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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数字时代的来临,人们形成了从互联网上拷贝、下载、观看影视作品等数字化生活方式,但是,在我国却没有形成为数字产品付费的意识。数字产品给我们生活带来了舒适与便利,但当我们处于另一种角色——著作权人时,这种数字化大发展同样便利了盗版产业,维权更加不易。文章对数字时代版权制度的发展趋势进行研究和探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