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从如日中天,到暗无天日,再到重见光明,山东高密民间年画从1950年至1980年间,经历的大起大落,犹如一场幻梦。期间的风云变幻,耐人寻味。
大胆改造
1950年,为迎合新中国成立后的社会新思想发展要求,破除封建迷信,高密扑灰年画(手绘年画),包括半印半绘年画和木版年画,从构图到版式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如木版年画《灶王》(在当地也叫“灶马”)上的神像图案,完全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上带节气表、下画棉花、谷子、玉米或者是小孩扭秧歌、打鼓的图案。其中,有一幅《灶王》的图案为婚事新办的场面,上画一对新人身穿新式服装、胸前佩戴大红花、手举小红旗,在伴亲的队伍中还出现了小女孩的形象,一改过去重男轻女的表现形式,突出强调了男女平等,辅助装饰纹有红五星等。
用一对新人来代替旧时的神祗,这在当时是比较明智的角色转换,代表拥有鲜明的立场。但此类“进步年画”却很难让思想相对处于保守的农村老百姓接受,其市场销量自然明显下降。
没办法,为了维持生计,民间艺人只好顶着巨大压力,又悄悄恢复了部分老样版年画。但在局部做了小小的改动,如在主图案的边缘加饰一些红五角星、和平鸽、红旗、红太阳之类代表先进思想的时代小图案;或改刻、加刻一些文字,如将“天官赐福”、“牛王”、“马王”、“一千二百神”等字样剔除,添加“庆丰收”、“庆祝胜利,努力生产”、“社会主义好”等字样,这些改变虽然略显不伦不类,但多多少少让神祗年画增加了些许时代气息。而这些小图案和文字,被民间艺人戏称为年画的“护身符”。
因年画富得流油
1955年左右,高密农村建立了高级农村生产合作社,散布于高密农村各个乡镇(夏庄、姜庄、河崖、大栏、柏城)的个体民间年画作坊亦顺势加入合作社。民间艺人们带着各自家中的年画木版和画作,投入到以一个村为单位或几个村合并为一个单位的集体生产中来,开办集体副业。
如夏庄镇北村(其由东李家村、西李家村、朱家村、任家村、仪家村这5个村庄组成),当时就有300多人聚集在一起绘制和印刷年画,村中的破庙及闲置的房屋都被利用起来,所成立的集体年画作坊,名“胜利社”。人员按每日所记工分挣取提成,按劳分配,多劳多得,技术过硬者一天能挣到三四元钱,年均手绘和印制年画总量达400万张,产品畅销山东各地及东三省、内蒙等地。该村仅在税务部门存档。准予出版的年画印样就有230余种。
曾有一段时间,嫌用木版印刷不够快,夏庄镇北村还到青岛联系用胶印机印制年画,多印制半印半绘年画的线条轮廊稿,一趟派三辆马车拉回村中,然后由社领导动员全村的妇女都来领活干。因为很多活是现学即会,主要按照画面分布的各种颜色区域填彩上色。据说,鼎盛时期全村有80%的妇女都从事过这方面的工作。
俗话说“大河有水,小河满”。集体壮大了,村里的五保户都跟着沾光。因年画畅销,夏庄镇北村的村民每年除了例行分发的口粮之外,或多或少也能分到一些零用钱。就连“胜利社”的上级部门—那时叫“夏庄人民公社”,因办公经费短缺,也曾寻其门下借过一笔钱,约计8.1万多元,这在当时是一笔不小的数目。后无力偿还,被一笔勾销(大约在1960年左右)。由此可见,当时夏庄镇北村的财力有多雄厚,用一句通俗的话来说,简直就是富得冒油了。
说起“胜利社”有钱的事,当地还有广为流传的小故事。说是社里一名会计,因收年画钱一直忙到年根,也没顾得上请(买)一张《财神》回家。结果到家后,家里人都埋怨他,他很幽默地拿出用牛皮纸包的一大包钱,打开说:“你看,我本身就是个财神,还用得着再请财神吗。”这种自娱又娱人的玩笑,只有富足的人才开得起。
惨遭摧残
可惜好景不长。到了1964年,一场突如其来的事故让“胜利社”陷入了困境。起因是该社印制的一幅多条屏年画,名为《薛仁贵征东》,是半印半绘的年画,发行到了东三省,又辗转流落到朝鲜,引起朝方不满,认为此画有伤两国人民之间的感情,将问题反映到了北京。北京马上派人到了山东,山东立马派人到了高密。
来人在高密县政府人员的陪同下,马不停蹄赶到“胜利社”所在地—夏庄镇朱家村生产大队,通过大喇叭通知全体村民到大队部集合开会,也不说干什么,只强调要每人捎带一把斧头、没有斧头的带上铁锤来开会。 等人到齐,一声令下,让村民将存放在“胜利社”里的所有年画木版都劈烂砸碎,也不管劈的是不是《薛仁贵征东》那块年画木版,反正连锅端,真有点“株连九族”的意思。
其他乡镇的年画社闻听此事,为避祸端,均将此年画木版暗自销毁。现在有人谈起此事,亲历者仍心存余悸。据说《薛仁贵征东》印版,加套色版,多达32块,每一块版正背两面都雕刻有图案,印三遍色后,再上彩手绘,装裱成幅,为8条屏,属高密年画中的鸿篇巨制。
一波未息,一波又起,紧跟着又赶上“四清”运动和“文化大革命”,传统民间年画被视为“四旧”,统统归入扫除之列。此次波及到的不仅仅是“胜利社”,而是遍布高密各乡镇的年画社,均成为当时被清查对象。
为了扩大影响、争得成绩,有的乡镇一次会用十几辆马车拉上满满的年画和年画木版,到县城里集中一地,大张旗鼓地烧,就像是汇报战果一样。
姜庄镇王家城子生产大队有一个屠宰组,用年画木版当劈柴来煮烧肉,收集到的年画版子从地面到屋顶垛了满满的7间屋,白天黑夜连轴转着烧,整整烧了一秋一冬。
在此期间,很多木版被改为他用,如版面宽大、另外一面不带刻纹的,会被人改做成面板,版厚的用作菜板,版呈长方形、上雕刻有凸出条状纹的会被直接当成搓衣板。
有些年画艺人出于对这门手艺的偏爱,舍不得糟蹋这些精雕细刻的木版,便冒着风险,想尽一切办法来保存。如有人把年画木版用塑料薄膜层层包裹、密封严实,在自家露天的粪圈底下挖坑埋藏,之上修粪池作掩护,才得以躲过一劫。还有人把年画木版藏到炕洞里,等风声过后,再扒出来,很多木版不是被烟炝得漆黑,就是被火烤糊了一角。
当时的农村,可供农闲消遣的娱乐方式少之又少,最普及最流行的就是三五成群地聚在一起打扑克牌。也算是“学有所用”吧,失去绘制年画权利的民间艺人随机应变又暗自承担起印制扑克牌的任务。所印制的扑克牌一版分多张,要打成较厚的纸壳,用玻璃瓶子赶压平展、打磨光滑,再一张张裁剪开。纸面上有的地方可上色,如叶子就抹上一点绿,花就抹上一点红,属“土法制造”。
出产的扑克牌,不敢在公开场合叫卖,多在私底下交易,否则会被扣上“投机倒把”的罪名。有一种纸牌叫“马吊牌”,俗称“芝麻片”,是用来赌博的,更不敢暴露真实身份,其背面印着密密麻麻的芝麻点,形状像芝麻片糖,找上门来买的人,不会直呼其名,只问有没有“芝麻片”。此暗语,内行人明白,外行人根本听不懂。除此之外,还捎带着给一些校办工厂或社办工厂刻商标印版和广告印版。
重见天日
至20世纪70年代末,“文革”紧张的态势稍有缓解,高密的民间艺人中便有胆子大的就重操旧业,偷摸着印绘一星半点的年画,在小范围内(熟人之间)进行兜售,所印绘的年画边缘都故意不带框线,这算是紧跟形势——不要框的意思就是响应上级的号召,要打破一切条条框框,彻底解放思想。原带有框线的木板会用凿刀戗去,以避免招惹麻烦。
怕引人注意,民间艺人们白天照例大摇大摆下地干活,到了晚上9点以后便关上门、堵上窗户、点上煤油灯(有的人会在腰背上捆绑一根木棍,把灯挂在棍子上,这样可腾出手来干活),悄没声地或印或画。
第二天出了屋子,艺人们一个个的脸都被油烟熏得乌黑,只有眼白是白色的,眼睛一眨动,像小鬼,看了怪瘆人。知情人一眼就看得出来,他们夜里又加班干活了。但在市面上,传统的民间年画仍属查禁的迷信物品,归工商所查管处理,有贩卖年画的小贩便千方百计地把批发来的年画带到东北去卖,他们把原装有挂轴的《家堂》、《财神》年画,去掉天杆和地轴,折叠起来塞进纸箱里,或是夹带在别的物件里,希望能够蒙混过关。
那时,高密火车站、烟台火车站、大连火车站都有人在查,也查扣了不少。小贩们要乔装打扮、冲破层层封锁线,才能达到目的。
另外,在高密较常见的一种卖画方法是,卖画人把样品画揣在兜里,上街假装溜达,碰到真要的主儿,就领到一固定的人家里买。如果碰上的是假装来买画的工商执法人员,那只有束手就擒、自认倒霉了。
1977年,东王家城子村以学校搞勤工俭学的名义,从诸城买了一台石印机,名为印商标实为印年画,主要印制《家堂》、《财神》的衣子(线条轮廊稿)。印出后,分到各家去上色,外村的人也跟着来领,声势搞得挺大,收入不菲。结果刚刚干了不到一年,便因有人上告,工商局便来人查封,连版带机器都拉走了,大队负责人也被带到县里参加了两个月的政治学习班。
1978年的年底,搞了多年地下活动的高密民间年画绘制业终于从地下转移到地上。笔者曾在一位民间艺人的手中见到过一张纸质微微泛黄的信笺,上写有“证明”两字,其下的文字内容是:“兹有夏庄公社朱家村大队经县文化局批准,所印制的年画同意到市场出售。特此证明。高密工商局(上盖公章)”。下落日期是“1978年12月30日”(笔者注: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
说明从这一天起,高密民间年画终于可以光明正大地出来见人了,但“允许”是有附加条件的。如贴在窗框两旁及顶端的“窗旁、窗顶”年画,要把花瓶开光内的“喜”字处理掉,补配上“丰”、“收”二字,把顶联的“麒麟送子,富贵满堂”几个字抹去,改印成“春风送暖,百花争艳”,这样才让售卖。
还有许多年画换了新颜,如“窗旁”年画上的花瓶,换成了奖杯,其起衬托装饰的暗八仙图纹、八宝图纹、摇钱树等,换成了火箭发射塔、卫星、炼钢炉、麦穗等。
有一幅“窗旁”年画,把过去清一色的男童,换成了一男一女,寓意“生男生女都一样”,或“只生一个好”,其花瓶开光内的图案是红太阳、梯田、笔直的大路,给人一片丰收在望、欣欣向荣的景象。
古代戏剧故事图案,如“白蛇传”、“点秋香”换成现代戏剧故事图案,如“白毛女”、“兄妹开荒”等。或干脆就用当时惯用语(口号)配图来替换,如“提高警惕,保卫祖国”、“好好学习,天天向上”。而占总销售量多半以上的本色年画,如《灶王》、《家堂》、《财神》、《桌围》,其公开销售的范围仍受到限制。
1979年,有一姓王的小贩,想用轮船往大连、哈尔滨发运一批《灶王》、《家堂》、《财神》本色年画,结果被烟台港当作违禁品查扣。因牵扯数量较大,该王姓小贩不忍放弃,经明人指点,把官司一直打到了文化部,最后由文化部出具证明才算打赢了这场官司,这也可以说是否极泰来。
从此,高密民间年画有了保护伞、有了出路,并获得了一个响当当的名称“民间艺术品”。受到鼓舞,当地一些美术工作者也热情洋溢地加入到民间年画的创作队伍里来,并推出了一批富有创新意识的年画。
这些年代不算久远、时代感较强的高密民间年画及刻版,记录和印证了中国的一段特殊历史时期,是民间年画总体收藏不可缺少一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