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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月1日起,上海将开展增值税改革试点,目前征收营业税的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将改为征增值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两部委公布的《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财税[2011]110号)明确,在现行增值税17%标准税率和13%低税率基础上,新设11%和6%两档低税率,交通运输业等将适用于11%的税率,部分现代服务业将适用于6%的税率。本次税改目的是降低相关企业的税负,避免重复征税,促进经济关系的理顺,有助于上海现代服务业的发展,适应税制改革发展的潮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