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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一项惠及亿万农民的伟大工程,但在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实践中,如何注重实效、量力而行,如何体现民主、尊重民意,如何突出重点、抓住关键,切实把惠及八亿农民的好事做好,是当前及今后相当长的一个时期内要解决的重大问题。
正确理解“二十字”的丰富内容和深刻涵义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既是一个老话题,又是一个新课题。从新农村建设的试点来看,要解决好这个时代课题,首先必须解决一个问题,就是一定要明确建设一个什么样的新农村。
2005年10月,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提出,要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富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二十字要求,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二十个字,五个方面,五位一体,相互促进,辩证统一,内容丰富,涵义深刻。
但是,在当前新农村建设过程中,有两个方面存在着误区。在理论层面,“生产发展中心论”、“村庄整治中心论”和“文化建设中心论”观点较受推崇和流行。在实践层面,只要一讲到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一些同志的本能反应就是建房子、修道路;一些地方的规划、方案关注的是规划新区、改旧建新。
生产发展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物质基础,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首要任务;生活宽裕是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表征,就是使广大农民群众过上好日子;乡风文明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灵魂,主要是培养健康、文明、和谐、科学的生活方式;村容整洁是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外在反映,旨在优化农民的生存、生活环境;管理民主是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推进新农村建设的组织保障,使新农村建设扎实有序地推进。
当然,在新农村建设过程中不可能五个方面齐头并进,既可产业先行,也可文化先入,既可生态着手,也可民主突破,进而全面推进。
从实际出发,尊重农民意愿
据笔者调查,在新农村建设过程中,农民有三怕:一怕穷折腾,二怕硬强迫,三怕搞形式。他们担心的是在新农村建设过程中,会不会从实际出发,尊不尊重他们的意愿,给不给他们想要的东西。
正因为如此,《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才明确要求:“坚持从各地实际出发,尊重农民意愿,扎实稳步推进新农村建设”。这既是1978年以来农村两次改革经验的总结,也是这次新农村建设必须坚持的三条原则。
目前,在新农村建设中已经涌现出的浙江义乌、江西赣州、广西贺州等先进典型,他们尽管所处的区域不同,自然条件和生产、生活条件差异很大,但是,他们都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地进行新农村建设的做法,为东部沿海地区、沿边地区、中部不发达地区和西方贫困地区的新农村建设提供了参考和借鉴。
尊重农民意愿,是坚持以人为本的必然要求,也是党的群众路线在新农村建设实践中的具体体现。尊重农民意愿,就是从农村的实际出发,把农民作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主体,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意见;尊重农民意愿,就是从农民的意愿出发,尊重农民,依靠农民,激发农民的创业激情和首创精神。
大力发展现代农业,切实增加农民收入
大力发展现代农业、增加农民收入,不仅是实现生活宽裕的重要途径,实现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重要基础,也是新农村建设的首要任务。
2007年中央1号文件提出:要用现代物质条件装备农业,用现代科学技术改造农业,用现代产业体系提升农业,用现代经营形式推进农业,用现代发展理念引领农业,用培养新型农民发展农业。
发展现代农业,必须通过改革和政策调控,使各类自然资源、生产要素实现互动,形成对现代农业投入长期稳定增长的新机制,加大财政使用向发展现代农业倾斜的力度,提高对农业科研、农业技术推广、农民教育与技术培训等方面的投入强度,使农业科技投入占农业总产值的比重逐年提高、农业科研经费占国家总科研经费的比重逐年加大。
同时,鼓励企业和社会对现代农业的投入,逐步实现现代农业以政府投入为主导的多元化投入格局,构建科学的现代农业发展的支撑体系。
发展现代农业,必须推进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推动农业的集约化、规模化和专业化生产,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加快畜牧业发展,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培养精深加工龙头企业,推进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加快农业机械化步伐,建立可持续发展的农业体系。
培养新型农民,提高农民综合素质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离不开广大农民,农民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主体,他们既是建设新农村的利益主体,又是新农村建设的实践主体。
培养一大批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是实现农业和农村现代化的前提条件,是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基础,是缩小城乡差距的有效措施,也是建设农村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的根本所在。没有新型农民的培养,没有农民素质的提高,新农村建设就是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就会成为“空中楼阁”。
要科学规划,把新型农民素质培养作为一项系统工程来抓,予以经常化、制度化和规范化;加大宣传力度,树立新型农民典型,使农民认识其素质提高的重要性;加强农村思想道德文化教育和法制宣传教育,用先进的文化塑造新农民,引导农民树立先进的思想观念和良好的道德风尚,形成文明向上的社会风貌。
要突出农村实用技术和经营管理知识培训,使走出去的劳动力有较强的务工技能和生存能力,留下来的劳动力能掌握先进的农业技术和经营经验,以适应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新要求。
注重和谐,把握“五个重点”
基础设施是前提。要充分发挥政府引导、农民主导、市场推动作用,以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为突破口,进一步整治人居环境,改变农村面貌,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营造和谐新农村建设的良好环境。
经济发展是根本。必须繁荣农村经济,提高农民收入。要在新的农业现代化的基础上,使农业的发展向着持续农业、生态农业、数字化农业和工厂化农业的方向发展。
社会事业是难点。重点要切实解决“上学难”、“看病难”、“娱乐难”、“保障难”等问题。
民主政治是保障。要加快建立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乡镇行政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加强农村党组织建设,加强村民委员会自治组织建设,引导农民以主体姿态积极参与社会管理。
社会稳定是基础。农村要稳定,必须处理好新形势下的农村社会矛盾,理顺好农村人际关系,为新农村建设营造一个安定的环境。
正确理解“二十字”的丰富内容和深刻涵义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既是一个老话题,又是一个新课题。从新农村建设的试点来看,要解决好这个时代课题,首先必须解决一个问题,就是一定要明确建设一个什么样的新农村。
2005年10月,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提出,要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富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二十字要求,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二十个字,五个方面,五位一体,相互促进,辩证统一,内容丰富,涵义深刻。
但是,在当前新农村建设过程中,有两个方面存在着误区。在理论层面,“生产发展中心论”、“村庄整治中心论”和“文化建设中心论”观点较受推崇和流行。在实践层面,只要一讲到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一些同志的本能反应就是建房子、修道路;一些地方的规划、方案关注的是规划新区、改旧建新。
生产发展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物质基础,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首要任务;生活宽裕是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表征,就是使广大农民群众过上好日子;乡风文明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灵魂,主要是培养健康、文明、和谐、科学的生活方式;村容整洁是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外在反映,旨在优化农民的生存、生活环境;管理民主是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推进新农村建设的组织保障,使新农村建设扎实有序地推进。
当然,在新农村建设过程中不可能五个方面齐头并进,既可产业先行,也可文化先入,既可生态着手,也可民主突破,进而全面推进。
从实际出发,尊重农民意愿
据笔者调查,在新农村建设过程中,农民有三怕:一怕穷折腾,二怕硬强迫,三怕搞形式。他们担心的是在新农村建设过程中,会不会从实际出发,尊不尊重他们的意愿,给不给他们想要的东西。
正因为如此,《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才明确要求:“坚持从各地实际出发,尊重农民意愿,扎实稳步推进新农村建设”。这既是1978年以来农村两次改革经验的总结,也是这次新农村建设必须坚持的三条原则。
目前,在新农村建设中已经涌现出的浙江义乌、江西赣州、广西贺州等先进典型,他们尽管所处的区域不同,自然条件和生产、生活条件差异很大,但是,他们都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地进行新农村建设的做法,为东部沿海地区、沿边地区、中部不发达地区和西方贫困地区的新农村建设提供了参考和借鉴。
尊重农民意愿,是坚持以人为本的必然要求,也是党的群众路线在新农村建设实践中的具体体现。尊重农民意愿,就是从农村的实际出发,把农民作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主体,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意见;尊重农民意愿,就是从农民的意愿出发,尊重农民,依靠农民,激发农民的创业激情和首创精神。
大力发展现代农业,切实增加农民收入
大力发展现代农业、增加农民收入,不仅是实现生活宽裕的重要途径,实现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重要基础,也是新农村建设的首要任务。
2007年中央1号文件提出:要用现代物质条件装备农业,用现代科学技术改造农业,用现代产业体系提升农业,用现代经营形式推进农业,用现代发展理念引领农业,用培养新型农民发展农业。
发展现代农业,必须通过改革和政策调控,使各类自然资源、生产要素实现互动,形成对现代农业投入长期稳定增长的新机制,加大财政使用向发展现代农业倾斜的力度,提高对农业科研、农业技术推广、农民教育与技术培训等方面的投入强度,使农业科技投入占农业总产值的比重逐年提高、农业科研经费占国家总科研经费的比重逐年加大。
同时,鼓励企业和社会对现代农业的投入,逐步实现现代农业以政府投入为主导的多元化投入格局,构建科学的现代农业发展的支撑体系。
发展现代农业,必须推进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推动农业的集约化、规模化和专业化生产,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加快畜牧业发展,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培养精深加工龙头企业,推进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加快农业机械化步伐,建立可持续发展的农业体系。
培养新型农民,提高农民综合素质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离不开广大农民,农民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主体,他们既是建设新农村的利益主体,又是新农村建设的实践主体。
培养一大批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是实现农业和农村现代化的前提条件,是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基础,是缩小城乡差距的有效措施,也是建设农村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的根本所在。没有新型农民的培养,没有农民素质的提高,新农村建设就是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就会成为“空中楼阁”。
要科学规划,把新型农民素质培养作为一项系统工程来抓,予以经常化、制度化和规范化;加大宣传力度,树立新型农民典型,使农民认识其素质提高的重要性;加强农村思想道德文化教育和法制宣传教育,用先进的文化塑造新农民,引导农民树立先进的思想观念和良好的道德风尚,形成文明向上的社会风貌。
要突出农村实用技术和经营管理知识培训,使走出去的劳动力有较强的务工技能和生存能力,留下来的劳动力能掌握先进的农业技术和经营经验,以适应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新要求。
注重和谐,把握“五个重点”
基础设施是前提。要充分发挥政府引导、农民主导、市场推动作用,以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为突破口,进一步整治人居环境,改变农村面貌,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营造和谐新农村建设的良好环境。
经济发展是根本。必须繁荣农村经济,提高农民收入。要在新的农业现代化的基础上,使农业的发展向着持续农业、生态农业、数字化农业和工厂化农业的方向发展。
社会事业是难点。重点要切实解决“上学难”、“看病难”、“娱乐难”、“保障难”等问题。
民主政治是保障。要加快建立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乡镇行政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加强农村党组织建设,加强村民委员会自治组织建设,引导农民以主体姿态积极参与社会管理。
社会稳定是基础。农村要稳定,必须处理好新形势下的农村社会矛盾,理顺好农村人际关系,为新农村建设营造一个安定的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