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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6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专门召开会议,重点研究改革收入分配制度和规范收入分配秩序问题,明确提出要“构建科学合理、公平公正的社会收入分配体系”。
“社会主义的目的就是要全国人民共同富裕,不是两极分化。如果我们的政策导致两极分化,我们就失败了⋯⋯就可能出乱子。”多年前小平同志警告性的提醒言犹在耳。
这种提醒当时就非空穴来风,现在来看也非危言耸听。中共中央党校2006年春季学期进修一班学员的一项课题研究成果显示,目前中国反映收入分配差异的基尼系数已高达0.46,即使不算精确,但超过国际公认的警戒线0.4已无甚争议,这说明我国现阶段的收入分配相当不均,即贫富差距过大。
与此同时,中国现已处于人均GDP1000到3000美元的易产生社会矛盾的阶段。世界经验证明,如果收入比较稳定、收入差距不持续扩大,社会就比较稳定,可以继续保持增长。反之,收入差距不断扩大就会加剧社会矛盾,最终将导致经济停滞甚至倒退。
中国自古以来就“不患寡而患不均”,其中的“均”并非“平均”,实质上仍是“公平”。值得注意的是,目前这种分配不均和贫富差距,主要是“不公平的差距”,尤其是“起点的不公平”,这是招致社会不满的直接原因,从长远来看,也是阻滞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深层根源之一。
贫穷不是社会主义,贫富两极分化更不是社会主义。“共同富裕”应该是社会主义的应有之义,也是“市场经济”冠以“社会主义”前缀的“中国特色”所在,是建设全面小康社会的重要内涵和目标。
针对改革开放之前“大锅饭”造成的“平均主义”,改革开放初提出了“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即“先富论”,是相对于当时“平均主义”导致的不公平的进步,因此在一段时期解放和推动了生产力;但在实践中,因为过度强调效率而忽视公平,出现了分配不合理和贫富差距拉大。因此从政策上,强调共同富裕,缩小贫富差距就愈加显得迫切而重要。
但需要防止的误区是,共同富裕决不是过去的平均主义,而是要在更加注重公平的前提下,尤其是在公开、公平、公正的“三公”原则下进行财富分配。一次分配中,可以效率为重,但同时要重视起点的公平;再分配中,须以公平为重,尤其要重视对低收入阶层的最低社会保障;最终使目前的分配结构从“哑铃型”转化为“纺锤型”,即扩大中等收入阶层,缩小两极分化。
从“平均主义”到“部分先富”,是一个时代的进步,随着总体小康的实现,全面小康建设的到来,现在更需要强调的“共同富裕”,核心是构建和谐社会,追求在公平的基础上的效率。社会普遍并不仇公平的富,而是仇不公平的富,重点是政策制定和执行过程中失误造成的不公财富,尤其是靠权力寻租、腐败、甚至是违法犯罪而攫取的财富。
因此,在践行“共同富裕”中,既要反对非理性的“劫富济贫”式的“仇富”,也要反对平均主义空想。政府应将重点放在建立和完善“公平”的保障机制和社会保障体系上,而把“效率”还给市场和社会。
中共中央政治局专门以政治议程高度呼应社会议题,被舆论普遍评价为“直面现实、坚持以人为本、为构建和谐社会而努力”。这无疑为“共同富裕”从理论口号到现实实践推进了一大步,“共同富裕”的时代有望全面来临。
“社会主义的目的就是要全国人民共同富裕,不是两极分化。如果我们的政策导致两极分化,我们就失败了⋯⋯就可能出乱子。”多年前小平同志警告性的提醒言犹在耳。
这种提醒当时就非空穴来风,现在来看也非危言耸听。中共中央党校2006年春季学期进修一班学员的一项课题研究成果显示,目前中国反映收入分配差异的基尼系数已高达0.46,即使不算精确,但超过国际公认的警戒线0.4已无甚争议,这说明我国现阶段的收入分配相当不均,即贫富差距过大。
与此同时,中国现已处于人均GDP1000到3000美元的易产生社会矛盾的阶段。世界经验证明,如果收入比较稳定、收入差距不持续扩大,社会就比较稳定,可以继续保持增长。反之,收入差距不断扩大就会加剧社会矛盾,最终将导致经济停滞甚至倒退。
中国自古以来就“不患寡而患不均”,其中的“均”并非“平均”,实质上仍是“公平”。值得注意的是,目前这种分配不均和贫富差距,主要是“不公平的差距”,尤其是“起点的不公平”,这是招致社会不满的直接原因,从长远来看,也是阻滞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深层根源之一。
贫穷不是社会主义,贫富两极分化更不是社会主义。“共同富裕”应该是社会主义的应有之义,也是“市场经济”冠以“社会主义”前缀的“中国特色”所在,是建设全面小康社会的重要内涵和目标。
针对改革开放之前“大锅饭”造成的“平均主义”,改革开放初提出了“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即“先富论”,是相对于当时“平均主义”导致的不公平的进步,因此在一段时期解放和推动了生产力;但在实践中,因为过度强调效率而忽视公平,出现了分配不合理和贫富差距拉大。因此从政策上,强调共同富裕,缩小贫富差距就愈加显得迫切而重要。
但需要防止的误区是,共同富裕决不是过去的平均主义,而是要在更加注重公平的前提下,尤其是在公开、公平、公正的“三公”原则下进行财富分配。一次分配中,可以效率为重,但同时要重视起点的公平;再分配中,须以公平为重,尤其要重视对低收入阶层的最低社会保障;最终使目前的分配结构从“哑铃型”转化为“纺锤型”,即扩大中等收入阶层,缩小两极分化。
从“平均主义”到“部分先富”,是一个时代的进步,随着总体小康的实现,全面小康建设的到来,现在更需要强调的“共同富裕”,核心是构建和谐社会,追求在公平的基础上的效率。社会普遍并不仇公平的富,而是仇不公平的富,重点是政策制定和执行过程中失误造成的不公财富,尤其是靠权力寻租、腐败、甚至是违法犯罪而攫取的财富。
因此,在践行“共同富裕”中,既要反对非理性的“劫富济贫”式的“仇富”,也要反对平均主义空想。政府应将重点放在建立和完善“公平”的保障机制和社会保障体系上,而把“效率”还给市场和社会。
中共中央政治局专门以政治议程高度呼应社会议题,被舆论普遍评价为“直面现实、坚持以人为本、为构建和谐社会而努力”。这无疑为“共同富裕”从理论口号到现实实践推进了一大步,“共同富裕”的时代有望全面来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