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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增加了消费者反悔权制度。从反悔权制度的起源出发,探究其本质意义,并将我国与台湾地区的消费者保护法进行对比,学习台湾地区反悔权制度在适用范围、例外情事、期间起算、退回商品的义务承担方面存在尚须改进的方面。同时,解决在司法实务中存在的关于反悔权制度的法律问题。当第一次网购的商品存在质量问题时,根据《消保法》进行退换后消费者是否可以行使反悔权。面对在网购中一些经营者通过格式条款限制反悔权的适用的情况,司法过程中如何应对。最后对我国《消保法》的发展完善提出建议,尤其是以明确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