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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金融公司是融资融券交易中转融通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设立证券金融公司在沟通货币市场和资本市场、扩大证券公司的融资融券渠道、分散市场风险等方面具有重要的功能和价值。通过与其他相似金融机构的制度比较,应将证券金融公司归为一种新型的非银行类金融机构。同时,在证券金融公司的制度构建上,应重点从证券金融公司的制度定位、立法形式、监管主体、业务范围等方面考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