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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2012年,我国实现了《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中国家财政性经费达到占GDP4%比例水平的目标,财政投入的增加为推动高等教育的发展转型提供了更好的契机。本文首先对我国高等教育投入的现状和突出问题进行概括分析,在此基础上,从如何提高高等教育投入总量、优化投入来源结构、健全管理机制、强化制度约束四个方面,提出了一套高等教育投入保障机制的具体政策建议。
关键词:高等教育;经费投入;财政保障
一、我国高等教育投入的现状及问题
(一)我国高等教育投入总量的状况
从总体上来看,我国高等教育经费投入整体上呈现不断增长的态势,具体投入情况如表1.1所示,高等教育经费从2004年的2257.6亿元增加到2011年的7020.8亿元,八年间约增加了210%。财政性高等教育投入从2004年的1009.8亿元上升到2011年的4096.3亿元,增加了约300%。并且财政性经费在高等教育经费整体中所占的比例逐年上升 ,在2011年达到了58.3%,政府财政性投入是高等教育投入主要渠道来源,表明政府对高等教育越来越重视,对高等教育的投入保持一种持续增长的态势。
(二)我国高等教育经费投入结构的分析
本文根据教育经费投入的相关主体,将高等教育投入的来源整合为三大类别:一是以国家政府为投入主体的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二是以社会为投入主体的社会捐赠经费,三是以个人为投入主体的学杂费。自2004年至2011年间具体经费来源及比例如表1-2所示。可以看出,首先高教经费的总额自2004年以来不断上升,由2004年的2129亿元增加到2011年的6880亿元。其次,从我国高教经费投入的结构来看,三大类别的经费投入总额都呈现不断增加的趋势,这是由经济发展水平的不断提高决定的。
从三大经费在高教投入中的构成比例来看,三者呈现出不同变化趋势,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一直作为高教经费构成的主要渠道,且比例也逐年上升;社会捐赠经费占高等教育经费总量的比例一直维持在不到1%的比例水平,且呈现不断下降的趋势;学杂费所占比例总体上维持在30%左右的水平,在高教经费中所占比例大体上也呈现逐年小幅度上升的态势,在2010以后比例有所下降。
表1-2 我国高等教育经费构成情况
资料来源:根据2004-2013年《中国统计年鉴》整理计算得出。
(三) 我国高等教育投入存在的问题
(1)高等教育经费投入的总量仍有待提高。尽管我国在2012年对教育事业的财政性支出为21994亿元,占到国民生产总值的4.28%,并且教育财政性支出在未来一段时间可能会持续增加,但这个比例较于世界发达国家4.9%的平均水平,仍旧显得较低,此外财政性教育经费还要用于义务教育、学前教育以及职业教育等其他各级各类教育的支出,所以对于高等教育的经费支出便厚此薄彼,无法更好地兼顾,高等教育经费只占不到GDP不到1%的水平,就现阶段我国高等教育事业发展在规模和质量要求不断提升的时代背景下,投入总量恐怕难以满足高等教育发展的实际需要。
(2)教育經费构成不合理。纵观我国高等教育经费构成的情况,我国对高等教育的投入中,政府财政性教育经费投入作为经费来源的主要渠道,居于主导地位。其次是学杂费收入,而其他渠道所占比例较低,多元化教育经费筹措机制尚未形成。社会投入对于高等教育经费支持较少,我国社会捐赠只占到高等教育经费总量不到1%的水平,没有充分发挥社会在发展高等教育中的作用。
二、完善我国高等教育经费投入的保障机制
(一)继续巩固和发挥政府财政投入的主渠道作用
(1)提高政府财政收入能力,为高教财政投入奠定坚实的基础。 高等教育财政投入资金主要来自政府的公共财政收入,因而只有提高了政府的财政能力,才能为高等教育的投入提供足够的支撑,奠定坚实的财力基础。政府可以在加强财源建设、完善税收制度等方面努力,促进政府财政收入。
(2)在4%投入的基础上继续增加财政性高教教育经费占GDP的比重。在制定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时,应把优先发展教育事业摆在突出位置,把教育财政资金优先纳入政府财政预算,优先确保对高等教育的稳定投入,确保高等教育经费的稳定增长。
(二)建立多元化教育经费保障体制,扩宽非财政性经费来源渠道
(1)充分发挥高校资源方面的优势,积极筹措教育经费。充分发挥高校在人才培养以及科研方面的优势,加强高校和社会的紧密联系和合作。以自身在科学研究的优势积极争取校企合作,争取科研经费,建立产学研结合机制。高校还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创立校办企业筹措资金,对校办企业实行现代企业管理制度,实行产学研一体运作机制,以此获得收益,作为高校经费的新来源。
(2)建立社会公益性教育基金保障机制,争取社会捐赠。国家应制定相应政策鼓励社会对高校的捐赠,地方政府应当建立鼓励社会对高等教育捐赠的机制,建立完善的运行管理模式。各高校可以建立专门的筹款部门或机构积极开展社会捐赠活动。
(3)适当引入外资,吸引留学生。加强国际合作,共同办学;积极吸引留学生来校学习。
(4)正确引导和发展民办高等教育。 民办高等教育是我国高等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这可以吸引大量民间资本来发展高等教育事业。政府应该完善民办教育相关法规体系建设,正确引导和发展民办高等教育。
(三)健全高等教育经费管理机制,提高高等教育投入效益
在后4%时代下,更需要注意完善财政拨款制度、财务监督管理体制、财务法规体系建设,实现对高等教育经费全程预算的监管,提高高等教育经费的使用效率,使其发挥最大效益。
(1)实现对高等教育经费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要注意优化政府财政的支出结构,对重点项目加大投入,实现高等教育经费的统筹安排,保证财政资金的规范、有效、安全,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的效益。 (2)优化高等教育财政拨款机制。政府财政拨款应及时满足高校的经费需求。具体优化方案:①根据不同学科专业差异来确定生均拨款定额标准。②根据政府财政收支状况、高校发展规划以及经济发展、物价变动情况动态调整生均拨款标准。
(3)强化高等教育经费预算的监管。编制高等教育预算经费时,必须在全面、准确的前提下,同时应注意侧重,优先保障高校基本支出;再确定教育经费审核后,要进行仔细的审核 ,并严格及时执行;建立健全高等教育财政预算管理责任追究制度,强化对高等教育经费预算的约束,遏制高等教育财政预算违法违规的行为,提高财政预算的公开度和透明度,加强社会大众监督。
(4)建立健全高等教育经费绩效评价机制。在政府层面,中央及各级地方政府应健全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机制,对教育财政性支出进行科学有效的绩效评价和考核,采取问责机制,并根据高校绩效进行拨款。从高校层面来讲,各高校应完善绩效考核管理机制,将财政预算执行和绩效目标纳入到考核内容中,建立科学的绩效考核指标和绩效目标,构建分工合理、职责分明、管理有效的绩效考核制度。同时要构建经济责任体系,校内各级部门、单位和个人必须落实财经工作任务和责任,对于工作不力、管理不善等造成经济损失的相关人员,追究其相应的责任。
(四)强化高等教育财政制度约束
(1)健全高等教育财政监督与问责机制
为了能够充分发挥制度约束在保障高等教育投入方面的积极作用,我们需要进一步改进财政监督和问责机制,具体包括:充分发挥人大常委会在高等教育预算和决算上的监督;加强中央对地方政府在高等教育财政投入上的监管;强化国家审计部门对高等教育投入的审计监督;积极发挥社会公众在高等教育財政监督的外部力量。
(2)推动高等教育法制化建设。为了实现高等教育财政投入保障的长效机制,在今后的教育财政法制建设中应特别注意:推动高等教育预算法制化进程,各级政府、相关部门、各高校在教育财政预算过程中,必须依据《教育法》、《预算法》的规定和程序执行财政预算的编制和监督;修订和完善现有的与高等教育相关的法律法规;尽快制定或完善如《教育投入保障法》、《教育经费法》等相关法律,内容应涉及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的职责、高等教育投入的来源、投入的监管和问责制度等。
参考文献:
[1] 国家统计局中国统计年鉴网站http://www.stats.gov.cn/tjsj/ndsj/
[2]陈孝斌,高洪源.教育管理学[M].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8.4
[3]马跃.中国教育与经济发展方式及财政保障研究[D].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2008
[4]黄约.发达国家高等教育投入机制的比较与借鉴[J].湖北社会科学,2009(4)
[5]赵永辉.我国高等教育支出责任与财力保障的匹配研究[D].华中科技大学,2012
[6]尹来武.我国高等教育投入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 吉林化工学院学报,2010(6)
关键词:高等教育;经费投入;财政保障
一、我国高等教育投入的现状及问题
(一)我国高等教育投入总量的状况
从总体上来看,我国高等教育经费投入整体上呈现不断增长的态势,具体投入情况如表1.1所示,高等教育经费从2004年的2257.6亿元增加到2011年的7020.8亿元,八年间约增加了210%。财政性高等教育投入从2004年的1009.8亿元上升到2011年的4096.3亿元,增加了约300%。并且财政性经费在高等教育经费整体中所占的比例逐年上升 ,在2011年达到了58.3%,政府财政性投入是高等教育投入主要渠道来源,表明政府对高等教育越来越重视,对高等教育的投入保持一种持续增长的态势。
(二)我国高等教育经费投入结构的分析
本文根据教育经费投入的相关主体,将高等教育投入的来源整合为三大类别:一是以国家政府为投入主体的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二是以社会为投入主体的社会捐赠经费,三是以个人为投入主体的学杂费。自2004年至2011年间具体经费来源及比例如表1-2所示。可以看出,首先高教经费的总额自2004年以来不断上升,由2004年的2129亿元增加到2011年的6880亿元。其次,从我国高教经费投入的结构来看,三大类别的经费投入总额都呈现不断增加的趋势,这是由经济发展水平的不断提高决定的。
从三大经费在高教投入中的构成比例来看,三者呈现出不同变化趋势,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一直作为高教经费构成的主要渠道,且比例也逐年上升;社会捐赠经费占高等教育经费总量的比例一直维持在不到1%的比例水平,且呈现不断下降的趋势;学杂费所占比例总体上维持在30%左右的水平,在高教经费中所占比例大体上也呈现逐年小幅度上升的态势,在2010以后比例有所下降。
表1-2 我国高等教育经费构成情况
资料来源:根据2004-2013年《中国统计年鉴》整理计算得出。
(三) 我国高等教育投入存在的问题
(1)高等教育经费投入的总量仍有待提高。尽管我国在2012年对教育事业的财政性支出为21994亿元,占到国民生产总值的4.28%,并且教育财政性支出在未来一段时间可能会持续增加,但这个比例较于世界发达国家4.9%的平均水平,仍旧显得较低,此外财政性教育经费还要用于义务教育、学前教育以及职业教育等其他各级各类教育的支出,所以对于高等教育的经费支出便厚此薄彼,无法更好地兼顾,高等教育经费只占不到GDP不到1%的水平,就现阶段我国高等教育事业发展在规模和质量要求不断提升的时代背景下,投入总量恐怕难以满足高等教育发展的实际需要。
(2)教育經费构成不合理。纵观我国高等教育经费构成的情况,我国对高等教育的投入中,政府财政性教育经费投入作为经费来源的主要渠道,居于主导地位。其次是学杂费收入,而其他渠道所占比例较低,多元化教育经费筹措机制尚未形成。社会投入对于高等教育经费支持较少,我国社会捐赠只占到高等教育经费总量不到1%的水平,没有充分发挥社会在发展高等教育中的作用。
二、完善我国高等教育经费投入的保障机制
(一)继续巩固和发挥政府财政投入的主渠道作用
(1)提高政府财政收入能力,为高教财政投入奠定坚实的基础。 高等教育财政投入资金主要来自政府的公共财政收入,因而只有提高了政府的财政能力,才能为高等教育的投入提供足够的支撑,奠定坚实的财力基础。政府可以在加强财源建设、完善税收制度等方面努力,促进政府财政收入。
(2)在4%投入的基础上继续增加财政性高教教育经费占GDP的比重。在制定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时,应把优先发展教育事业摆在突出位置,把教育财政资金优先纳入政府财政预算,优先确保对高等教育的稳定投入,确保高等教育经费的稳定增长。
(二)建立多元化教育经费保障体制,扩宽非财政性经费来源渠道
(1)充分发挥高校资源方面的优势,积极筹措教育经费。充分发挥高校在人才培养以及科研方面的优势,加强高校和社会的紧密联系和合作。以自身在科学研究的优势积极争取校企合作,争取科研经费,建立产学研结合机制。高校还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创立校办企业筹措资金,对校办企业实行现代企业管理制度,实行产学研一体运作机制,以此获得收益,作为高校经费的新来源。
(2)建立社会公益性教育基金保障机制,争取社会捐赠。国家应制定相应政策鼓励社会对高校的捐赠,地方政府应当建立鼓励社会对高等教育捐赠的机制,建立完善的运行管理模式。各高校可以建立专门的筹款部门或机构积极开展社会捐赠活动。
(3)适当引入外资,吸引留学生。加强国际合作,共同办学;积极吸引留学生来校学习。
(4)正确引导和发展民办高等教育。 民办高等教育是我国高等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这可以吸引大量民间资本来发展高等教育事业。政府应该完善民办教育相关法规体系建设,正确引导和发展民办高等教育。
(三)健全高等教育经费管理机制,提高高等教育投入效益
在后4%时代下,更需要注意完善财政拨款制度、财务监督管理体制、财务法规体系建设,实现对高等教育经费全程预算的监管,提高高等教育经费的使用效率,使其发挥最大效益。
(1)实现对高等教育经费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要注意优化政府财政的支出结构,对重点项目加大投入,实现高等教育经费的统筹安排,保证财政资金的规范、有效、安全,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的效益。 (2)优化高等教育财政拨款机制。政府财政拨款应及时满足高校的经费需求。具体优化方案:①根据不同学科专业差异来确定生均拨款定额标准。②根据政府财政收支状况、高校发展规划以及经济发展、物价变动情况动态调整生均拨款标准。
(3)强化高等教育经费预算的监管。编制高等教育预算经费时,必须在全面、准确的前提下,同时应注意侧重,优先保障高校基本支出;再确定教育经费审核后,要进行仔细的审核 ,并严格及时执行;建立健全高等教育财政预算管理责任追究制度,强化对高等教育经费预算的约束,遏制高等教育财政预算违法违规的行为,提高财政预算的公开度和透明度,加强社会大众监督。
(4)建立健全高等教育经费绩效评价机制。在政府层面,中央及各级地方政府应健全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机制,对教育财政性支出进行科学有效的绩效评价和考核,采取问责机制,并根据高校绩效进行拨款。从高校层面来讲,各高校应完善绩效考核管理机制,将财政预算执行和绩效目标纳入到考核内容中,建立科学的绩效考核指标和绩效目标,构建分工合理、职责分明、管理有效的绩效考核制度。同时要构建经济责任体系,校内各级部门、单位和个人必须落实财经工作任务和责任,对于工作不力、管理不善等造成经济损失的相关人员,追究其相应的责任。
(四)强化高等教育财政制度约束
(1)健全高等教育财政监督与问责机制
为了能够充分发挥制度约束在保障高等教育投入方面的积极作用,我们需要进一步改进财政监督和问责机制,具体包括:充分发挥人大常委会在高等教育预算和决算上的监督;加强中央对地方政府在高等教育财政投入上的监管;强化国家审计部门对高等教育投入的审计监督;积极发挥社会公众在高等教育財政监督的外部力量。
(2)推动高等教育法制化建设。为了实现高等教育财政投入保障的长效机制,在今后的教育财政法制建设中应特别注意:推动高等教育预算法制化进程,各级政府、相关部门、各高校在教育财政预算过程中,必须依据《教育法》、《预算法》的规定和程序执行财政预算的编制和监督;修订和完善现有的与高等教育相关的法律法规;尽快制定或完善如《教育投入保障法》、《教育经费法》等相关法律,内容应涉及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的职责、高等教育投入的来源、投入的监管和问责制度等。
参考文献:
[1] 国家统计局中国统计年鉴网站http://www.stats.gov.cn/tjsj/ndsj/
[2]陈孝斌,高洪源.教育管理学[M].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8.4
[3]马跃.中国教育与经济发展方式及财政保障研究[D].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2008
[4]黄约.发达国家高等教育投入机制的比较与借鉴[J].湖北社会科学,2009(4)
[5]赵永辉.我国高等教育支出责任与财力保障的匹配研究[D].华中科技大学,2012
[6]尹来武.我国高等教育投入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 吉林化工学院学报,20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