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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意义上的法律样式是特定时空条件下相对静态和绝对动态中社会生活和法律文化在深层结构和表层映象上所形成的法制体系宏观运作和法律实践凝结成的宏观程序。在同一时域下的不同空域,在不同时域的同一空域,判例法、成文法和混合法是可以独立存在的。中国法律样式的过渡和变迁经历了一个否定与融合的过程,是民族传统、文化背景、社会形态、地理环境、法律文化共同作用的结果,体现了中华法系传统上的相对封闭成长和近代吸收变法的成果和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