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广告语涉及众多复杂的法律问题。广告语具有可版权性的特点,表达量并非独创性的决定性因素,相反,文字的简洁性恰好是独创性的表现;高度提炼后的表达,不能简单地归为思想的范畴。广告语及其组成片段具有识别功能,一旦获得第二含义,即具有保护的必要性。对广告语的侵犯关涉竞争秩序,运用一般条款进行商业伦理的判断,有利于保护广告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