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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自2011年起招收税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总体来说,毕业研究生符合培养目标,基本能够适应社会需求。美中不足的是,对学生法律素养的培育相对薄弱,主要表现为法律素养类课程过少甚至完全缺失,引导学生从法学视角去分析税收问题做得不够。“税”与“法”之间存在着天然的联系,也会出现抵触与冲突,促进“税”与“法”之间的融合可以防范税收执法风险。作为税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应当“讲政治、通财会、精税务、晓法律”。建议为其开设法学导论、经济法、涉税服务相关法律等课程,从法学院、税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聘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