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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通过探讨直觉的一般属性及其在艺术创作中的应用价值,阐述了直觉意识无论在艺术创作还是艺术审美过程中都占据着极其重要的地位。进而论述了直觉意识在作为“第七艺术”的电影中更是一种不可或缺的重要元素,无论是在摄影机的运动还是电影心理学领域都发挥着极为重要的作用,最终论证了直觉意识的运用在影视艺术中的艺术价值。
直觉起源于生命,艺术是直觉符号。
胡塞尔说:“一切东西和每样东西(包括一切现实的东西在内的一切可能的东西)都是可以在一个意识中直观到的(即作为现实和可能而存在于原始直观中的)。并且,一切东西和每样东西在原则上都是可以汇集在一起的,等值的。”随着生活方式的变迁,人的文化心理也发生了巨大变化,于是,人类的直觉方式和能力也随之发生了历史性的变迁。总之,古代的人更多的是在与对象世界的相互依赖中感到自身存在的真实可靠,更多的是在对象世界中反观自己。而他们的直觉也多是借助与对象世界的交融才能被激发,才能被把握,才能获得其形式,这也是古代的审美方式以“和谐”为主导的原因。古代艺术的意境主要是生命直觉本身通过移情到一个物象上而被空间化,从而内在生命也被客体化了。而现代审美形式主要是在挣脱这种“看不见的模式”,人们渴望直觉以其自身的形式直接呈现出来,并创造属于它自身的形式。这不仅是现代艺术形态的主体特征也是各种现代哲学一再诉求的渴望,从尼采的酒神精神,柏格森的绵延,狄尔泰的诗性体验都想建立主体独立的,能够凌驾空间形态的时间形式。用克罗齐的话说就是,因为直觉中出现的空间是心灵化的,也就必然带有心灵本身的特点,即时间性,这就产生了直觉的不可分割性和不可分析性。但这些之前的理论,都因影视艺术成为全世界的主导性艺术形态而发生了历史性的变化。影视艺术这种时空复合的艺术,再度将空间形态的直觉和时间形态的直觉合而为一了。
直觉是生命的天赋,所有的动物在这一点上都是一样的。飞禽走兽的直觉能力甚或比人强,人的分析能力则高于其他动物,而分析起源于直觉,或者说分析是以直觉为基础的。直觉是能够抵达形而上学的,而分析则不能。分析只能是实证的工具,适合去把握无生命的,机械的东西,对于活动画面连续直接呈现的影视艺术而言,直觉更具有无可争议的优先地位。影视艺术比其它任何艺术都更全面而深切的依靠直觉,它比绘画,雕塑比较,多出了在时间中运动的因素;它与音乐比较,多出了空间的因素。而且影视艺术的直觉是复合的,即信息必须实现符码转换,从一种感知形态过渡到另一种感知形态。
近年来,电子生物实验证明,形式,色彩和深度的感知取决于专门感知器。也就是说,直觉必须将这种机械效果加减进去。我们只能从理论上充满信心,用开放的心态来面对,任何僵化的思维定势都是对直觉的背弃。冯友兰早就说过,哲学和其他各门知识一样,必须以经验为出发点。但是哲学,特别是形而上学,又与其他各门知识不同,不同之处在于,哲学的发展使它最终达到超越经验的“某物”。在这个“某物”中,存在着从逻辑上说不可感只可思的东西。从逻辑上说,“理”只可思不可感。影像可以把无意识的,有意识的都变成表现符号,这个变成主要靠直觉。因为直觉是接近且无符号的介入事物内部的对存在的一种整体把握,要用直觉的态度来把握直觉才不伤害直觉的真谛。直觉是我思的生动环节——包含响应思想的一些东西,能够唤醒物质中的记忆,将“形象”变成“生存的澄明”,变成为实在的事物由于那闪光的直觉而获得揭示的所在。
1824年,英国的彼得·马克·罗格特在伦敦公布了他的“视觉暂留”理论。所谓“视觉暂留”,即人的眼睛在观看运动的物象时,物象在消失后继续滞留于视网膜上约不到一秒钟的时间。人眼的这种视觉特征,使在人的视网膜上组合出运动的形象有了可能,这个暂留和组合的工作是直觉的。影视艺术的摄影方法中最高级的技巧是能赋予镜头和物体之间的空间以生气,摄影机的运动能够做到使死一般的空间充满情感。摄影机可以随着或逆着拍摄对象的动作进退——逐秒的丰富发展画面,摄影机能够借助于本身的动态释放出一种使完善的影视作品达于极致的动力。摄影机不仅有目光可见的外向运动,还有隐蔽而可感觉的内向运动,指导摄影师这样做而不那样做的只有他在此时此刻的直觉。因此导演可以像作家一样形成自己个人的风格,摄影机讲选择在导演看来最有表达性的镜头,镜头与镜头的联接是在根据他看来有特殊意义的段落间进行。导演及摄影师的直觉在这时的主要任务是判断怎样最有意义,怎样能使表现能力最大化。
摄影机可以拓展我们的直觉,通过摄影机,不仅我们的观察更加敏锐,而且我们的认知也更加敏感,涉及范围更广泛。摄影机通过流畅的运动创造和并置等价空间结构,它可以使人感觉到一个前景和后景不断换位和可塑的变幻空间,展示出物质的空间实在和象征的空间实在怎样互相依存,摄影机助长了人的无限欲望和好奇心,凭借它可以上天入地,远近驰骋和由表及里的灵活性。不仅可以收集人类活动的素材,而且能够从蓝本,片段和符号的总和中创造出一个影像世界。直觉在一般认识论中是直接感知,但是在影视艺术创作中就不仅仅是直接感知还具有着“变形化意”的能力。它是可见的与不可见之间的桥梁,使影像画面获得了不知来于何处的深度,从而使视觉形象具有了意义。影像中的事物其实是“不是事物的事物”,这不是事物的事物运载着“不如此就不可见的意义”。影视艺术中的直觉思维不仅是用眼睛来直观的思维,用手来直接思维的情况也很多,表,导,摄,服,化,道在说不清理由,但是非要这样做的时候,就是“手”告诉他非如此不可。这种思维不在概念之中,而在光影,构图,线条,色彩,形态等的意义感觉之中——这是一种实践的理性,包含着个人化的意志欲求和来自经验和情绪的选择。
直觉是重要的“哲学器官”,因为它是“生命的形式”,如同情感是一种集中强化了的生命一样。生命本身就有直觉能力,直觉工作在影视艺术创作中有着极为突出的特征。首先,是它的运动性,影视“眼睛”的运动就是直觉的运动,镜头的推,拉,摇,移,甩,跟,角度的仰俯变化等,莫不是“跟着直觉走,牵着梦的手”的运动。其次,是有机统一性,生命有机体的每一部分都以一种难以形容的复杂性,严密性,深奥性紧密的联系在一起,影视艺术中没有孤立的好坏镜头和音响,只有当它们配置在一起时才有了好坏的差别。再次,便是它的节奏性,节奏的本质是变化和交换。单独的说,舞蹈中的音乐节拍,诗歌中的韵律,戏剧中的情节展开的速度,绘画中线条的断续,色彩的层次。合起来说,任何一部影视作品都是由这些元素合成的,每一个元素出了问题都会造成负面影响。例如《英雄》中的音响和色彩一味高强度的高开高打高抬高走,反而造成了听觉疲劳和视觉疲劳,追求强劲的节奏反而破坏了节奏。因为它大大高过了一般人的心脏跳动和呼吸运动的节奏,违背了生命的自然律动,这大约是张艺谋的理念强迫了他的直觉造成的失误。最后,就是直觉的起始性与终端性,从一开始到最后的画面完成都是直觉在工作。直觉与心跳一样都是有节奏的,节奏的本质是生命的律动。值得强调的是,直觉绝非单纯的感知,而是与情感,想象交融在一起的多种心理功能的综合有机体。它是理性思维的起点,也是理性思维的反省。从起始性上说,艺术直觉是人们针对每一个有表现力的形式的直接把握或顿悟;从终端性上说,它是人们借助于艺术符号对艺术品中所包含的人类情感意味的直接把握和评价。
直觉是种情智交融的与人类本性相类似的体验能力,这种体验能力是人能够置于对象内部,使对象自己显现自己。套用语言的说法,直觉是一种使对象“说话”,显示其意义的“语言”。有时候人只有通过直觉才能突然看出处于对象深层的整体意义,哪怕只是在一瞬间,就是使存在在现象世界中获得了澄明,现象之美是获得澄明的现象。于是,直觉意识在影视艺术中应用的重要意义就可以概括为:使存在现象化,使现象获得澄明,使现象之美得以呈现。
参考文献:
[1]胡塞尔,经验与判断[M],三联书店,1999
[2]周月亮,影视艺术哲学[M],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2004
[3]周月亮,影视艺术哲学[M],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2004
[4]冯友兰,中国哲学简史[M],北京大学出版社,1986
直觉起源于生命,艺术是直觉符号。
胡塞尔说:“一切东西和每样东西(包括一切现实的东西在内的一切可能的东西)都是可以在一个意识中直观到的(即作为现实和可能而存在于原始直观中的)。并且,一切东西和每样东西在原则上都是可以汇集在一起的,等值的。”随着生活方式的变迁,人的文化心理也发生了巨大变化,于是,人类的直觉方式和能力也随之发生了历史性的变迁。总之,古代的人更多的是在与对象世界的相互依赖中感到自身存在的真实可靠,更多的是在对象世界中反观自己。而他们的直觉也多是借助与对象世界的交融才能被激发,才能被把握,才能获得其形式,这也是古代的审美方式以“和谐”为主导的原因。古代艺术的意境主要是生命直觉本身通过移情到一个物象上而被空间化,从而内在生命也被客体化了。而现代审美形式主要是在挣脱这种“看不见的模式”,人们渴望直觉以其自身的形式直接呈现出来,并创造属于它自身的形式。这不仅是现代艺术形态的主体特征也是各种现代哲学一再诉求的渴望,从尼采的酒神精神,柏格森的绵延,狄尔泰的诗性体验都想建立主体独立的,能够凌驾空间形态的时间形式。用克罗齐的话说就是,因为直觉中出现的空间是心灵化的,也就必然带有心灵本身的特点,即时间性,这就产生了直觉的不可分割性和不可分析性。但这些之前的理论,都因影视艺术成为全世界的主导性艺术形态而发生了历史性的变化。影视艺术这种时空复合的艺术,再度将空间形态的直觉和时间形态的直觉合而为一了。
直觉是生命的天赋,所有的动物在这一点上都是一样的。飞禽走兽的直觉能力甚或比人强,人的分析能力则高于其他动物,而分析起源于直觉,或者说分析是以直觉为基础的。直觉是能够抵达形而上学的,而分析则不能。分析只能是实证的工具,适合去把握无生命的,机械的东西,对于活动画面连续直接呈现的影视艺术而言,直觉更具有无可争议的优先地位。影视艺术比其它任何艺术都更全面而深切的依靠直觉,它比绘画,雕塑比较,多出了在时间中运动的因素;它与音乐比较,多出了空间的因素。而且影视艺术的直觉是复合的,即信息必须实现符码转换,从一种感知形态过渡到另一种感知形态。
近年来,电子生物实验证明,形式,色彩和深度的感知取决于专门感知器。也就是说,直觉必须将这种机械效果加减进去。我们只能从理论上充满信心,用开放的心态来面对,任何僵化的思维定势都是对直觉的背弃。冯友兰早就说过,哲学和其他各门知识一样,必须以经验为出发点。但是哲学,特别是形而上学,又与其他各门知识不同,不同之处在于,哲学的发展使它最终达到超越经验的“某物”。在这个“某物”中,存在着从逻辑上说不可感只可思的东西。从逻辑上说,“理”只可思不可感。影像可以把无意识的,有意识的都变成表现符号,这个变成主要靠直觉。因为直觉是接近且无符号的介入事物内部的对存在的一种整体把握,要用直觉的态度来把握直觉才不伤害直觉的真谛。直觉是我思的生动环节——包含响应思想的一些东西,能够唤醒物质中的记忆,将“形象”变成“生存的澄明”,变成为实在的事物由于那闪光的直觉而获得揭示的所在。
1824年,英国的彼得·马克·罗格特在伦敦公布了他的“视觉暂留”理论。所谓“视觉暂留”,即人的眼睛在观看运动的物象时,物象在消失后继续滞留于视网膜上约不到一秒钟的时间。人眼的这种视觉特征,使在人的视网膜上组合出运动的形象有了可能,这个暂留和组合的工作是直觉的。影视艺术的摄影方法中最高级的技巧是能赋予镜头和物体之间的空间以生气,摄影机的运动能够做到使死一般的空间充满情感。摄影机可以随着或逆着拍摄对象的动作进退——逐秒的丰富发展画面,摄影机能够借助于本身的动态释放出一种使完善的影视作品达于极致的动力。摄影机不仅有目光可见的外向运动,还有隐蔽而可感觉的内向运动,指导摄影师这样做而不那样做的只有他在此时此刻的直觉。因此导演可以像作家一样形成自己个人的风格,摄影机讲选择在导演看来最有表达性的镜头,镜头与镜头的联接是在根据他看来有特殊意义的段落间进行。导演及摄影师的直觉在这时的主要任务是判断怎样最有意义,怎样能使表现能力最大化。
摄影机可以拓展我们的直觉,通过摄影机,不仅我们的观察更加敏锐,而且我们的认知也更加敏感,涉及范围更广泛。摄影机通过流畅的运动创造和并置等价空间结构,它可以使人感觉到一个前景和后景不断换位和可塑的变幻空间,展示出物质的空间实在和象征的空间实在怎样互相依存,摄影机助长了人的无限欲望和好奇心,凭借它可以上天入地,远近驰骋和由表及里的灵活性。不仅可以收集人类活动的素材,而且能够从蓝本,片段和符号的总和中创造出一个影像世界。直觉在一般认识论中是直接感知,但是在影视艺术创作中就不仅仅是直接感知还具有着“变形化意”的能力。它是可见的与不可见之间的桥梁,使影像画面获得了不知来于何处的深度,从而使视觉形象具有了意义。影像中的事物其实是“不是事物的事物”,这不是事物的事物运载着“不如此就不可见的意义”。影视艺术中的直觉思维不仅是用眼睛来直观的思维,用手来直接思维的情况也很多,表,导,摄,服,化,道在说不清理由,但是非要这样做的时候,就是“手”告诉他非如此不可。这种思维不在概念之中,而在光影,构图,线条,色彩,形态等的意义感觉之中——这是一种实践的理性,包含着个人化的意志欲求和来自经验和情绪的选择。
直觉是重要的“哲学器官”,因为它是“生命的形式”,如同情感是一种集中强化了的生命一样。生命本身就有直觉能力,直觉工作在影视艺术创作中有着极为突出的特征。首先,是它的运动性,影视“眼睛”的运动就是直觉的运动,镜头的推,拉,摇,移,甩,跟,角度的仰俯变化等,莫不是“跟着直觉走,牵着梦的手”的运动。其次,是有机统一性,生命有机体的每一部分都以一种难以形容的复杂性,严密性,深奥性紧密的联系在一起,影视艺术中没有孤立的好坏镜头和音响,只有当它们配置在一起时才有了好坏的差别。再次,便是它的节奏性,节奏的本质是变化和交换。单独的说,舞蹈中的音乐节拍,诗歌中的韵律,戏剧中的情节展开的速度,绘画中线条的断续,色彩的层次。合起来说,任何一部影视作品都是由这些元素合成的,每一个元素出了问题都会造成负面影响。例如《英雄》中的音响和色彩一味高强度的高开高打高抬高走,反而造成了听觉疲劳和视觉疲劳,追求强劲的节奏反而破坏了节奏。因为它大大高过了一般人的心脏跳动和呼吸运动的节奏,违背了生命的自然律动,这大约是张艺谋的理念强迫了他的直觉造成的失误。最后,就是直觉的起始性与终端性,从一开始到最后的画面完成都是直觉在工作。直觉与心跳一样都是有节奏的,节奏的本质是生命的律动。值得强调的是,直觉绝非单纯的感知,而是与情感,想象交融在一起的多种心理功能的综合有机体。它是理性思维的起点,也是理性思维的反省。从起始性上说,艺术直觉是人们针对每一个有表现力的形式的直接把握或顿悟;从终端性上说,它是人们借助于艺术符号对艺术品中所包含的人类情感意味的直接把握和评价。
直觉是种情智交融的与人类本性相类似的体验能力,这种体验能力是人能够置于对象内部,使对象自己显现自己。套用语言的说法,直觉是一种使对象“说话”,显示其意义的“语言”。有时候人只有通过直觉才能突然看出处于对象深层的整体意义,哪怕只是在一瞬间,就是使存在在现象世界中获得了澄明,现象之美是获得澄明的现象。于是,直觉意识在影视艺术中应用的重要意义就可以概括为:使存在现象化,使现象获得澄明,使现象之美得以呈现。
参考文献:
[1]胡塞尔,经验与判断[M],三联书店,1999
[2]周月亮,影视艺术哲学[M],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2004
[3]周月亮,影视艺术哲学[M],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2004
[4]冯友兰,中国哲学简史[M],北京大学出版社,19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