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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小城镇建设己经成为新农村工作的重头戏。据统计调查显示我省(河北省)一些山区县小城镇建设虽然取得了一定进展,但由于经济基础相对薄弱,城镇化进程相对缓慢,障碍因素复杂,与加快现代化步伐、实现城乡一体化要求仍存在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
关键词:小城镇;建设;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对策分析
中图分类号:TU984文献标识码: A
一、更新观念,找佳定位
当前一些山区县的基层领导干部对加快小城建没进程存在着三种模糊认识:一是认为农村城镇化建设困难重重,畏难情绪较重;二是认为农村城镇化就是铺摊子、搞投入;三是认为一个县推动农村城镇化就是要发展县城,其它建制镇规模小、吸纳功能差,就谈不上城镇化建设,没有把城镇化作为带动农村经济发展,推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措施。这些思想观念上的误区,已成为制约城镇化建设的瓶颈。要走出以上误区,谋求小城镇建设的建康发展,首先,要找准定位,明确目标。其次,要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小城镇建设不可能一蹴而就,之竿见影。因此,一些山区县发展小城镇建设就是抓中心、谋大事意识和长效意识,多作些实实在在的基础性工作,不可盲目求快求大。要改革现行政绩考核制度,建立综合的小城镇建设评价体系,对建制镇单独进行考核。
二、加快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为农民走出土地积聚实力
没有产业支撑的城镇化建设是很难成功的。国内一些发展成功的小城镇也大多以产业支撑。如我省白沟镇、浙江桥头镇依托第三产业兴镇;苏州周庄、昆山等乡镇受益于旅游开发;山东潍坊和湖北襄樊等乡镇以农业产业化作为发展和建设的龙头兴市。作为山区资源型农业县的行唐县,近年来发展“两红一白"三大产业,区域特色己经形成,但与推进农村城镇化建设的要求相比差距还很大,农业生产率还不够高,产业化经营还不成熟,农民对土地的依赖仍很强。因此,山区农业县应重点引导农民加快农业结构调整,推进产业化经营。具体应抓好五个方面的工作:一要促进产业区域化布局、规模化种养。通过完善规划、政策扶持、宣传引导等措施,提高农业生产率。二要加快科技园区建设。以建制镇和重点产业小区为中心完善科技信息市扬购销服务体系,建立科技园区,真正“干给农民看,带着农民干",推进农业结构调整。三要大力培育和发展产业龙头。同时,要加快龙头企业产品调整,推进企业升级换代,培养名牌企业和名牌产品,以名牌企业带动经济发展。四要加快实施农业标准化工程。政府相关部门应引进推广农产品种植规模化、包装规格化、重量等级化、质量标准化技术,并示范带幼传统农业向现代化农业转变,加快农廿的外向型发展。五要大力培肓和发展各类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要依靠产品加工龙头、大户、经纪人、专业市场、基地建设组织,发挥农民和企业在经济发展甲的主体作用,提高农民生产活动的组织化程序和自我管理、自我服務能力。同时,积极鼓励、有效组织农民到城镇务工经商,发展“劳务经济”。
三、实施“工业进园”战略,提高城镇化水平
工业化是城市化的基础。有关资料表明,乡镇企业向城镇集中,基础设施可以节约10%,土地可以节约15℅,污染治理费可以节约50℅。同时,加快工业化集中发展进程,还可以带动第三产业的快速发展。因此城镇化必须与工业化紧密结合起来,实施“工业进园"战略,通过工业化带动城镇化水平的提高。要实施这一战略,一要科学规划。严格按村镇规划建设工业园区,如行唐口头镇可根据实际,建立红枣加工区、矿业开发区等,并要求新上项目一律进园,提供相应的配套设施。二要完善政策。实行以乡促镇,抓住乡镇企业第二次创业的机遇,用实实在在的优惠措施吸引乡镇企业走出农村进入城镇,创建大企业,培育优势产业吸纳农村剩余劳动力,带动城镇化健康发展。三要加大招商力度,发展高、新、尖项目。山区农业县应立足本地资源优势,围绕发展农产品深加工企业,切实加大项目建设力度,实现增值增效,增强对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吸纳能力。四要有序推进。要制定出远近计划,分期分批逐步完成现有企业搬迁入区。
四、科学规划,有序操作,提高农村城镇化建设的总体水平
必须坚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突出特色,适度超前"的原则,围绕发展壮大主导产业,对小城镇规划进行精心编制实施。一要前瞻未来,长远规划。认真完善现有小城镇规划,规划深度达不到要求的要调整完善,不适应发展需要的城镇规划要重新编制,对小城镇进行合理定位,立足要要高起点、高标准,要科学安排住宅、商贸、文化教育、基础设施和公用设施等方面建设,要充分把握自然要素赋予城镇的特色,体现时代特征。二要长远结合,分步实施。坚持阶段性工作和长期性工作相结合,有计划、有步骤地分步实施,达到“建一段、成一段、建一片、成一片”的城镇化建设目标。县城建设要强化精品意识,增强城镇的聚集功能,要充分发挥小城镇得天独厚的发展条件,增强小城镇的产业、人才、资金和信息的聚集功能。要壮大乡级规模,确立“乡转镇,镇快走"的工作重点,根据人流分布和资源要素分布确定发展方问。三要着眼资源特色。以行唐县口头、南桥、上碑三个建制镇为例,三镇均为商贸型小城镇,依托农贸市场全面发展,企业带动力很差,还处于小城镇建设的萌芽期。因此,在城镇化发展上应依托当地资源优势,建设企业带动型小城镇。如口头镇现已着手发展红枣产业,建成了专业批发市场,今后应重点完善政策,把分布于本区域的红枣加工企业、矿石加工企业集中到镇区,建成工业小区,为工业企业发展创造各种软硬条件,从而带动第三产业发展。四要立足当前,尽力而为。坚持有多少钱,办多少事的原则,对目前资金短缺、条件不成熟的项目,留待将来开发建设,力避不切实际的“面子"工程、“政绩”工程。
五、探索建立多形式、多元化、多渠道城镇化市场投入机制
山区县发展小城镇,关键要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力度,但地方财政沒有富裕资金保证建设。应该创新机制,把小城镇作为资本来经营,拓宽融资渠道,积极广泛地吸纳社会闲散资金,共同开发小城镇。一要搞活土地使用权。把土地作为经营城镇的核心内容,对新增建设用地,要按照“统一规划,统一征用,统一开发,统一出让,统一管理”的五“统一”原则,由政府支配土地一级市场,强调一个口子进,一个口子出。要建立土地储备中心,对储备土地搞好先期开发,通过配套水、电、路和排水、排污管线,增强土地的产凝聚力和市场吸引力。对经营性用地,一律采取招标、拍卖或挂牌等公开化、市场化的运作方式,使其充分增值,实现以地生财,滚动发展"。对行政事业单位的土地和经营性房屋要公开拍卖,活化城镇低效资产。二要建立城镇综合开发机制。对城镇主要地段、闲置土地、住宅小区等进行综合开发,配套建设,转让、出租给进城进镇务工经商的农民,为城镇建设集积累资金。三是按照“谁投资、谁开发、谁受益”的原则,对收益的准公共产品可以实行完全的市场化运作,放开城镇基础设施的经营权,拍卖公共设施冠名权、广告经营权等,广泛吸纳社会资金投资城镇建设,为加快城镇化进程注入活力。
六、正确决策,消除不利于城镇发展的政策性障碍
山区县要实现农业人口彻底转移,应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要改革户籍管理制度。可放开建制镇户口,实行按属地和职业划分户口的类别、以身份证作为自由迁移和有效登记的合法证件的制度,允许农民在城镇自由流动,实行“无门槛"的城镇自由定居政策。
二要制定鼓励农民向城镇投资和无歧视性就业的政策。规定已在建制镇登记落户的进城农民,享有与城区居民同等的权利和义务,尤其要取消其子女入学、就业、参军等方面的差异,取消各种收费。
三要正确处理进城农民与承包地和宅基地的关系。对转移到城镇的农民,其承包地应该继续保持30年不变政策,保留其土地经营权和宅基地使用权。可探索集中使用农民住宅用地指标办法,允许进城农民利用原有宅基用地按一定折算标准置换城镇住宅用地。特别是在除县城外的其它建制镇,应大力发展商品用房,盘活土地使用权,解决进镇农民的住房、用电、用水等生活问题。
四要建立社会保障机制。农民落户城镇,即使无就业歧视也不可能消除失业的现象,同时还有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障问题。因此,完善的社会保障机制对解除农民落户城镇的后顾之忧至关重要,应采取一些过渡性变通政策,如对落户城镇从事二、三产业的农民,可采取“以土地换社保”的方法,确保他们的基本社会保障,尽快建立起全面覆盖城乡一体的社会保障体系。
关键词:小城镇;建设;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对策分析
中图分类号:TU984文献标识码: A
一、更新观念,找佳定位
当前一些山区县的基层领导干部对加快小城建没进程存在着三种模糊认识:一是认为农村城镇化建设困难重重,畏难情绪较重;二是认为农村城镇化就是铺摊子、搞投入;三是认为一个县推动农村城镇化就是要发展县城,其它建制镇规模小、吸纳功能差,就谈不上城镇化建设,没有把城镇化作为带动农村经济发展,推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措施。这些思想观念上的误区,已成为制约城镇化建设的瓶颈。要走出以上误区,谋求小城镇建设的建康发展,首先,要找准定位,明确目标。其次,要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小城镇建设不可能一蹴而就,之竿见影。因此,一些山区县发展小城镇建设就是抓中心、谋大事意识和长效意识,多作些实实在在的基础性工作,不可盲目求快求大。要改革现行政绩考核制度,建立综合的小城镇建设评价体系,对建制镇单独进行考核。
二、加快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为农民走出土地积聚实力
没有产业支撑的城镇化建设是很难成功的。国内一些发展成功的小城镇也大多以产业支撑。如我省白沟镇、浙江桥头镇依托第三产业兴镇;苏州周庄、昆山等乡镇受益于旅游开发;山东潍坊和湖北襄樊等乡镇以农业产业化作为发展和建设的龙头兴市。作为山区资源型农业县的行唐县,近年来发展“两红一白"三大产业,区域特色己经形成,但与推进农村城镇化建设的要求相比差距还很大,农业生产率还不够高,产业化经营还不成熟,农民对土地的依赖仍很强。因此,山区农业县应重点引导农民加快农业结构调整,推进产业化经营。具体应抓好五个方面的工作:一要促进产业区域化布局、规模化种养。通过完善规划、政策扶持、宣传引导等措施,提高农业生产率。二要加快科技园区建设。以建制镇和重点产业小区为中心完善科技信息市扬购销服务体系,建立科技园区,真正“干给农民看,带着农民干",推进农业结构调整。三要大力培育和发展产业龙头。同时,要加快龙头企业产品调整,推进企业升级换代,培养名牌企业和名牌产品,以名牌企业带动经济发展。四要加快实施农业标准化工程。政府相关部门应引进推广农产品种植规模化、包装规格化、重量等级化、质量标准化技术,并示范带幼传统农业向现代化农业转变,加快农廿的外向型发展。五要大力培肓和发展各类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要依靠产品加工龙头、大户、经纪人、专业市场、基地建设组织,发挥农民和企业在经济发展甲的主体作用,提高农民生产活动的组织化程序和自我管理、自我服務能力。同时,积极鼓励、有效组织农民到城镇务工经商,发展“劳务经济”。
三、实施“工业进园”战略,提高城镇化水平
工业化是城市化的基础。有关资料表明,乡镇企业向城镇集中,基础设施可以节约10%,土地可以节约15℅,污染治理费可以节约50℅。同时,加快工业化集中发展进程,还可以带动第三产业的快速发展。因此城镇化必须与工业化紧密结合起来,实施“工业进园"战略,通过工业化带动城镇化水平的提高。要实施这一战略,一要科学规划。严格按村镇规划建设工业园区,如行唐口头镇可根据实际,建立红枣加工区、矿业开发区等,并要求新上项目一律进园,提供相应的配套设施。二要完善政策。实行以乡促镇,抓住乡镇企业第二次创业的机遇,用实实在在的优惠措施吸引乡镇企业走出农村进入城镇,创建大企业,培育优势产业吸纳农村剩余劳动力,带动城镇化健康发展。三要加大招商力度,发展高、新、尖项目。山区农业县应立足本地资源优势,围绕发展农产品深加工企业,切实加大项目建设力度,实现增值增效,增强对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吸纳能力。四要有序推进。要制定出远近计划,分期分批逐步完成现有企业搬迁入区。
四、科学规划,有序操作,提高农村城镇化建设的总体水平
必须坚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突出特色,适度超前"的原则,围绕发展壮大主导产业,对小城镇规划进行精心编制实施。一要前瞻未来,长远规划。认真完善现有小城镇规划,规划深度达不到要求的要调整完善,不适应发展需要的城镇规划要重新编制,对小城镇进行合理定位,立足要要高起点、高标准,要科学安排住宅、商贸、文化教育、基础设施和公用设施等方面建设,要充分把握自然要素赋予城镇的特色,体现时代特征。二要长远结合,分步实施。坚持阶段性工作和长期性工作相结合,有计划、有步骤地分步实施,达到“建一段、成一段、建一片、成一片”的城镇化建设目标。县城建设要强化精品意识,增强城镇的聚集功能,要充分发挥小城镇得天独厚的发展条件,增强小城镇的产业、人才、资金和信息的聚集功能。要壮大乡级规模,确立“乡转镇,镇快走"的工作重点,根据人流分布和资源要素分布确定发展方问。三要着眼资源特色。以行唐县口头、南桥、上碑三个建制镇为例,三镇均为商贸型小城镇,依托农贸市场全面发展,企业带动力很差,还处于小城镇建设的萌芽期。因此,在城镇化发展上应依托当地资源优势,建设企业带动型小城镇。如口头镇现已着手发展红枣产业,建成了专业批发市场,今后应重点完善政策,把分布于本区域的红枣加工企业、矿石加工企业集中到镇区,建成工业小区,为工业企业发展创造各种软硬条件,从而带动第三产业发展。四要立足当前,尽力而为。坚持有多少钱,办多少事的原则,对目前资金短缺、条件不成熟的项目,留待将来开发建设,力避不切实际的“面子"工程、“政绩”工程。
五、探索建立多形式、多元化、多渠道城镇化市场投入机制
山区县发展小城镇,关键要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力度,但地方财政沒有富裕资金保证建设。应该创新机制,把小城镇作为资本来经营,拓宽融资渠道,积极广泛地吸纳社会闲散资金,共同开发小城镇。一要搞活土地使用权。把土地作为经营城镇的核心内容,对新增建设用地,要按照“统一规划,统一征用,统一开发,统一出让,统一管理”的五“统一”原则,由政府支配土地一级市场,强调一个口子进,一个口子出。要建立土地储备中心,对储备土地搞好先期开发,通过配套水、电、路和排水、排污管线,增强土地的产凝聚力和市场吸引力。对经营性用地,一律采取招标、拍卖或挂牌等公开化、市场化的运作方式,使其充分增值,实现以地生财,滚动发展"。对行政事业单位的土地和经营性房屋要公开拍卖,活化城镇低效资产。二要建立城镇综合开发机制。对城镇主要地段、闲置土地、住宅小区等进行综合开发,配套建设,转让、出租给进城进镇务工经商的农民,为城镇建设集积累资金。三是按照“谁投资、谁开发、谁受益”的原则,对收益的准公共产品可以实行完全的市场化运作,放开城镇基础设施的经营权,拍卖公共设施冠名权、广告经营权等,广泛吸纳社会资金投资城镇建设,为加快城镇化进程注入活力。
六、正确决策,消除不利于城镇发展的政策性障碍
山区县要实现农业人口彻底转移,应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要改革户籍管理制度。可放开建制镇户口,实行按属地和职业划分户口的类别、以身份证作为自由迁移和有效登记的合法证件的制度,允许农民在城镇自由流动,实行“无门槛"的城镇自由定居政策。
二要制定鼓励农民向城镇投资和无歧视性就业的政策。规定已在建制镇登记落户的进城农民,享有与城区居民同等的权利和义务,尤其要取消其子女入学、就业、参军等方面的差异,取消各种收费。
三要正确处理进城农民与承包地和宅基地的关系。对转移到城镇的农民,其承包地应该继续保持30年不变政策,保留其土地经营权和宅基地使用权。可探索集中使用农民住宅用地指标办法,允许进城农民利用原有宅基用地按一定折算标准置换城镇住宅用地。特别是在除县城外的其它建制镇,应大力发展商品用房,盘活土地使用权,解决进镇农民的住房、用电、用水等生活问题。
四要建立社会保障机制。农民落户城镇,即使无就业歧视也不可能消除失业的现象,同时还有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障问题。因此,完善的社会保障机制对解除农民落户城镇的后顾之忧至关重要,应采取一些过渡性变通政策,如对落户城镇从事二、三产业的农民,可采取“以土地换社保”的方法,确保他们的基本社会保障,尽快建立起全面覆盖城乡一体的社会保障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