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地理标志已经成为我国农业经济中的一支重要力量,无论对于振兴农业科技、保护生物的多样性,还是增强特色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都发挥着不容忽视的作用。地理标志自身的法律属性,决定了地理标志发展战略的复合性。应该将地理标志与商标、专利、植物新品种、版权等知识产权形态相结合,建立起地理标志知识产权的复合体系。为此,应该确立以会员制为基础的地理标志行业协会的中心地位,建立行业协会和使用企业的惠益分享机制,并在中央一级统一地理标志的立法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