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像亚马逊一样“一键下单”的同时,也该知道“拿来主义”的掣肘和风险。
商业模式应是最不可信的东西,或者说是最不应该迷信的东西。就像对“免费”的解构一样,有些专家说这是未来相当长一段时间的趋势,比如克里斯·安德森。也有人说,那是十年前,放在今天免费必死,比如马云。当然,两人是参照不同的国度、背景,谈的内容也小同大异。
之所以说商业模式不可信,是因为在同样的逻辑下,有些人做成了巨头,有些人则直接滑进了深渊。时下来看,可能电商是最典型的代表。作为电商的鼻祖,杰夫·贝佐斯是无出其右的王者。他通过亚马逊开创了电商时代,追随者遍及世界的角落;他打通了内容的产业链,不仅卖书那点儿事儿,而且还逆流而上,完成了从实体书、电子书,再到出版前沿的链条整合。
《一键下单——杰夫·贝佐斯与亚马逊的崛起》是被亚马逊公司惟一认可的传记类著作,据说该公司员工人手一本。足见这家公司对这本书的认可度。
据说,乔布斯在做一款产品的时候,不会总想着去满足用户的需求。他坚信,他做出来的就是用户想要却还表达不出来的。就这样,他作为一个最苛刻的用户体验师,站在人文与科技的路口,将用户的需求向前推进了数年。
从这个角度来讲,贝佐斯异曲同工,只是通过另一种方式。让在线购物变得简单和方便,极度完善客户体验的细节,节省消费者的大部分时间……,总之,亚马逊的所有理念都可以用一个词概括,那就是“one click”。在亚马逊网站经常购物的人们会很熟悉“one click”,它本是亚马逊网站上一个最关键的点击键,同时又是一项最成功的专利。
几乎没有人否认贝佐斯和亚马逊为商业世界所带来的这个经典案例,以及其革命性的积极影响。就在前几年,中国本土的这几大电商,无不以中国的亚马逊来标榜。尽管,在做大(目前还不算强)之后,他们都在标榜着中国式创新。
亚马逊的管理,亚马逊的未来,亚马逊的大数据生意,不仅是投资者津津乐道的东西,也是资本市场标签强劲的缘由,自然也是这本书的作者理查德·勃兰特叙述的焦点。
理查德·勃兰特 (Richard Brandt)是“全美杂志奖”的获奖记者,深耕科技报道近20年。在写作质量上,《一键下单》没得说,他为读者呈现了一个完成的亚马逊生存逻辑。然而,在应用上(尤其是在国内),却产生了分野。
亚马逊之所以成功,一方面的确是一键下单所带来的消费方式革命。但与国内迥然有异的,是它在知识产权保护非常完善的美国,实践了内容产业链的缔造。这一点,是那些豪赌物流,立足价格战的国内电商所无法比拟的。这拼不光是速度、服务,还隐含了一层商业环境的竞争。
2013年,中国电商界还没有一家在纳斯达克敲响钟声的公司。当年当当网上市时产生的泡沫,也被打回原形。就像本文开头谈到的,同样的模式为什么漂洋过海之后,就没了生存土壤。
好品牌或者是好模式,需要一个好故事。亚马逊讲好了,至少从目前来看。但国内的模仿者们还需要进一步实践。如果未来在中国有世界级的电商,我相信他们的企业文化肯定不是“像亚马逊一样一键下单”。
模仿是后来者的通行证,雷同则是所有同质公司的墓志铭。当看到“一键下单”的字眼时,不同人有不同的认知。
众所周知,著书立说最难的就是让被写的人都认可。多年前,当迈克尔·莫里茨走进苹果的办公室、会议室,以及所有被允许出现的场合时,乔布斯想要的,肯定不是他去报道一个企业家弃养自己私生女式的新闻。
大多数能走近创业英雄的著书人和他们生产的书籍,或者屏蔽了对被写者的消极一面,或者是实践着“小骂大帮忙”。至于亚马逊你以为看到了模式和真相的时候,也该知道“拿来主义”的掣肘和风险。
商业模式应是最不可信的东西,或者说是最不应该迷信的东西。就像对“免费”的解构一样,有些专家说这是未来相当长一段时间的趋势,比如克里斯·安德森。也有人说,那是十年前,放在今天免费必死,比如马云。当然,两人是参照不同的国度、背景,谈的内容也小同大异。
之所以说商业模式不可信,是因为在同样的逻辑下,有些人做成了巨头,有些人则直接滑进了深渊。时下来看,可能电商是最典型的代表。作为电商的鼻祖,杰夫·贝佐斯是无出其右的王者。他通过亚马逊开创了电商时代,追随者遍及世界的角落;他打通了内容的产业链,不仅卖书那点儿事儿,而且还逆流而上,完成了从实体书、电子书,再到出版前沿的链条整合。
《一键下单——杰夫·贝佐斯与亚马逊的崛起》是被亚马逊公司惟一认可的传记类著作,据说该公司员工人手一本。足见这家公司对这本书的认可度。
据说,乔布斯在做一款产品的时候,不会总想着去满足用户的需求。他坚信,他做出来的就是用户想要却还表达不出来的。就这样,他作为一个最苛刻的用户体验师,站在人文与科技的路口,将用户的需求向前推进了数年。
从这个角度来讲,贝佐斯异曲同工,只是通过另一种方式。让在线购物变得简单和方便,极度完善客户体验的细节,节省消费者的大部分时间……,总之,亚马逊的所有理念都可以用一个词概括,那就是“one click”。在亚马逊网站经常购物的人们会很熟悉“one click”,它本是亚马逊网站上一个最关键的点击键,同时又是一项最成功的专利。
几乎没有人否认贝佐斯和亚马逊为商业世界所带来的这个经典案例,以及其革命性的积极影响。就在前几年,中国本土的这几大电商,无不以中国的亚马逊来标榜。尽管,在做大(目前还不算强)之后,他们都在标榜着中国式创新。
亚马逊的管理,亚马逊的未来,亚马逊的大数据生意,不仅是投资者津津乐道的东西,也是资本市场标签强劲的缘由,自然也是这本书的作者理查德·勃兰特叙述的焦点。
理查德·勃兰特 (Richard Brandt)是“全美杂志奖”的获奖记者,深耕科技报道近20年。在写作质量上,《一键下单》没得说,他为读者呈现了一个完成的亚马逊生存逻辑。然而,在应用上(尤其是在国内),却产生了分野。
亚马逊之所以成功,一方面的确是一键下单所带来的消费方式革命。但与国内迥然有异的,是它在知识产权保护非常完善的美国,实践了内容产业链的缔造。这一点,是那些豪赌物流,立足价格战的国内电商所无法比拟的。这拼不光是速度、服务,还隐含了一层商业环境的竞争。
2013年,中国电商界还没有一家在纳斯达克敲响钟声的公司。当年当当网上市时产生的泡沫,也被打回原形。就像本文开头谈到的,同样的模式为什么漂洋过海之后,就没了生存土壤。
好品牌或者是好模式,需要一个好故事。亚马逊讲好了,至少从目前来看。但国内的模仿者们还需要进一步实践。如果未来在中国有世界级的电商,我相信他们的企业文化肯定不是“像亚马逊一样一键下单”。
模仿是后来者的通行证,雷同则是所有同质公司的墓志铭。当看到“一键下单”的字眼时,不同人有不同的认知。
众所周知,著书立说最难的就是让被写的人都认可。多年前,当迈克尔·莫里茨走进苹果的办公室、会议室,以及所有被允许出现的场合时,乔布斯想要的,肯定不是他去报道一个企业家弃养自己私生女式的新闻。
大多数能走近创业英雄的著书人和他们生产的书籍,或者屏蔽了对被写者的消极一面,或者是实践着“小骂大帮忙”。至于亚马逊你以为看到了模式和真相的时候,也该知道“拿来主义”的掣肘和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