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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是一名不光彩的小三,在畸情路上一错再错,不知不觉中沦为情人家的“保姆”。一个偶然事件让她幡然悔悟:这样活着不仅没有尊严,更没有未来。为彻底摆脱不光彩的生活,她毅然将情人夫妇告上了法庭——
因为“爱情”,
糊涂女孩恋上有妇之夫
2007年初春,21岁的舒四兰经人介绍,从江西鹰潭老家来到上海浦东一家电子仪器厂打工,与车间主管唐劲涛相识。唐劲涛也是鹰潭人,其父是鹰潭一家国企的老总,他自己曾是一名公务员,但因不喜欢四平八稳的生活,一心想自己闯世界,两年前办了停薪留职手续,来到上海闯荡。唐劲涛已婚并有个女儿,可他告诉舒四兰,他的婚姻生活很不幸,妻子娇气又自私,两人经常闹矛盾。对这样一位家庭条件优越又有事业基础,却要自己闯世界的男人,舒四兰打心眼儿里敬佩、爱慕。四个月内,两人由老乡、同事关系发展到兄妹相称,最终变成了一对情人。
然而没过多久,唐父打来电话,说他即将退休,让唐劲涛火速回去有要事相商。唐劲涛随即辞职回了鹰潭。
唐劲涛这一走,就是三个多月。其间,舒四兰度日如年,每天都要给唐劲涛打好几次电话诉说相思之苦,可每次,唐劲涛接到电话都是三言两语便打发了她。舒四兰很生气,就跟他发火,唐劲涛解释说,他和父亲正在筹办一家贸易公司,等忙完了,就会抽很多时间陪她。舒四兰这才释然。
国庆节期间,实在无法抑制对唐劲涛的思念,舒四兰跑到鹰潭见唐劲涛。唐劲涛把她安排在市郊一家招待所,开了个单间让她住下。久别重逢,两人白天几乎都缠绵在一起,可一过晚上11点,唐劲涛就会离开,他对舒四兰说:“我要是不赶紧回去,我老婆就会起疑心。”对此,舒四兰颇有怨言。
一连几天,唐劲涛天天来看舒四兰,但整天跟她待在房间里不出门,更别说陪她逛街或者看电影了,典型的一对偷偷摸摸的地下情人。舒四兰终于对唐劲涛发火了:“你口口声声说爱我,就是这样爱我的?”唐劲涛无奈地说:“你在我心目中的位置确实很重要,但这事儿我不想让我老婆知道。”舒四兰听了很不是滋味,忽然有了一个强烈的愿望:我要做他老婆,堂堂正正地跟他在一起!
为了达到这一目的,舒四兰使尽了女人的柔情。10月5日晚上,经过软磨硬泡,她终于把唐劲涛留在了招待所。可让舒四兰沮丧的是,第二天唐劲涛便哭丧着脸告诉她,妻子葛月兰已经知道了他们的私情,不但跟他大闹了一场,还把情况告诉了他的父母,父亲严厉批评了他,要求他立即与她断绝关系。舒四兰心里难受极了。唐劲涛搂住她说:“你放心,我对你的爱不会变的!只是目前你最好回避一下,等大家都平静下来了,我们再想办法在一起。”然后,他给了舒四兰2000元钱,让她先回上海。无奈之下,舒四兰离开了鹰潭。
一错再错,
为“转正”忍受尴尬生活
在回到上海的4个月里,舒四兰靠着给唐劲涛打电话,度过了最寂寞的一段时光。
一天,唐劲涛忽然打来电话,激动地告诉舒四兰:“经过努力,我妻子已经愿意接受咱俩交往的事实,她很欢迎你来鹰潭,到我家玩。你赶紧过来吧!” 舒四兰不知道唐劲涛用什么手段制服了他妻子,心中将信将疑,但她还是立即去了鹰潭。
当舒四兰跟着唐劲涛迈进他家房门时,葛月兰迎了上来,满脸堆笑地对舒四兰说:“路上还顺利吧?”然后从唐劲涛手上接过舒四兰的旅行包放好,又给舒四兰倒了一杯水说,“你喝口水。”她的举动反倒让舒四兰有点尴尬。吃饭的时候,舒四兰的头始终不敢抬起来正眼看葛月兰,因为她心里突然有些愧疚——“偷”了别人的丈夫,还让别人服侍着,这怎么说得过去呢?当晚,葛月兰安排舒四兰睡在她女儿房里,说她女儿去姥姥家了,让舒四兰将就将就。舒四兰躺在床上,满脑子的问号,直到下半夜才总算进入梦乡……
次日早晨舒四兰醒来时,葛月兰因为加班已经出门了,唐劲涛留在家里陪她。见舒四兰醒了,唐劲涛立即爬上床来跟她亲热。亲热完毕,唐劲涛得意地说:“往后你不用再躲在旅馆里了,这个家也就是你的家了。”舒四兰试探着问他是用什么方法说服妻子的,他毫不掩饰地露出了“大男子主义”的本性:“我对她摊牌说,如果她不愿接受这个事实,那么她可以选择离婚。她是靠着我家老爷子帮忙才有工作的,自然死活不同意离婚,那就只好按我的意思做喽!”听完唐劲涛极其得意的话,舒四兰心情很复杂。因为舒四兰感觉到,葛月兰并不像唐劲涛描述的那么可怕,而是一个通情达理的女人,而且,他俩的婚姻还是有感情基础的……
吃过早餐,舒四兰对唐劲涛说:“我今天就回上海去打工!”唐劲涛吃了一惊:“为啥急着走?”“我不想伤害葛月兰。”“可你已经伤害她了!你就在这个家里待着吧,我完全有能力养你!”“可是……”舒四兰仍犹豫不决。唐劲涛武断地说:“没什么可是的。如果你还爱我的话,就留在我身边。”舒四兰一时陷入了矛盾之中。
唐劲涛似乎看透了舒四兰的心理,劝她说:“我爱你胜过爱她,以后会对你好的。时机成熟,我就撵她走,到时候就咱们俩!现在只好让你受点委屈。”一听唐劲涛这番话,舒四兰独占的欲望又升腾起来,决定留下来“等”机会,跟唐劲涛成为真正的夫妻。
然而,与情人夫妇同居的生活太尴尬了。就拿“夫妻生活”来说吧,平时晚上睡觉,唐劲涛总是在隔壁的大房间搂着葛月兰睡,而舒四兰却孤独地睡在另一间房里。或许是故意,每次过夫妻生活,葛月兰都弄出很大动静,故意刺激舒四兰似的。因此,舒四兰不止一次地要求唐劲涛离葛月兰远一点,唐劲涛继续哄她:“我和她纯粹是‘例行公事’,跟你才是真感情!”听他这么一说,舒四兰默然了。不过,从那以后她多了一个心眼儿,就是每次跟唐劲涛接触时,都会用一个微型录音机录下他们的对话。她的目的,是要记录他所有对她的承诺,以便将来敦促他兑现诺言!
沦为保姆,
小三渐渐失去尊严
2009年2月7日,唐劲涛与葛月兰的第二个女儿出生了。唐劲涛对舒四兰说:“你是阿姨,以后我女儿你就多费点心。”为能在这个家中站住脚,舒四兰又一次接受了唐劲涛的要求,自然地担负起了“阿姨”的工作。葛月兰身为母亲,给女儿喂奶原本是分内之事,可她却要舒四兰来做。刚开始舒四兰是抱着帮忙的心态给孩子喂奶粉的,没想到葛月兰图轻松,渐渐地把哄孩子睡觉、帮孩子换洗尿布等所有的事情都推到了舒四兰身上。孩子长到半岁,与舒四兰这个“阿姨”亲得难舍难分,哭闹的时候唐劲涛和葛月兰都束手无策,只有舒四兰能够哄住。唐劲涛不止一次地对舒四兰说:“我的女儿就服你,看来你和她是有缘的!”舒四兰听着心里很舒坦,心想,连唐劲涛的女儿都希望她“转正”。 表面上看,在这个家,舒四兰和葛月兰以“姐妹”相称,相安无事,似乎很和睦,可背地里两人一直在较劲:葛月兰从一开始就不希望舒四兰留在这个家,也看不惯舒四兰与唐劲涛过分亲热。为此,她故意把两岁半的女儿雯雯接了回来。他们家是三居室,其中一间是书房,雯雯只能跟舒四兰一起睡。这么一来,唐劲涛晚上要想跟舒四兰亲热就不方便了,只能等孩子睡熟了才能小心翼翼地进行。此外,一有机会她就会对舒四兰冷嘲热讽。而舒四兰也希望葛月兰犯点严重“错误”,让唐劲涛嫌弃她,最好是下决心与她离婚。有时,舒四兰甚至希望她生一场大病自动消失。
可以说,两人的斗争是全方位的。葛月兰知道自己在年龄和相貌方面无法与舒四兰抗衡,为了博得唐劲涛的“宠爱”,她每个月发工资时都要送给唐劲涛一些礼物,以表柔情。一次,他们3人一起去商场买衣服。在男装柜台前,唐劲涛看中了一件标价1780元的男式羊毛衫。舒四兰不禁脱口而出:“咋这么贵呀!”葛月兰却当即讨好地说:“再贵,只要老公喜欢,就一定买下它。”然后爽快地付了钱——她知道舒四兰没有经济来源,所以总是在这方面刺激她。
唐劲涛很清楚两个女人在暗中较劲。一般情况下他以“斡旋者”的身份出现,但有时也有例外。一天,舒四兰刚给雯雯把脏衣服换下来拿去洗,没想到雯雯因为淘气,把厨房里的一碗菜汤打翻了,把刚换的一身衣服又弄脏了。舒四兰气不打一处来,忍不住骂了雯雯几句,雯雯大哭起来。葛月兰不愿意了,把女儿搂在怀里一边安抚,一边质问舒四兰:“你为啥骂雯雯?”舒四兰指着她的衣服说她太淘气,刚换上的衣服又弄脏了。没想到葛月兰不但不责备女儿,反而指责舒四兰:“你在这个家算什么东西!你有什么资格骂我女儿?”舒四兰很受刺激,正欲回击,唐劲涛回来了,见两个女人正唇枪舌剑,便问怎么回事。弄清原委后,他当面批评舒四兰:“以后你对孩子要耐心些,不要动不动就骂,不能伤了孩子的自尊心!”唐劲涛的这番话让舒四兰一阵心寒,尤其他说话时的口气,让她感觉没有一点尊严,伤心、无助和凄凉的感觉完全笼罩了她。
时间在舒四兰和葛月兰的钩心斗角中,一晃到了2012年7月。一天傍晚,舒四兰带着雯雯在外面玩,中途回家给雯雯拿衣服,刚走进客厅,就听唐劲涛与葛月兰在卧室里谈论她。葛月兰说:“你总不能让她在咱家待一辈子吧?”唐劲涛答:“你担心什么?反正你的位置她是不可能取代的。现在孩子小,需要人照顾,她比一般的保姆要强得多,既不乱花家里的钱,又很尽心尽力……”天啊!这就是唐劲涛对我的爱?舒四兰像遭到雷击一般,大脑一片空白。她转身迅速跑下楼,在小区花园里的一个僻静处忍不住失声痛哭起来。
幡然悔悟,
状告情人赢官司
哭过之后,舒四兰开始静下心来对自己与唐劲涛的“爱情”进行深刻反思。刚开始是做唐劲涛的“妹妹”,后来当他的“小三”,如今又成了“全职保姆”。而这一切,其实早就清楚地表明,他根本就没有爱过她,只是把她当做婚姻生活的补充、情欲走私时的发泄对象!没想到,她为了“追求爱情”,换来的是无尽的屈辱和痛苦……
第二天,舒四兰找到一位要好的保姆朋友,向她倾诉了自己的“屈辱经历”。这位懂点法律知识的保姆建议舒四兰,拿起法律武器为自己讨个说法。
2012年7月23日上午,舒四兰鼓起勇气走进了北湖区人民法院的大门,起诉唐劲涛和葛月兰侵犯了她的“精神人格权”。法院经慎重考虑,受理了这起特殊的民事案件。
2012年10月14日,北湖区人民法院对此案进行了不公开审理。法庭上,双方代理律师进行了激烈辩论。舒四兰的律师首先陈述了被告唐劲涛和葛月兰如何接受原告成为他们家庭成员,又如何支使她为他们的孩子长期做无报酬的“小保姆”。他认为,被告的这些做法,明显侵犯了原告的“精神人格权”。为了证明这一切,律师出示了舒四兰私下录制的录音资料作为证据,另由唐劲涛邻居家的保姆隋某为舒四兰作证。原告请求法院判被告赔偿精神损害费10万元。
被告律师则反驳说,原告成为被告的家庭成员,完全是她自觉自愿的,并且原告这种第三者插足的行为,违反法律,违背道德,理应受到谴责。至于原告所言被告支使她做“小保姆”,不符合事实,并辩称做保姆是原告心甘情愿的,不存在强迫行为。
法院经审理认为,根据《民法通则》有关规定,每个公民都拥有精神性人格权。所谓精神性人格权,是指自然人对其自身所拥有的精神性人格要素享有之权利,这种权利对物质性的人体本身无直接依附性。精神性人格权受到侵害,主要表现在侵害名誉权、自由权、隐私权等。法院认为,两被告合伙使唤原告做“保姆”,未明确雇佣关系,不支付相应报酬,属于典型的侵犯精神性人格权行为。至于被告所说的原告插足被告家庭,这种行为属于道德范畴,理应受到道德谴责,但不影响本案判决。据此,法院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作出如下判决:被告停止侵权行为,赔偿原告精神损害费1万元。
至此,曾经“插足”别人家庭的舒四兰赢得了这场官司,这个结果对原、被告双方都触动很大。被告唐劲涛和葛月兰认识到,尽管舒四兰破坏了他们家庭的稳定,做了不光彩的角色,但她的“精神人格权”是受法律保护的,不可随意侵犯。而作为原告的舒四兰,也从这起官司中认识到:插足别人的家庭不但不光彩,也注定没有好的结果,既亵渎了神圣的爱情,又葬送了自己的青春!
官司结束的第二天,舒四兰就离开了唐劲涛。她暗自发誓,今后再也不做这种损人又害己的傻事了!
〔编辑:冯士军〕
因为“爱情”,
糊涂女孩恋上有妇之夫
2007年初春,21岁的舒四兰经人介绍,从江西鹰潭老家来到上海浦东一家电子仪器厂打工,与车间主管唐劲涛相识。唐劲涛也是鹰潭人,其父是鹰潭一家国企的老总,他自己曾是一名公务员,但因不喜欢四平八稳的生活,一心想自己闯世界,两年前办了停薪留职手续,来到上海闯荡。唐劲涛已婚并有个女儿,可他告诉舒四兰,他的婚姻生活很不幸,妻子娇气又自私,两人经常闹矛盾。对这样一位家庭条件优越又有事业基础,却要自己闯世界的男人,舒四兰打心眼儿里敬佩、爱慕。四个月内,两人由老乡、同事关系发展到兄妹相称,最终变成了一对情人。
然而没过多久,唐父打来电话,说他即将退休,让唐劲涛火速回去有要事相商。唐劲涛随即辞职回了鹰潭。
唐劲涛这一走,就是三个多月。其间,舒四兰度日如年,每天都要给唐劲涛打好几次电话诉说相思之苦,可每次,唐劲涛接到电话都是三言两语便打发了她。舒四兰很生气,就跟他发火,唐劲涛解释说,他和父亲正在筹办一家贸易公司,等忙完了,就会抽很多时间陪她。舒四兰这才释然。
国庆节期间,实在无法抑制对唐劲涛的思念,舒四兰跑到鹰潭见唐劲涛。唐劲涛把她安排在市郊一家招待所,开了个单间让她住下。久别重逢,两人白天几乎都缠绵在一起,可一过晚上11点,唐劲涛就会离开,他对舒四兰说:“我要是不赶紧回去,我老婆就会起疑心。”对此,舒四兰颇有怨言。
一连几天,唐劲涛天天来看舒四兰,但整天跟她待在房间里不出门,更别说陪她逛街或者看电影了,典型的一对偷偷摸摸的地下情人。舒四兰终于对唐劲涛发火了:“你口口声声说爱我,就是这样爱我的?”唐劲涛无奈地说:“你在我心目中的位置确实很重要,但这事儿我不想让我老婆知道。”舒四兰听了很不是滋味,忽然有了一个强烈的愿望:我要做他老婆,堂堂正正地跟他在一起!
为了达到这一目的,舒四兰使尽了女人的柔情。10月5日晚上,经过软磨硬泡,她终于把唐劲涛留在了招待所。可让舒四兰沮丧的是,第二天唐劲涛便哭丧着脸告诉她,妻子葛月兰已经知道了他们的私情,不但跟他大闹了一场,还把情况告诉了他的父母,父亲严厉批评了他,要求他立即与她断绝关系。舒四兰心里难受极了。唐劲涛搂住她说:“你放心,我对你的爱不会变的!只是目前你最好回避一下,等大家都平静下来了,我们再想办法在一起。”然后,他给了舒四兰2000元钱,让她先回上海。无奈之下,舒四兰离开了鹰潭。
一错再错,
为“转正”忍受尴尬生活
在回到上海的4个月里,舒四兰靠着给唐劲涛打电话,度过了最寂寞的一段时光。
一天,唐劲涛忽然打来电话,激动地告诉舒四兰:“经过努力,我妻子已经愿意接受咱俩交往的事实,她很欢迎你来鹰潭,到我家玩。你赶紧过来吧!” 舒四兰不知道唐劲涛用什么手段制服了他妻子,心中将信将疑,但她还是立即去了鹰潭。
当舒四兰跟着唐劲涛迈进他家房门时,葛月兰迎了上来,满脸堆笑地对舒四兰说:“路上还顺利吧?”然后从唐劲涛手上接过舒四兰的旅行包放好,又给舒四兰倒了一杯水说,“你喝口水。”她的举动反倒让舒四兰有点尴尬。吃饭的时候,舒四兰的头始终不敢抬起来正眼看葛月兰,因为她心里突然有些愧疚——“偷”了别人的丈夫,还让别人服侍着,这怎么说得过去呢?当晚,葛月兰安排舒四兰睡在她女儿房里,说她女儿去姥姥家了,让舒四兰将就将就。舒四兰躺在床上,满脑子的问号,直到下半夜才总算进入梦乡……
次日早晨舒四兰醒来时,葛月兰因为加班已经出门了,唐劲涛留在家里陪她。见舒四兰醒了,唐劲涛立即爬上床来跟她亲热。亲热完毕,唐劲涛得意地说:“往后你不用再躲在旅馆里了,这个家也就是你的家了。”舒四兰试探着问他是用什么方法说服妻子的,他毫不掩饰地露出了“大男子主义”的本性:“我对她摊牌说,如果她不愿接受这个事实,那么她可以选择离婚。她是靠着我家老爷子帮忙才有工作的,自然死活不同意离婚,那就只好按我的意思做喽!”听完唐劲涛极其得意的话,舒四兰心情很复杂。因为舒四兰感觉到,葛月兰并不像唐劲涛描述的那么可怕,而是一个通情达理的女人,而且,他俩的婚姻还是有感情基础的……
吃过早餐,舒四兰对唐劲涛说:“我今天就回上海去打工!”唐劲涛吃了一惊:“为啥急着走?”“我不想伤害葛月兰。”“可你已经伤害她了!你就在这个家里待着吧,我完全有能力养你!”“可是……”舒四兰仍犹豫不决。唐劲涛武断地说:“没什么可是的。如果你还爱我的话,就留在我身边。”舒四兰一时陷入了矛盾之中。
唐劲涛似乎看透了舒四兰的心理,劝她说:“我爱你胜过爱她,以后会对你好的。时机成熟,我就撵她走,到时候就咱们俩!现在只好让你受点委屈。”一听唐劲涛这番话,舒四兰独占的欲望又升腾起来,决定留下来“等”机会,跟唐劲涛成为真正的夫妻。
然而,与情人夫妇同居的生活太尴尬了。就拿“夫妻生活”来说吧,平时晚上睡觉,唐劲涛总是在隔壁的大房间搂着葛月兰睡,而舒四兰却孤独地睡在另一间房里。或许是故意,每次过夫妻生活,葛月兰都弄出很大动静,故意刺激舒四兰似的。因此,舒四兰不止一次地要求唐劲涛离葛月兰远一点,唐劲涛继续哄她:“我和她纯粹是‘例行公事’,跟你才是真感情!”听他这么一说,舒四兰默然了。不过,从那以后她多了一个心眼儿,就是每次跟唐劲涛接触时,都会用一个微型录音机录下他们的对话。她的目的,是要记录他所有对她的承诺,以便将来敦促他兑现诺言!
沦为保姆,
小三渐渐失去尊严
2009年2月7日,唐劲涛与葛月兰的第二个女儿出生了。唐劲涛对舒四兰说:“你是阿姨,以后我女儿你就多费点心。”为能在这个家中站住脚,舒四兰又一次接受了唐劲涛的要求,自然地担负起了“阿姨”的工作。葛月兰身为母亲,给女儿喂奶原本是分内之事,可她却要舒四兰来做。刚开始舒四兰是抱着帮忙的心态给孩子喂奶粉的,没想到葛月兰图轻松,渐渐地把哄孩子睡觉、帮孩子换洗尿布等所有的事情都推到了舒四兰身上。孩子长到半岁,与舒四兰这个“阿姨”亲得难舍难分,哭闹的时候唐劲涛和葛月兰都束手无策,只有舒四兰能够哄住。唐劲涛不止一次地对舒四兰说:“我的女儿就服你,看来你和她是有缘的!”舒四兰听着心里很舒坦,心想,连唐劲涛的女儿都希望她“转正”。 表面上看,在这个家,舒四兰和葛月兰以“姐妹”相称,相安无事,似乎很和睦,可背地里两人一直在较劲:葛月兰从一开始就不希望舒四兰留在这个家,也看不惯舒四兰与唐劲涛过分亲热。为此,她故意把两岁半的女儿雯雯接了回来。他们家是三居室,其中一间是书房,雯雯只能跟舒四兰一起睡。这么一来,唐劲涛晚上要想跟舒四兰亲热就不方便了,只能等孩子睡熟了才能小心翼翼地进行。此外,一有机会她就会对舒四兰冷嘲热讽。而舒四兰也希望葛月兰犯点严重“错误”,让唐劲涛嫌弃她,最好是下决心与她离婚。有时,舒四兰甚至希望她生一场大病自动消失。
可以说,两人的斗争是全方位的。葛月兰知道自己在年龄和相貌方面无法与舒四兰抗衡,为了博得唐劲涛的“宠爱”,她每个月发工资时都要送给唐劲涛一些礼物,以表柔情。一次,他们3人一起去商场买衣服。在男装柜台前,唐劲涛看中了一件标价1780元的男式羊毛衫。舒四兰不禁脱口而出:“咋这么贵呀!”葛月兰却当即讨好地说:“再贵,只要老公喜欢,就一定买下它。”然后爽快地付了钱——她知道舒四兰没有经济来源,所以总是在这方面刺激她。
唐劲涛很清楚两个女人在暗中较劲。一般情况下他以“斡旋者”的身份出现,但有时也有例外。一天,舒四兰刚给雯雯把脏衣服换下来拿去洗,没想到雯雯因为淘气,把厨房里的一碗菜汤打翻了,把刚换的一身衣服又弄脏了。舒四兰气不打一处来,忍不住骂了雯雯几句,雯雯大哭起来。葛月兰不愿意了,把女儿搂在怀里一边安抚,一边质问舒四兰:“你为啥骂雯雯?”舒四兰指着她的衣服说她太淘气,刚换上的衣服又弄脏了。没想到葛月兰不但不责备女儿,反而指责舒四兰:“你在这个家算什么东西!你有什么资格骂我女儿?”舒四兰很受刺激,正欲回击,唐劲涛回来了,见两个女人正唇枪舌剑,便问怎么回事。弄清原委后,他当面批评舒四兰:“以后你对孩子要耐心些,不要动不动就骂,不能伤了孩子的自尊心!”唐劲涛的这番话让舒四兰一阵心寒,尤其他说话时的口气,让她感觉没有一点尊严,伤心、无助和凄凉的感觉完全笼罩了她。
时间在舒四兰和葛月兰的钩心斗角中,一晃到了2012年7月。一天傍晚,舒四兰带着雯雯在外面玩,中途回家给雯雯拿衣服,刚走进客厅,就听唐劲涛与葛月兰在卧室里谈论她。葛月兰说:“你总不能让她在咱家待一辈子吧?”唐劲涛答:“你担心什么?反正你的位置她是不可能取代的。现在孩子小,需要人照顾,她比一般的保姆要强得多,既不乱花家里的钱,又很尽心尽力……”天啊!这就是唐劲涛对我的爱?舒四兰像遭到雷击一般,大脑一片空白。她转身迅速跑下楼,在小区花园里的一个僻静处忍不住失声痛哭起来。
幡然悔悟,
状告情人赢官司
哭过之后,舒四兰开始静下心来对自己与唐劲涛的“爱情”进行深刻反思。刚开始是做唐劲涛的“妹妹”,后来当他的“小三”,如今又成了“全职保姆”。而这一切,其实早就清楚地表明,他根本就没有爱过她,只是把她当做婚姻生活的补充、情欲走私时的发泄对象!没想到,她为了“追求爱情”,换来的是无尽的屈辱和痛苦……
第二天,舒四兰找到一位要好的保姆朋友,向她倾诉了自己的“屈辱经历”。这位懂点法律知识的保姆建议舒四兰,拿起法律武器为自己讨个说法。
2012年7月23日上午,舒四兰鼓起勇气走进了北湖区人民法院的大门,起诉唐劲涛和葛月兰侵犯了她的“精神人格权”。法院经慎重考虑,受理了这起特殊的民事案件。
2012年10月14日,北湖区人民法院对此案进行了不公开审理。法庭上,双方代理律师进行了激烈辩论。舒四兰的律师首先陈述了被告唐劲涛和葛月兰如何接受原告成为他们家庭成员,又如何支使她为他们的孩子长期做无报酬的“小保姆”。他认为,被告的这些做法,明显侵犯了原告的“精神人格权”。为了证明这一切,律师出示了舒四兰私下录制的录音资料作为证据,另由唐劲涛邻居家的保姆隋某为舒四兰作证。原告请求法院判被告赔偿精神损害费10万元。
被告律师则反驳说,原告成为被告的家庭成员,完全是她自觉自愿的,并且原告这种第三者插足的行为,违反法律,违背道德,理应受到谴责。至于原告所言被告支使她做“小保姆”,不符合事实,并辩称做保姆是原告心甘情愿的,不存在强迫行为。
法院经审理认为,根据《民法通则》有关规定,每个公民都拥有精神性人格权。所谓精神性人格权,是指自然人对其自身所拥有的精神性人格要素享有之权利,这种权利对物质性的人体本身无直接依附性。精神性人格权受到侵害,主要表现在侵害名誉权、自由权、隐私权等。法院认为,两被告合伙使唤原告做“保姆”,未明确雇佣关系,不支付相应报酬,属于典型的侵犯精神性人格权行为。至于被告所说的原告插足被告家庭,这种行为属于道德范畴,理应受到道德谴责,但不影响本案判决。据此,法院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作出如下判决:被告停止侵权行为,赔偿原告精神损害费1万元。
至此,曾经“插足”别人家庭的舒四兰赢得了这场官司,这个结果对原、被告双方都触动很大。被告唐劲涛和葛月兰认识到,尽管舒四兰破坏了他们家庭的稳定,做了不光彩的角色,但她的“精神人格权”是受法律保护的,不可随意侵犯。而作为原告的舒四兰,也从这起官司中认识到:插足别人的家庭不但不光彩,也注定没有好的结果,既亵渎了神圣的爱情,又葬送了自己的青春!
官司结束的第二天,舒四兰就离开了唐劲涛。她暗自发誓,今后再也不做这种损人又害己的傻事了!
〔编辑:冯士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