轮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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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子
  她就那么安静地跪着。
  长发温柔得如墨染被化开一样,湿湿地贴在苍白的脸上,那一张尖尖的美人脸更被削得只有巴掌大那么一块。有人说她像范冰冰,是那种天生的狐狸脸,无论从哪一个角度看都美得惊心动魄。
  但现在的她很安祥,除了嘴角含着的那种诡异的笑意,我看不出她与往常有任何不同。只不过,在她身后盛开了一片无边的花海,红得刺眼。她跪在花海之侧,头稍往下垂,眼睛半睁着带着笑,望着我。
  我的心在一刹间都忘记了跳动,我知道自己要如何,我应该醒过来。
  每个人都有恶梦,但为什么我的梦总是那么如影随行,竟然在我来不及睡着的时候,就来到了我的身边。
  但我无力醒来,只能眼睁睁地看着她的头从颈部那里断掉,血喷得很高,我满脸都是带腥味的血,我在那里看着最爱的人在我面前失去生命,却无能为力。
  维宁,在我面前又一次死去,我还是救不了她。
  
  一个人的离别
  维宁是我的前妻,她死了,自杀在我家的浴缸边上。真是很讽剌的事。当初我和她为新家选浴缸的时候,我坚持要了这一款宽大朴素、但绝对实用的浴缸。她当时冷哼着笑:“猪才会躺在这里泡澡,寻死的人,就算是淹死在马桶里,也比死在它里面高雅。”
  她真是一个口是心非的女人,先给自己的手腕割一刀放了一缸的血水。估计是没掌握好力度只割到了静脉,温水混着血都流成了血海,还是没有死去,所以才把长长的丝袜打上结,挂在浴帘的钢管上,头伸进去。因为无力的缘故,她只能支撑着自己爬出浴缸把头伸到那个死亡之圈里,再跪下。流血过多让她昏迷,她的头往下垂,最后窒息而死。
  维宁就是那样一丝不挂地跪在浴缸边上,放了一池的血水,嘴角带着诡异的笑来迎接我们的结婚七周年。
  当时,我捧着玫瑰傻站在卫生间门口看着这个独特的结婚纪念日礼物时,半天才回过神来。我的心里,燃起了熊熊的怒火。
  她为什么要死?她活得好好的,我养着她,阔太太一样。她喜欢漂亮,好攀比,虚荣又爱搞小情绪,但我那么爱她,我尽量满足她,她的美容金卡上的面额要大于一个小康家庭一年的收入,出入都是司机接送。结婚七年,她会干什么家务?连内衣都不知道要用手洗的女人,只会像林志玲一样发嗲。连打吊针都像动一场大手术要几个人伺候的女人,有什么资格用这么惨烈的方式寻死?
  我愤怒,那种愤怒大于一切。她刚死那会儿,我跟神经病一样,天天偏执于她会有一个情人,一定会殉情而死,无端怀疑任何出现在她面前的男人,总是跟条忠心的猎犬一样从别的男人身上追寻她的气息,用商场那种决胜千里的气势,去旁敲侧击那些被怀疑者。
  他们都用奇怪的眼神看着我,回避我,有的甚至用酒瓶打我的头,指着鼻子骂我:“你他妈的,跟你三十多年的兄弟了,你居然怀疑我是那种没义气的东西?为一个女人,你疯成啥样了?”
  我不答,只感觉他眼神闪烁,心中有鬼。
  直到司机老吴在我的追问下,忍无可忍地回答说:“周总,我都快五十五了,再干两年就退休了,我的女儿都比太太要大,而且太太那么漂亮的人……”
  他没有说下去,忽然我明白过来了,他们看我的眼神是怜悯。老吴那一张充满沧桑的脸上,有一双洞穿世事的眼瞳,里面折射出一个强作彪悍的男人,被最心爱的女人,用最绝对的方式抛弃之后的可怜样子。
  可悲,那个狗一样的男人,是我。
  于是,我再婚了。我的新婚妻子叫李晓兰,听名字就知道是一个很简单又很普通的女子。在从老吴车上下来那天,我进了电梯,里面有个女子抱着大大的文件夹,很小心地站在我身边,尽量用文件夹挡着自己的脸,非常不好意思的样子。
  我转过身,让她抬起头,她慌乱得要命。公司没有不认识我的员工。她听话地抬起头,原来嘴角处有一道小小的伤痕。就为了这么一点小伤痕就在意成这样子,不想让帅气多金的老总看到?
  她虽然长得那样平庸甚至是丑,但是,就那么个小小的动作,多么像维宁耍的小性子。维宁脸上有颗痘痘就把自己关进房间里,怎么也不肯出来见我,最后在我的威胁下,也是这样用一本大大的杂志挡住脸吐着舌头钻出来的。
  下班后,我约她吃饭;一个星期后,她成了我的女友;一个月后,我们在美国蜜月旅行;然后,我和李晓兰搬回了我和维宁的家。
  
  两个人的孤单
  李晓兰非常听我的话。我吩附过她不要动维宁的东西,她就小心地绕过那些东西,把自己廉价的润肤露,放在维宁那堆高档的化妆品旁边。
  我看到不忍地说:“你直接用掉那些东西就是了,不用也是浪费。”
  “我,我皮肤,不适合。”李晓兰每次和我说话的时候,都带着一点儿紧张,像是刚毕业的大学生面对自己第一个老板那样,顺从中带着一点怯意。
  我知道她其实是想说:“我不喜欢用别人的东西。”这是她保护自尊的方法。她当然恨维宁,但她无可奈何,谁不知道周总的夫人国色天香、倾国倾城、风华绝代呢?
  李晓兰自然爱我。当她看着我时,看那闪闪躲躲又满是痛苦的眼神,我就知道她深爱着我。一个初坠情网的女孩浅显得像一条小溪,直视下去,就可以看到她的七情六欲如何翻滚。
  于是我想到维宁,她把双腿举得很高,交叉着放在沙发背上,身子缩进沙发里,头自然地垂下来,一头直顺的长发就那样散乱着落在纯羊毛的白色地毯上,眼睛那样半眯着看我,雪白的喉没有任何防备地对着我,激起我的兽性,让我狂暴地扑上去,像撕咬食物一样,用唇和舌尖去品尝她。
  维宁,一想到维宁,我就像是落入了无边的深海里。她是海,永远看不清,却让人迷醉。
  从梦中醒来,那溅了我一脸带着腥味的血,原来是我自己的泪。我抹了一把眼泪,看着空荡荡的枕边,知道自己永远失去了维宁。不过,慢着,李晓兰去哪里了?她不是应该睡在我左边的吗?
  我听到浴室那里有水声传来,像是我梦中的声音,维宁总是踩着水声而来,我心里一阵慌乱,飞快地从床上爬起来。
  难道,维宁回来了?
  我赤脚飞奔。如果有爱,她就是鬼也不可怕;如果无爱,她就是鬼,我也要捉来问问:她为何要自杀?
  但是,我只看到了一片血海。有个女人跪在浴缸边上,长长的丝袜穿过她的脖子,她一丝不挂地半跪着,只是头往下垂,长发遮住了整张脸。
  我站了很久,不敢上前。确定那只是一具尸体后,这才过去,小心地用手指拨开那头垂着的长发。
  然后,我看到了李晓兰睁着眼睛对我笑,她笑得很诡异,嘴角那一道伤痕拉得更长了。
  我眼前一黑,就倒下去了。
  
  三个人的纠缠
  早晨的阳光还带着一点牛乳的香味,从洁白的窗帘透过来,落到原木的地板上,一派时尚杂志里的样板房做派。
  我从这样的感觉里醒来,想着昨夜的一切,头痛欲裂。
  卧室外传来脚步声,然后,李晓兰的脸侧了过来,在门缝里隐现着,越来越清晰。
  我不由一阵恶寒。昨夜,她明明跪在浴室里,浑身僵硬,手腕处血流出几道会涌动的河。
  可现在,她一身洁净,对我温柔又带着讨好的笑,说:“那个,我熬了一些稀饭,你起来吃一点。你昨夜喝那么多酒,现在胃不舒服,刚刚好。我把你的浴衣放浴室里了,你冲个凉就出来吧!”
  她一口气说这么多,脸红红的,然后转身离开,去忙家务。
  我昨天喝酒了?真的一身酒味。入了浴室,一切正常,地面很干燥,一点也不像用水洗过的样子。
  叠得很整齐的干净浴衣放在架子上,浴缸里的水已经放满,里面应该是加了牛奶泡泡露,所以,满鼻子清香。
  这是种类似于婴儿般纯净的味道。维宁从来不用,她喜欢浓烈的香,泡在浴室里,那香味会占领这屋子的每一个角落。
  李晓兰知道宿醉的人最喜欢这种家的味道。她虽然平凡,但确实懂事,像一件穿旧的浴衣,外表不好看,却能贴心贴肺,让人每个毛孔都舒服。
  我决定对她好一点,带她去买几套好点的衣服,或者香水。我是挑这种东西的高手,被维宁早就培养出苛刻的审美观。
  我出了浴室的时候,已经完全把昨夜看到的一切都看成另一场梦。可是,当我推开卧室的门,看到梳妆台边的女人时,我忽然感觉到一阵心寒。我一时分不清面对的到底是哪一个女人,她的手高高举起,熟练地盘着头发,把一个发夹咬在嘴的左侧,眼睛斜着看我。
  就是那种得意洋洋的眼神,就是维宁最常用的眼神,用美征服我,然后再沉醉于自己的魅力中。
  但,我面前的女人是最不可能得意的李晓兰。她一直都是那样自卑着自己的一切,普通的容颜,普通的学历,普通的家世,甚至是普通的性爱。
  我呆在初秋的阳光里,分不清自己到底生活在地狱还是天堂。
  
  四个人的往事
  慢慢的,到了晚上我不怎么敢回家,开始迷上酒吧。
  胖子笑着拍我的肩说:“我就知道你不会被那个小妞绑住脚。没有维宁那种姿色,怎么能留你在家里不出来?”
  胖子是我的老友,对我的情史了解得一清二楚,所以,他特别不明白我为什么要娶李晓兰。在他眼里,就算是前台那个接待员小姐,也长得比李晓兰端正。
  我不解释,我不知道怎么和他说。我现在的妻子—那个长得一般的女人,越来越漂亮,越来越性感,越来越有女人味。虽然我不明白,为什么一个如此普通的女人会在婚后艳光四射,魅力一天比一天大,甚至,我开始怕她。因为她隐约着就像另一个女人,我的前妻维宁。
  我以为我是个无畏的男人,在她面前,我还是发现了自己的本质——懦弱。我是真的害怕,我怕她坐在阴暗里无声无息地涂脚趾甲,用那种亮蓝的颜色,一次一次涂,一层层涂。我害怕那种静寂,她几乎没有呼吸,我看着她酷似维宁的动作,感觉像是和一具尸体一起生活。
  我提出过搬家,李晓兰什么也不说,只是在沙发的阴影里抬起头,眼神里有种猫一样的魅惑,像是责备,又像是求情。我不敢再说什么,那是维宁的眼神,但在李晓兰身上,有着无边的诡异。
  如果维宁的魂魄不肯离开这栋房子,那么我真的不敢再坚持什么,我只能对着胖子苦笑着喝酒,然后说我内心的恐惧。在酒精的掩盖下,我变得随心所欲的软弱。
  胖子安慰着看似已醉的我,继续拍着我的头嚷嚷:“周坊城啊!你怎会变得这么迷信?这么婆妈?你那么多年的书,都读到牛屁股后面去了?好吧,就算是真的有鬼,你又没做什么伤天害理的事,有什么好怕的?”
  胖子理直气壮,一副“老子就是杀猪的、老子怎么会怕鬼”的势头。我苦笑着拍了拍他的肩,能这样想的男人真幸福。
  我问自己,是不是真的可以不怕鬼,我没有做过伤天害理的事吗?答案是否定的。但那段往事只有四个人知道,除了我之外,他们谁也不会说。
  
  结尾,不是我想要的结束
  我带着一身酒气回了家。这时的我,既不怕维宁,也不再怕李晓兰。我怕什么?我就是想会会那个鬼上身一样的李晓兰,我就是想看看那个占了别人身子的鬼魂维宁。
  李晓兰还是那样露着自己半边光滑的肩,一副高兴的样子,站在一个花瓶前插花。花是那么漂亮,只有维宁才有这样的手艺。
  她回过头来,笑着对我说:“你回来了,我再也不会离开你。”
  那一刹,我真的感觉到呼吸停止。我从后面拥着她,感觉她在幸福地颤抖,但很快她就不再颤抖了,因为我的手摸上了她的脖子,我稍一用力,她就拼命地挣扎。我实在是太累了,和一个死人在一起生活,太累了。
  维宁,你不知道,男人的爱只有这么一点,死了就不应该回来。就算是再爱,男人也应该有新的生活,你不应该再回到李晓兰的身体里来。
  我的心像是被恶魔占领,就那样无视李晓兰眼里流露出来的神情,手里加大力气,直到她完全停止心跳。
  做完这一切,我忽然醒悟过来:我居然杀了人。
  正当我很惶恐地想把尸体拖出去的时候,电话响起,我惊慌地拿起电话,传来一个陌生的声音。
  她用一种很冷又刻骨的声音说:“你居然真的杀了李晓兰!你个白痴!你怎么会相信这个世界有鬼上身?她变得那么像维宁,完全是因为她以为只有维宁才是你的最爱!她想变成你最爱的样子,来得到你的心!你怎么会这么蠢,杀了这个世界上最爱你的人!”
  “你怎么知道!你是谁?”我抬头四处寻找。
  “不用再想着怎么毁尸灭迹了,我已经报警了。很不巧,我正好住在你们楼边上那个小区里,更不巧,正好从我的房间窗户能看到杀人的现场,而且还拍了下来。”她居然在笑!然后,她说:“反正现在结束了,我也可以告诉你,你的前妻维宁也是在我的暗示下自杀的!哈哈,我只不过利用了她小小的负罪感而已。”
  “我们都不认识你,为什么要这么做!”这话,我几乎是吼出来的。
  “是,你们不认识我,但我认识你。多年前,一个冬天,你和你的老婆维宁狂欢回来,开着快车,在凌晨三点多撞翻了一辆运菜的三轮车,撞死了一个伟大的母亲。而她无人照顾的孩子,正在那一堆菜中,从菜叶的缝隙里,看到了你们的脸。”那个声音咬牙切齿起来:“我找了你们这么多年,终于找到了。如果那天,你们能下车把妈妈送到医院,她根本就不会死!你们能从菜叶堆里抱起我,你们也不会有今天这下场!”
  是的,我还记得那次车祸。我只是无心,那天和维宁都喝多了酒。维宁的死是一种赎罪,可我为什么一直没有这种感觉?难道是我忘记得太彻底,还是我从来都不相信报应?
  “但是,为什么李晓兰非死不可?”
  电话那头沉默了一下:“一个爱上魔鬼又迷失自我的女人,那颗心永远都不会快乐,死是最好的解脱。”
  泪从我的脸上滑过,李晓兰死前的眼神,让我一下子明白,那是真正的心碎,那是真正的绝望和无助。
  我放弃了挣扎。屋外传来了敲门声,那个声音说:“你也可以和警察说,都是我干的。可是,就算你能拿电话做证据,也已经失去了所有的东西,你最爱的和最爱你的。老实说,我并不认为这比死更轻松。”
  电话轻轻放下了,那边传来一阵忙音。我起身去开门,对着警察平静地说:“我杀了人。”
  是的,她说的对,我现在已经活在地狱里了。看,这就是我的报应。
  (本文纯属虚构)
  编辑 赵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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