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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回到小城的时候正是3月。江南的3月,柳絮纷扬,引得乘兴而来的过客与久未归家的归人以为误入了12月的北国,偶遇了一场意料之外的漫天大雪。
来接我的死党调侃道:“也不知道是谁写了一篇关于这里的文章,在网上火了,引了这么一大群文艺青年来围观。”
襄着厚厚的口罩和围巾的我靠在车窗玻璃上,茶色的玻璃给整个世界都蒙上一层暧昧模糊的颜色。那些纷纷扬扬的柳絮像是少年人欲言又止的心事,在风中起起落落,看似柔弱无所依凭,却又坚韧到无所畏惧。
停车的饭店在长安路,我们到的时候那里正在办一场婚宴,两个新人的名字像是双生的藤蔓,紧紧依偎在一起。那么喧嚣的喜悦和热闹,让我忍不住探头去看,却又忍不住在下一秒咳嗽出声,迅速地用围巾捂住了口鼻。
原来不管经过多少年,总会有那么一些东西,印入血脉,烙进骨髓,伴随着呼吸。它要你承认,它是你漫漫人生路里最初的悸动,也是那些不可再得的青春里,最后的缅怀。
2
16岁的时候,我很讨厌柳絮。
甲之蜜糖,乙之砒霜,别人眼中的美景,是每年3月间我脸上疹子的罪魁祸首。在最烂漫的两个月里,我不得不把自己裹在厚厚的围巾和口罩里,沉默而快速地穿过熙熙攘攘的人群。16岁的春光里,我的缄默,像是一种不合时宜的孤独。
那时我喜欢的事情很少,讨厌的事情却很多。我讨厌数学,讨厌天黑,更讨厌一个人。
学校的晚自习却偏偏将我最讨厌的这3件事连在了一起,晚自习结束在9点半,多数时间被不苟言笑的数学老师占用,再加上家常便饭的拖课,走出教室时往往已经是暗夜沉沉。
我回家必经的长安路是一条年久失修的街道,晦暗的路灯下,我总是一路头也不回地向前跑,剧烈的心跳声在胸腔里回荡,像一只咻咻喘气的野兽,让人觉得想要逃离却又无处可去。
遇见徐程,就是在这一年。
那天还是一样的黑夜,我捏着书包的带子不敢回头张望,总觉得身后有人。就在我几乎要叫出声的时候,却听到身后那个人开始有节奏地踩起落在路上的梧桐叶。
我用余光偷偷张望,发现那是一个男生,又瘦又高,穿白色的板鞋,在梧桐叶被踩破的一刹那,他的脸上会露出轻微的得意表情。
就像一个闯了祸却没被发现的小孩子。
我的心莫名安宁下来,梧桐叶被踩碎的声音始终跟随在我身后不远不近的地方,像远古时期战士敲出的鼓点,一点点驱散我心中那头可怖的野兽。
路灯的晦暗为这个夜晚蒙上了一层朦胧的暖色调,在我的余光和张望里,除了那个少年的轮廓愈加清晰外,我还听到了自己的心跳声。
咚,咚咚,好像一只怀揣着秘密四处逃窜的兔子。
3
我开始小心而热切地关注着有关那个少年的一切
他叫徐程,高我一级,住在和我邻近的小区。
他偏科,高三的理科老师提起他总是语有荣焉地说“我们徐程……”,语文老师提起他却往往恨铁不成钢。
他最经常去的是食堂的第5号窗口,打最大份的拉面,放醋放辣椒,不要香菜。
收集这些关于他的琐碎习惯让我心生欢喜,或许有了喜欢的人真的会让人更加温柔地看待这个世界,我以“长安”为笔名的投稿屡屡在校报发表。那些复杂晦涩的情绪被我寄诸于笔墨,冠以“长安”这个名字,仿佛在所有人面前进行了一场秘密的告白。
虽然故事的主人公,对此一无所知。
我依然在每天晚上放学后刻意地延迟10分钟,在看到徐程的身影时慌张而沉默地跟上去。夜晚10点钟的长安路上,我们总是隔着那一段不远不近的距离,他前行着,我追随着。
徐程有很多次若有所觉地回头查看,每每这个时候,我总是异常灵敏,装作一副路过的样子,然后在他回过头时,嘴角却又忍不住扬起。
梧桐树的叶子渐渐落光了,冬天的夜晚来得更加早,也更加寒冷,我却不再有一点畏惧。
心有猛兽,却细嗅蔷薇,我想,这都是因为对一个人的喜欢。
4
收到徐程的来信是在冬天的下午。
信封上的笔迹张扬洒脱,写着“长安收”,没有署名,但我知道那是谁。
我无比感谢学校印刷满分试卷的行为,为了省钱,每次月考的满分试卷都会印刷成两面,高二与高三各居一面。我曾经在无人的时候无数遍描摹徐程写在物理卷子上的字迹,一撇一捺都早已了然于心。
那封信被我小心地展开,逐字逐句地阅读。信很简短,是关于我刚刚发表在校报上的文章的,在那篇题目为《心有猛虎,细嗅蔷薇》的文章里,我写:喜欢是最温柔也最不可思议的力量,它让长夜开出无尽的烟花,使我心中的猛兽得以安眠。
那句话被徐程用钢笔字摘抄在信上,他写:我很喜欢这句话。而在信纸的最后,他写着“望回信”。
这封信让我一下午都处在一种忐忑的甜蜜里,我惊慌失措地想,他是不是知道我是谁了?可这个想法多么可笑,林安安和徐程,根本是八竿子打不着的人啊。
我撕毁了很多页信纸,最后终于写出一封让我满意的回信。将写着“长安给无名氏的回信”的信封放在收发室的那一瞬间,我忍不住开始想象徐程收到信的表情。
徐程的信让我的一天都处于一种高昂的兴奋里,这份好心情一直维持到了晚自习。在天色一点点黑下去的时候,我开始变得焦急。
讲台上的数学老师在讲解一道难缠的函数题,丝毫没有结束的意思。等他终于结束了这道题,已经离高三下课过去了10分钟。
我绝望地想,徐程不会在那里了,他一定已经走了,今晚我要一个人走过漫长的长安路。
可是没有。
徐程倚在离校门最近的路灯上,昏黄的灯光让我想起黑白电影里等待着恋人的男主角。他仿佛不经意地看了我一眼,然后转身不紧不慢地走向长安路。 他在等我。
迟钝地意识到这一点时,我睁大了眼睛。
我想,我喜欢的这个男孩,有一颗这个世界上最温暖的心。他早已经看破了我的小把戏,却没有说破。
我反复告诉我自己,他只是把我当作一个害怕独自走夜路的小女孩,他根本就不认识我。
可我的内心里,却像野地生出藤蔓。我想,哪怕有万分之一的可能,也许他会见到我,也许他会喜欢我呢?
5
这个万分之一的可能,炙烫得我无法安眠。
假若有一天我和徐程在现实生活中认识,哪怕他可能根本就不喜欢我,根本不知遒我就是“长安”,我也不希望他看到的是一个沉默阴郁的女孩。
我开始了艰难的改变。
我扔掉了衣柜里泛滥的黑白灰,不再在数学课上跑神发呆。我给自己定下了一个目标,每周至少认识一个陌生人,像每一个16岁的健康女孩那样努力地生活着。
与此同时,我和“无名氏”的通信也越来越频繁。
我们默契地没有提起交换电话和qq,书信纸墨的往来让人觉得安心而迷恋。徐程在信里抱怨高三的枯燥,讲男生宿舍里的趣事,告诉我想去的城市。
我总是要耗费高于一封回信很多倍的时间来回徐程的信,信里的“长安”俏皮灵动,有很多好朋友,她的生活里哪怕会有乌云,但最终陪伴着她的却总是阳光。
在这个冬天快要结束的时候,徐程提出了见面。
我拿着那封信不知所措,我想我应该答应的,相较于一年前的林安安,我开朗了很多,我变得更好了。
可心底却总有一种声音在朝我喊:不,你还不够好,你还可以更加优秀,你可以成为像“长安”那样可爱的女孩子。
我最终回信告诉徐程,我最近很忙,如果他很想见面,那就等高三第一次模拟考结束再说吧。
6
徐程最终回信,答应了我模拟考后第一天见。
为了这次不算遥远的见面,我开始了紧张的准备。不再熬夜,多吃水果,我甚至偷偷地化了一个拙劣的妆,对着镜子幻想着我们见面的那一天,我们会说些什么呢?
模拟考结束的那一天是一个大晴天,那天的天气很好,我却没有见到徐程。
我忘记了一件最重要的事情。
冬天过去了,柳树开出了属于这一年的柳絮。我躲在墙角处,看着那个少年倚在长安路的路灯旁,就像当初等待那个怕黑的女孩一样。
我却不能再向他走过去了,我的脸从昨夜开始发痒,现在已经是满脸的疹子。在长达两个月的春天里,我没有办法顶着这张脸去见那个我珍之重之的少年。
徐程在长安路等了整整3天。此后的两个月,我没有主动给他写信,也再没有收到一封来自他的信。
我喜欢的少年,始终有属于他自己的骄傲。
在我焦急地等待春天结束的时候,徐程接受了一所重点大学的保送。当他离开学校后,我失去了所有能够找到他的方法。
像每一段无奈的青春故事一样,布告栏里贴着的照片,成了关于这段秘密的最后回忆。
7
在那篇让无数人对这座小镇趋之若鹜的文章里,那个叫“无名氏”的作者写,柳絮其实是温暖的雪,他在这场大雪结束的时候认识了一个女孩,也在这场大雪开始的时候失去了她。
透过车窗玻璃,我望着那个出现在婚宴上的名字,那个名字很特别,很多年前,那个名字的主人曾告诉我,他的名字,是父母姓氏的结合。
徐程。
我望着从车窗外走过的徐程,他脸上的笑容真心而轻松,于是我也忍不住篓了起来。
很多年后的林安安,已经像当年的“长安”一样自信从容。她考上了自己想去的大学,有了自己的好朋友,也认真地谈过几场恋爱。
但她仍会偶尔想念那个在黑暗中等待着她的少年,她想她欠这个少年的,不仅仅是道歉。还有一份缺席太久的告白。徐程,我是林安安,我曾经非常非常,喜欢你。
长安路一片寂静。
回到小城的时候正是3月。江南的3月,柳絮纷扬,引得乘兴而来的过客与久未归家的归人以为误入了12月的北国,偶遇了一场意料之外的漫天大雪。
来接我的死党调侃道:“也不知道是谁写了一篇关于这里的文章,在网上火了,引了这么一大群文艺青年来围观。”
襄着厚厚的口罩和围巾的我靠在车窗玻璃上,茶色的玻璃给整个世界都蒙上一层暧昧模糊的颜色。那些纷纷扬扬的柳絮像是少年人欲言又止的心事,在风中起起落落,看似柔弱无所依凭,却又坚韧到无所畏惧。
停车的饭店在长安路,我们到的时候那里正在办一场婚宴,两个新人的名字像是双生的藤蔓,紧紧依偎在一起。那么喧嚣的喜悦和热闹,让我忍不住探头去看,却又忍不住在下一秒咳嗽出声,迅速地用围巾捂住了口鼻。
原来不管经过多少年,总会有那么一些东西,印入血脉,烙进骨髓,伴随着呼吸。它要你承认,它是你漫漫人生路里最初的悸动,也是那些不可再得的青春里,最后的缅怀。
2
16岁的时候,我很讨厌柳絮。
甲之蜜糖,乙之砒霜,别人眼中的美景,是每年3月间我脸上疹子的罪魁祸首。在最烂漫的两个月里,我不得不把自己裹在厚厚的围巾和口罩里,沉默而快速地穿过熙熙攘攘的人群。16岁的春光里,我的缄默,像是一种不合时宜的孤独。
那时我喜欢的事情很少,讨厌的事情却很多。我讨厌数学,讨厌天黑,更讨厌一个人。
学校的晚自习却偏偏将我最讨厌的这3件事连在了一起,晚自习结束在9点半,多数时间被不苟言笑的数学老师占用,再加上家常便饭的拖课,走出教室时往往已经是暗夜沉沉。
我回家必经的长安路是一条年久失修的街道,晦暗的路灯下,我总是一路头也不回地向前跑,剧烈的心跳声在胸腔里回荡,像一只咻咻喘气的野兽,让人觉得想要逃离却又无处可去。
遇见徐程,就是在这一年。
那天还是一样的黑夜,我捏着书包的带子不敢回头张望,总觉得身后有人。就在我几乎要叫出声的时候,却听到身后那个人开始有节奏地踩起落在路上的梧桐叶。
我用余光偷偷张望,发现那是一个男生,又瘦又高,穿白色的板鞋,在梧桐叶被踩破的一刹那,他的脸上会露出轻微的得意表情。
就像一个闯了祸却没被发现的小孩子。
我的心莫名安宁下来,梧桐叶被踩碎的声音始终跟随在我身后不远不近的地方,像远古时期战士敲出的鼓点,一点点驱散我心中那头可怖的野兽。
路灯的晦暗为这个夜晚蒙上了一层朦胧的暖色调,在我的余光和张望里,除了那个少年的轮廓愈加清晰外,我还听到了自己的心跳声。
咚,咚咚,好像一只怀揣着秘密四处逃窜的兔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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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开始小心而热切地关注着有关那个少年的一切
他叫徐程,高我一级,住在和我邻近的小区。
他偏科,高三的理科老师提起他总是语有荣焉地说“我们徐程……”,语文老师提起他却往往恨铁不成钢。
他最经常去的是食堂的第5号窗口,打最大份的拉面,放醋放辣椒,不要香菜。
收集这些关于他的琐碎习惯让我心生欢喜,或许有了喜欢的人真的会让人更加温柔地看待这个世界,我以“长安”为笔名的投稿屡屡在校报发表。那些复杂晦涩的情绪被我寄诸于笔墨,冠以“长安”这个名字,仿佛在所有人面前进行了一场秘密的告白。
虽然故事的主人公,对此一无所知。
我依然在每天晚上放学后刻意地延迟10分钟,在看到徐程的身影时慌张而沉默地跟上去。夜晚10点钟的长安路上,我们总是隔着那一段不远不近的距离,他前行着,我追随着。
徐程有很多次若有所觉地回头查看,每每这个时候,我总是异常灵敏,装作一副路过的样子,然后在他回过头时,嘴角却又忍不住扬起。
梧桐树的叶子渐渐落光了,冬天的夜晚来得更加早,也更加寒冷,我却不再有一点畏惧。
心有猛兽,却细嗅蔷薇,我想,这都是因为对一个人的喜欢。
4
收到徐程的来信是在冬天的下午。
信封上的笔迹张扬洒脱,写着“长安收”,没有署名,但我知道那是谁。
我无比感谢学校印刷满分试卷的行为,为了省钱,每次月考的满分试卷都会印刷成两面,高二与高三各居一面。我曾经在无人的时候无数遍描摹徐程写在物理卷子上的字迹,一撇一捺都早已了然于心。
那封信被我小心地展开,逐字逐句地阅读。信很简短,是关于我刚刚发表在校报上的文章的,在那篇题目为《心有猛虎,细嗅蔷薇》的文章里,我写:喜欢是最温柔也最不可思议的力量,它让长夜开出无尽的烟花,使我心中的猛兽得以安眠。
那句话被徐程用钢笔字摘抄在信上,他写:我很喜欢这句话。而在信纸的最后,他写着“望回信”。
这封信让我一下午都处在一种忐忑的甜蜜里,我惊慌失措地想,他是不是知道我是谁了?可这个想法多么可笑,林安安和徐程,根本是八竿子打不着的人啊。
我撕毁了很多页信纸,最后终于写出一封让我满意的回信。将写着“长安给无名氏的回信”的信封放在收发室的那一瞬间,我忍不住开始想象徐程收到信的表情。
徐程的信让我的一天都处于一种高昂的兴奋里,这份好心情一直维持到了晚自习。在天色一点点黑下去的时候,我开始变得焦急。
讲台上的数学老师在讲解一道难缠的函数题,丝毫没有结束的意思。等他终于结束了这道题,已经离高三下课过去了10分钟。
我绝望地想,徐程不会在那里了,他一定已经走了,今晚我要一个人走过漫长的长安路。
可是没有。
徐程倚在离校门最近的路灯上,昏黄的灯光让我想起黑白电影里等待着恋人的男主角。他仿佛不经意地看了我一眼,然后转身不紧不慢地走向长安路。 他在等我。
迟钝地意识到这一点时,我睁大了眼睛。
我想,我喜欢的这个男孩,有一颗这个世界上最温暖的心。他早已经看破了我的小把戏,却没有说破。
我反复告诉我自己,他只是把我当作一个害怕独自走夜路的小女孩,他根本就不认识我。
可我的内心里,却像野地生出藤蔓。我想,哪怕有万分之一的可能,也许他会见到我,也许他会喜欢我呢?
5
这个万分之一的可能,炙烫得我无法安眠。
假若有一天我和徐程在现实生活中认识,哪怕他可能根本就不喜欢我,根本不知遒我就是“长安”,我也不希望他看到的是一个沉默阴郁的女孩。
我开始了艰难的改变。
我扔掉了衣柜里泛滥的黑白灰,不再在数学课上跑神发呆。我给自己定下了一个目标,每周至少认识一个陌生人,像每一个16岁的健康女孩那样努力地生活着。
与此同时,我和“无名氏”的通信也越来越频繁。
我们默契地没有提起交换电话和qq,书信纸墨的往来让人觉得安心而迷恋。徐程在信里抱怨高三的枯燥,讲男生宿舍里的趣事,告诉我想去的城市。
我总是要耗费高于一封回信很多倍的时间来回徐程的信,信里的“长安”俏皮灵动,有很多好朋友,她的生活里哪怕会有乌云,但最终陪伴着她的却总是阳光。
在这个冬天快要结束的时候,徐程提出了见面。
我拿着那封信不知所措,我想我应该答应的,相较于一年前的林安安,我开朗了很多,我变得更好了。
可心底却总有一种声音在朝我喊:不,你还不够好,你还可以更加优秀,你可以成为像“长安”那样可爱的女孩子。
我最终回信告诉徐程,我最近很忙,如果他很想见面,那就等高三第一次模拟考结束再说吧。
6
徐程最终回信,答应了我模拟考后第一天见。
为了这次不算遥远的见面,我开始了紧张的准备。不再熬夜,多吃水果,我甚至偷偷地化了一个拙劣的妆,对着镜子幻想着我们见面的那一天,我们会说些什么呢?
模拟考结束的那一天是一个大晴天,那天的天气很好,我却没有见到徐程。
我忘记了一件最重要的事情。
冬天过去了,柳树开出了属于这一年的柳絮。我躲在墙角处,看着那个少年倚在长安路的路灯旁,就像当初等待那个怕黑的女孩一样。
我却不能再向他走过去了,我的脸从昨夜开始发痒,现在已经是满脸的疹子。在长达两个月的春天里,我没有办法顶着这张脸去见那个我珍之重之的少年。
徐程在长安路等了整整3天。此后的两个月,我没有主动给他写信,也再没有收到一封来自他的信。
我喜欢的少年,始终有属于他自己的骄傲。
在我焦急地等待春天结束的时候,徐程接受了一所重点大学的保送。当他离开学校后,我失去了所有能够找到他的方法。
像每一段无奈的青春故事一样,布告栏里贴着的照片,成了关于这段秘密的最后回忆。
7
在那篇让无数人对这座小镇趋之若鹜的文章里,那个叫“无名氏”的作者写,柳絮其实是温暖的雪,他在这场大雪结束的时候认识了一个女孩,也在这场大雪开始的时候失去了她。
透过车窗玻璃,我望着那个出现在婚宴上的名字,那个名字很特别,很多年前,那个名字的主人曾告诉我,他的名字,是父母姓氏的结合。
徐程。
我望着从车窗外走过的徐程,他脸上的笑容真心而轻松,于是我也忍不住篓了起来。
很多年后的林安安,已经像当年的“长安”一样自信从容。她考上了自己想去的大学,有了自己的好朋友,也认真地谈过几场恋爱。
但她仍会偶尔想念那个在黑暗中等待着她的少年,她想她欠这个少年的,不仅仅是道歉。还有一份缺席太久的告白。徐程,我是林安安,我曾经非常非常,喜欢你。
长安路一片寂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