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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是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有力保证。纪检监察机关要深入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目标任务,以规范基层干部权力运行为重点,以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农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充分履行党章赋予的神圣职责,为保障农村和谐贡献一份力量。
一、强化监督检查,使惠农政策落实到位
认真落实党在农村的各项政策、特别是惠农政策,是构建和谐农村的主要任务。纪检监察机关应强化监督检查,确保农民得益受惠。一是建立监督约束机制,确保政令畅通。把握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重点对象,有针对性地建立健全各项约束机制。坚持明查与暗访相结合,事前控制、事中监督、事后评估相结合,把党对农村的惠农支农政策落到实处,真正做到取信于民。二是推行听证考核制度,确立科学的政绩观。邀请群众对干部的政绩进行听证考核,变干部政绩由自己说了算、上级说了算为群众说了算。对在听证中被评议为“优秀”的干部予以表扬和重用,对被评议为“一般”或“较差”的干部进行诫勉谈话并酌情予以处理。三是开展行风评议活动,确保农村风清气正。针对新农村建设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深入开展行风评议、专项治理等活动。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发现和解决群众普遍关注、反映强烈的问题,并进一步改进工作、规范行为。去年以来,东海县有15个基层站所因评议成绩不佳而向所在党委、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写出书面检讨,4名站所负责人因评议不合格而引咎辞职。
二、充分发扬民主,使农民权益保障到位
逐步规范基层民主管理,充分发挥农民群众在新农村建设中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一是实行村务公开,保证村民的知情权。规范公开时间、公开内容、公开形式、公开程序,使各级政府支农惠农政策、新农村建设中资金使用情况及村里重大决策、重要事项等都能按规定对外公开,让村民得以及时、准确、广泛地了解涉及他们切身利益的事项及政策。二是推行村干部述职述廉、考绩评廉制度,保证村民的监督权。农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主任和基层站所负责人要进行述职述廉。乡镇党委、政府和各站所的主管部门组织考绩评廉,党员、村民代表要当场进行评议。对有作为、廉洁者奖励,对不作为、不廉者惩罚,建立组织有序、群众参与、科学规范的农村干部评价管理机制。三是完善民主决策,保证村民的参与权。建立健全党员议事制度和村民代表议事规则。与农民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事宜以及重大项目决策、大额资金使用等,均由村民代表会议决定。规范“村支两委”议事制度,按照先党内后党外、先党员后群众的程序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集思广益,民主决策,搞好农村各项建设。
三、加强作风建设,使发展环境优化到位
切实加强基层党员干部的作风建设,为构建和谐农村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一是提升新农村建设带头人的素质。对基层干部加大教育的力度,进行党纪条规、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使其增强判断是非的能力;进行农村政策、经济、科技知识教育,使其提升履行职责的能力。并树立勤廉典型,进行榜样教育,从正面提高农村干部的整体素质。二是切实转变乡村干部工作作风。建立健全切实管用的制度规定,探索从源头上加强乡村干部作风建设的有效途径。对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经常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坚决纠正少数干部工作方法简单粗暴、作风不实、办事不公和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三是扫清新农村建设中的人为障碍。纪监惩处工作要从农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入手,把着力点放在维护群众利益、减轻农村基层负担上。对在新农村建设中基层党员和干部违纪违法的案件,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的现象,坚决快速依法依纪严肃查处。2006年,东海县立案调查各类案件216件,给予党政纪处分146人,移送司法机关14人,挽回经济损失1000余万元,使新农村建设的环境进一步得到了优化。
四、畅通诉求渠道,使来访问题化解到位
农村信访稳定问题一直是制约新农村建设的瓶颈。要打破这一瓶颈,必须在机制体制、方式方法上不断探索、积极创新,畅通群众反映问题的渠道,方便问题的解决。我县主要做了以下三项工作:一是成立矛盾调处中心。在县乡村三级分别成立矛盾调处中心,把新农村建设中的不稳定因素解决在萌芽状态。聘请部分退休老干部、老党员、老教师作为基层党风监督员、矛盾调解员,受理群众来信来访。二是开展信访专题活动。将纪监工作的重心下移,重点解决新农村建设中农民反映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变群众上访为干部下访。在纪检监察干部中开展了“全委出访、全线下访、全力争做维护稳定和反腐败斗争忠诚卫士”主题活动。活动期间,查处重点信访案件65件,办结59件,确保息访27件,基本稳定的23件。县乡两级领导定期深入村组,现场解决各类纠纷积案513起,为农民提供生产生活帮助321项次,融洽了干群关系,促进了社会稳定。三是构建信访调处工作新格局。整合资源、强化监督、提高效率,加大对来信、来访的处理力度,逐步建立长效机制。对基层纪检监察机构进行改革,在农村设立工作室,作为县纪委的派驻机构,直接查处群众反映的各类问题。同时,把纪检监察信访工作纳入全县大信访体系,共建大调解、大防控信访工作新格局,为构建和谐农村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作者系中共东海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
责任编辑:袁文
一、强化监督检查,使惠农政策落实到位
认真落实党在农村的各项政策、特别是惠农政策,是构建和谐农村的主要任务。纪检监察机关应强化监督检查,确保农民得益受惠。一是建立监督约束机制,确保政令畅通。把握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重点对象,有针对性地建立健全各项约束机制。坚持明查与暗访相结合,事前控制、事中监督、事后评估相结合,把党对农村的惠农支农政策落到实处,真正做到取信于民。二是推行听证考核制度,确立科学的政绩观。邀请群众对干部的政绩进行听证考核,变干部政绩由自己说了算、上级说了算为群众说了算。对在听证中被评议为“优秀”的干部予以表扬和重用,对被评议为“一般”或“较差”的干部进行诫勉谈话并酌情予以处理。三是开展行风评议活动,确保农村风清气正。针对新农村建设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深入开展行风评议、专项治理等活动。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发现和解决群众普遍关注、反映强烈的问题,并进一步改进工作、规范行为。去年以来,东海县有15个基层站所因评议成绩不佳而向所在党委、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写出书面检讨,4名站所负责人因评议不合格而引咎辞职。
二、充分发扬民主,使农民权益保障到位
逐步规范基层民主管理,充分发挥农民群众在新农村建设中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一是实行村务公开,保证村民的知情权。规范公开时间、公开内容、公开形式、公开程序,使各级政府支农惠农政策、新农村建设中资金使用情况及村里重大决策、重要事项等都能按规定对外公开,让村民得以及时、准确、广泛地了解涉及他们切身利益的事项及政策。二是推行村干部述职述廉、考绩评廉制度,保证村民的监督权。农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主任和基层站所负责人要进行述职述廉。乡镇党委、政府和各站所的主管部门组织考绩评廉,党员、村民代表要当场进行评议。对有作为、廉洁者奖励,对不作为、不廉者惩罚,建立组织有序、群众参与、科学规范的农村干部评价管理机制。三是完善民主决策,保证村民的参与权。建立健全党员议事制度和村民代表议事规则。与农民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事宜以及重大项目决策、大额资金使用等,均由村民代表会议决定。规范“村支两委”议事制度,按照先党内后党外、先党员后群众的程序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集思广益,民主决策,搞好农村各项建设。
三、加强作风建设,使发展环境优化到位
切实加强基层党员干部的作风建设,为构建和谐农村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一是提升新农村建设带头人的素质。对基层干部加大教育的力度,进行党纪条规、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使其增强判断是非的能力;进行农村政策、经济、科技知识教育,使其提升履行职责的能力。并树立勤廉典型,进行榜样教育,从正面提高农村干部的整体素质。二是切实转变乡村干部工作作风。建立健全切实管用的制度规定,探索从源头上加强乡村干部作风建设的有效途径。对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经常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坚决纠正少数干部工作方法简单粗暴、作风不实、办事不公和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三是扫清新农村建设中的人为障碍。纪监惩处工作要从农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入手,把着力点放在维护群众利益、减轻农村基层负担上。对在新农村建设中基层党员和干部违纪违法的案件,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的现象,坚决快速依法依纪严肃查处。2006年,东海县立案调查各类案件216件,给予党政纪处分146人,移送司法机关14人,挽回经济损失1000余万元,使新农村建设的环境进一步得到了优化。
四、畅通诉求渠道,使来访问题化解到位
农村信访稳定问题一直是制约新农村建设的瓶颈。要打破这一瓶颈,必须在机制体制、方式方法上不断探索、积极创新,畅通群众反映问题的渠道,方便问题的解决。我县主要做了以下三项工作:一是成立矛盾调处中心。在县乡村三级分别成立矛盾调处中心,把新农村建设中的不稳定因素解决在萌芽状态。聘请部分退休老干部、老党员、老教师作为基层党风监督员、矛盾调解员,受理群众来信来访。二是开展信访专题活动。将纪监工作的重心下移,重点解决新农村建设中农民反映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变群众上访为干部下访。在纪检监察干部中开展了“全委出访、全线下访、全力争做维护稳定和反腐败斗争忠诚卫士”主题活动。活动期间,查处重点信访案件65件,办结59件,确保息访27件,基本稳定的23件。县乡两级领导定期深入村组,现场解决各类纠纷积案513起,为农民提供生产生活帮助321项次,融洽了干群关系,促进了社会稳定。三是构建信访调处工作新格局。整合资源、强化监督、提高效率,加大对来信、来访的处理力度,逐步建立长效机制。对基层纪检监察机构进行改革,在农村设立工作室,作为县纪委的派驻机构,直接查处群众反映的各类问题。同时,把纪检监察信访工作纳入全县大信访体系,共建大调解、大防控信访工作新格局,为构建和谐农村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作者系中共东海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
责任编辑:袁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