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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的特点,以显性教育和隐性教育相统一为方法论,认为“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体系建构,需要通过“内—外”二级课程体系,尽力打造“教室—校园—社会”三个层面的课堂;通过“宏观—微观”二种知识体系,激发学生“目标—求学—立志”三级学习动力;通过“理性认识—感性接受”双重评价标准,让学生在“情感—心智—精神”的递进中得到实际教育成果;通过“明示—隐引”二元教学方法,打造“主导—滴灌—主体”的学生成长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