸引社会资金1.35亿元参与生态修复项目,治理面积3800亩。
系统综合治理。采用EPC总承包模式,聘请全过程咨询管理团队对南太行地区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项目进行管理,保证进度和质量。目前,工程已基本完工,验收工作正在有序开展。
下一步,鹤壁市将坚持不懈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扎实做好矿山综合整治和生态修复工作,持续擦亮高质量富美鹤城生态底色,为谱写新时代中原更加出彩绚丽篇章作出鹤壁应有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