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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判断分类问题是判断理论中一个十分重要的问题。恩格斯指出:“辩证逻辑和旧的形式逻辑相反,不象后者满足于把各种思维运动形式,即把各种不同的判断和推论形式列举出来和毫无关联地排列起来。相反地,辩证逻辑却以此推彼地推出这些形式,不把它们互相平列起来,而使它们互相隶属,从低级形式中发展出高级形式。”(《自然辩证法》第135页)据此,恩格斯把判断发展层次规定为个别性判断——特殊性判断——普遍性判断。而“一切真实的、详尽无遗的认识都只在于:我们在思想中把个别的东西从个别性提高到特殊性,然后再从特殊性提高到普遍性”。(《马恩选集》第3卷第554页)因此,研究恩格斯对判断的分类,对于研究认识论以及判断论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