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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本文从发展的角度,对体育课程的各种学习方式的内涵、学段年龄特点,以及各类知识在体育课程学习中综合运用等进行了分析,提出在运动认知为主要学习方式的前提下, 不同学段学生的能力、知识范围是学生学习方式的基础,这种基础是我们选择不同学习方式的关键因素;转变学习方式的重点,是教师在把握体育课程运动学习方式的前提下,充分发挥学科优势,以适合他们学习特点的学习方式,以具体的策略逐步培养学生自主、合作、探究等学习能力。
关键词:学习方式;运动认知;学习能力;学习和发展
中图分类号:G633.9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2410(2015)03-0015-03
一、问题的提出
体育学习方式的转变是新课标的倡导,强调注重培养学生自主学习、合作学习和探究学习的能力,它实质上是指向教师“教学方式”转变而引导出的学生学习方式的转变,是数十年教学改革的核心问题。众多学者从不同角度阐述了体育学习方式的问题,进行了或深或浅的探讨和研究。但似乎直至今天,我们多数体育教师仍然被这个问题所困扰,在学生各个发展阶段的教学实践中还存在着学习方式选择的偏差,并且阻碍了先进的教育观念在体育教学现场的操作实践和传播。我们应积极探索以“运动性认知为主要认知形式[1]”的体育学习实践中,怎样能既体现运动学习过程的主要特征,同时又考虑年龄阶段的学习特点,发挥运动学习中多种认知方式的优势,逐步培养提高学生的学习能力,选择适宜于他们的学习方式,促进学生发展。
二、从学习和发展角度,理解和利用运动学习的多种认知方式
体育学习方式是新课标反复提及的教学改革的重要方面,自21世纪初新课标实施至今,许多研究者对体育学习方式提出了新的认识。如认为体育学习是以运动认知为主的多种认知方式并存的学习过程,也有人认为教学方式的转变是学生学习方式转变的条件和基础。其实学习方式本身没有好与不好,只有是否适宜,应以是否有利于学生的发展来衡量。发展人类学认为,人的发展是一切发展的核心和最终目的。[2]体育运动学习作为教育的积极领域,只谈诸多的学习方式,不考虑人在不同发展阶段的特殊需求,或只在形式上选择了认为“好”的教学方式、学习方式,都不能有效培养良好的学习品质,促进人的发展。
体育的运动学习是由教师引导的学习过程,也只有在教师的引导和指导下,才能完成转变学习方式的课题。但学习方式的问题应围绕学生发展来讨论和分析。因为学习的主体是学生,围绕学生发展研究学习方式的转变,实质是在体育教学中更加重视对学生学习的理解,是有意识从学生的学的方面去考虑教师的教,从学生的基础确定教师的教。课标所提倡的自主学习、研究性学习、合作学习等学习方式,恰恰是体育学习中多种认知方式并存的学习优势,但并不意味着单纯地追求形式上的自主、探究与合作,而应理解各种学习方式的内涵,综合利用体育学习中多种认知方式并存的优势,引导有意义的学习。
教师对各种学习方式要有清晰的认知,熟练选择,促进学生的自主意识和能力的发展。例如自主学习方式。学习理论认为,自主学习是指个体自觉主动地确定学习目标、制订学习计划、选择学习方法、利用学习资源、监控学习过程、评价学习结果的过程或能力[3]。自主学习的时间是“定时而有效的”,学习内容是“自己选择的”,学习动机是“内在的自我激发的”,学习方法是“经过练习达到自动化的”。从中能够很清晰地看出,自主学习在今天的教学改革中是一种理念,是对以往的学科本位、教学本位的批判。它警示我们,基础教育要不断地给予学生自主学习的机会,激发他们的学习动机和热情[4],并非在运动中放开让学生自己学习。同时,自主学习还是一种高层次的学习,对个体的学习能力提出了较高的要求。形成这种学习能力,需要在长期的学习中,不断积累适合个体的学习方法和经验。教师应在培养和提高学生学习能力上下功夫,使之形成自己的一套成熟的方式方法,学会自主学习。
在教育层面,教师这个外部环境还要与儿童内部学习动机相互作用。我们应向美国学习“批判式教育模式”,批判“崇拜式教育模式”,以调整学生运动学习的内部环境。正如格式塔教育理论指出的那样,有机体必须与环境之间相互作用,建立高度的意识。学习心理学也告诉我们,概念的认知、动作形象的认知,总是出现在运动认知的最前面。也就是说,在动作学习中,无论是技术学习还是战术学习,都必须以听和看的方式先“体验”,以此理解其规则和运动方式,然后通过身体练习的直接经验达到“知识技能经验的转换”,获得新知识。所以,我们为学生设计怎样的练习、先练习什么再练习什么,从哪些已有的知识技能开始,这些都基于教师对学情的了解和身体运动结构的认知,是我们不得不考虑的外部环境。
从学习的内部环境来说,如果把体育课程中运动学习方式仅仅理解为强调运动学习特殊性的“行动体验式学习[5]”是远远不够的。体验只是体育课程中运动学习过程的部分或关键部分。一定意义上来说,体验的前后更接近于个体的“研究性学习”。对于每一位个体来说,体育学习中的运动规则、动作方法都不是简单记忆、简单重复信息就能完成,但首先需要的是“运动形象的接受[6]”。然后在自己已有的身体、动作经验和能力基础上去体验。没有接受、不考虑种种基础,依靠体验难以形成新的动作技能。
运动技能习得的过程类似罗杰斯的体验式学习观点,比如个性化参与、依靠学习动机内发、学习者自我评价、对学习者产生渗透性影响[7];也更贴近库伯的“体验式学习循环” [8]。如具体体验(直接观察)-探究(反思性观察)比较、抽象的理解(模仿和分析)-主动实验(综合、设计),再回到具体体验。而且这个循环,教师可以从其中的任何一个环节开始。因为在学习中“伴随着情节记忆的个人经验”,以及接受性知识(讲解、分析、提示)的“语义记忆”,借助个体的身体记忆,还学习到了程序性知识。[9]体育课程的运动学习中的“行动式体验学习”实质上就是这样一种综合性的学习。
关键词:学习方式;运动认知;学习能力;学习和发展
中图分类号:G633.9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2410(2015)03-0015-03
一、问题的提出
体育学习方式的转变是新课标的倡导,强调注重培养学生自主学习、合作学习和探究学习的能力,它实质上是指向教师“教学方式”转变而引导出的学生学习方式的转变,是数十年教学改革的核心问题。众多学者从不同角度阐述了体育学习方式的问题,进行了或深或浅的探讨和研究。但似乎直至今天,我们多数体育教师仍然被这个问题所困扰,在学生各个发展阶段的教学实践中还存在着学习方式选择的偏差,并且阻碍了先进的教育观念在体育教学现场的操作实践和传播。我们应积极探索以“运动性认知为主要认知形式[1]”的体育学习实践中,怎样能既体现运动学习过程的主要特征,同时又考虑年龄阶段的学习特点,发挥运动学习中多种认知方式的优势,逐步培养提高学生的学习能力,选择适宜于他们的学习方式,促进学生发展。
二、从学习和发展角度,理解和利用运动学习的多种认知方式
体育学习方式是新课标反复提及的教学改革的重要方面,自21世纪初新课标实施至今,许多研究者对体育学习方式提出了新的认识。如认为体育学习是以运动认知为主的多种认知方式并存的学习过程,也有人认为教学方式的转变是学生学习方式转变的条件和基础。其实学习方式本身没有好与不好,只有是否适宜,应以是否有利于学生的发展来衡量。发展人类学认为,人的发展是一切发展的核心和最终目的。[2]体育运动学习作为教育的积极领域,只谈诸多的学习方式,不考虑人在不同发展阶段的特殊需求,或只在形式上选择了认为“好”的教学方式、学习方式,都不能有效培养良好的学习品质,促进人的发展。
体育的运动学习是由教师引导的学习过程,也只有在教师的引导和指导下,才能完成转变学习方式的课题。但学习方式的问题应围绕学生发展来讨论和分析。因为学习的主体是学生,围绕学生发展研究学习方式的转变,实质是在体育教学中更加重视对学生学习的理解,是有意识从学生的学的方面去考虑教师的教,从学生的基础确定教师的教。课标所提倡的自主学习、研究性学习、合作学习等学习方式,恰恰是体育学习中多种认知方式并存的学习优势,但并不意味着单纯地追求形式上的自主、探究与合作,而应理解各种学习方式的内涵,综合利用体育学习中多种认知方式并存的优势,引导有意义的学习。
教师对各种学习方式要有清晰的认知,熟练选择,促进学生的自主意识和能力的发展。例如自主学习方式。学习理论认为,自主学习是指个体自觉主动地确定学习目标、制订学习计划、选择学习方法、利用学习资源、监控学习过程、评价学习结果的过程或能力[3]。自主学习的时间是“定时而有效的”,学习内容是“自己选择的”,学习动机是“内在的自我激发的”,学习方法是“经过练习达到自动化的”。从中能够很清晰地看出,自主学习在今天的教学改革中是一种理念,是对以往的学科本位、教学本位的批判。它警示我们,基础教育要不断地给予学生自主学习的机会,激发他们的学习动机和热情[4],并非在运动中放开让学生自己学习。同时,自主学习还是一种高层次的学习,对个体的学习能力提出了较高的要求。形成这种学习能力,需要在长期的学习中,不断积累适合个体的学习方法和经验。教师应在培养和提高学生学习能力上下功夫,使之形成自己的一套成熟的方式方法,学会自主学习。
在教育层面,教师这个外部环境还要与儿童内部学习动机相互作用。我们应向美国学习“批判式教育模式”,批判“崇拜式教育模式”,以调整学生运动学习的内部环境。正如格式塔教育理论指出的那样,有机体必须与环境之间相互作用,建立高度的意识。学习心理学也告诉我们,概念的认知、动作形象的认知,总是出现在运动认知的最前面。也就是说,在动作学习中,无论是技术学习还是战术学习,都必须以听和看的方式先“体验”,以此理解其规则和运动方式,然后通过身体练习的直接经验达到“知识技能经验的转换”,获得新知识。所以,我们为学生设计怎样的练习、先练习什么再练习什么,从哪些已有的知识技能开始,这些都基于教师对学情的了解和身体运动结构的认知,是我们不得不考虑的外部环境。
从学习的内部环境来说,如果把体育课程中运动学习方式仅仅理解为强调运动学习特殊性的“行动体验式学习[5]”是远远不够的。体验只是体育课程中运动学习过程的部分或关键部分。一定意义上来说,体验的前后更接近于个体的“研究性学习”。对于每一位个体来说,体育学习中的运动规则、动作方法都不是简单记忆、简单重复信息就能完成,但首先需要的是“运动形象的接受[6]”。然后在自己已有的身体、动作经验和能力基础上去体验。没有接受、不考虑种种基础,依靠体验难以形成新的动作技能。
运动技能习得的过程类似罗杰斯的体验式学习观点,比如个性化参与、依靠学习动机内发、学习者自我评价、对学习者产生渗透性影响[7];也更贴近库伯的“体验式学习循环” [8]。如具体体验(直接观察)-探究(反思性观察)比较、抽象的理解(模仿和分析)-主动实验(综合、设计),再回到具体体验。而且这个循环,教师可以从其中的任何一个环节开始。因为在学习中“伴随着情节记忆的个人经验”,以及接受性知识(讲解、分析、提示)的“语义记忆”,借助个体的身体记忆,还学习到了程序性知识。[9]体育课程的运动学习中的“行动式体验学习”实质上就是这样一种综合性的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