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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制度模式选择有其内在逻辑,既不全是自发的随意的,又不全是受制于政府意图;既有历史继承性(受现存的融资制度的影响),又深受经济结构、经济发展水平等内在因素对融资制度需求的影响;既是静态的均衡又是动态的均衡。中国转型经济中之所以依然将融资制度的模式选定为银行主导型融资制度安排,有两个原因:历史继承和实体经济发展对融资制度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