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旅游的"艾斯特"定义在旅游学界影响深远,但这一定义从形式和本质上都难以正确地揭示"旅游"的内涵和外延。按照定义的定义,从"行为创造学"的新视角来考察,旅游应该定义为"人们暂时离开固定住所去寻求精神上满足或享受的活动"。相应地,旅游学就是"研究人们暂时离开固定住所去寻求精神上满足或享受活动的过程、特点、规律和方式的科学"。这样,就可以澄清由于对"艾斯特"定义的误识和错误的思维定势而导致的"旅游学"概念、学科性质及其定位的混乱,从而对旅游学学科和旅游业的发展起到一定的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