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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矿权界桩具有矿业权公示、监管标识、侵权警戒等作用。目前并非全部有效采矿权都埋设了界桩。采矿权界桩管理政策刚性的不足可能是矿产资源开采秩序长期以来“治后又乱”循环反复的主要原因。建议:(1)修改完善《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强化采矿权界桩管理;(2)修改完善《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办法》,将采矿权界桩完善状况纳入公示内容;(3)制定采矿权勘界设桩的技术标准和保护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