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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犁州纤维检验所开展行政执法工作,至今已有18年。1997年,伊犁州纤维检验所首批5人取得了行政执法资格,由此拉开了伊犁州纤维检验所行政执法工作的帷幕。当时,主要是开展羊毛质量监督执法工作,其依据是原国家技术监督局于1993年发布实施的《羊毛质量监督管理办法》,重点针对混等混级收购羊毛、未执行净毛计价、掺杂使假等质量违法行为开展执法工作.为推动伊犁地区贯彻实施绵羊毛国家标准做出了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