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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要加快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构建专业化、组织化、集约化、社会化相结合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随着国家政策的深入实施、承包土地经营权的流转和农村劳动力的转移,农民专业合作社、种养大户、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加速发展,已经成为现代农业发展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贷业务作为现代农业经济的核心,是助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加快发展的重要保障,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规模大、投入高,对银行信贷资金的依存度远高于传统农业,现行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贷供给模式难以满足其日益增长的金融需求。发现并解决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贷业务存在的问题,对深化现代农村金融制度改革、加快农业现代化发展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