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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证据开示制度,是指控辩双方在庭审前相互展示证据,相互获取有关案件信息的一项制度,这是当事人主义审判模式发展到一定阶段,为了适应保障对控辩双方的“平等武装”,达到诉讼公正和效益的要求而逐渐产生的一种制度。它的基本要求是控辩双方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交换或展示各自持有的能证明其诉讼主张的各种材料,使得证据在庭审前得以明确和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