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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为档案归档范围?
归档范围,就是归档文件的整理范围。归档文件的价值鉴定是整个档案鉴定工作的首要环节。这一环节包括两个阶段,第一阶段就是确定归档范围。在机关文件归档前,对文件能否转化为档案进行“资格审定”,确定其是否属于归档的范围,同时剔除没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
如何划分机关文书档案归档范围?
在确定机关文件材料的归档范围时,既要保证该归档的文件材料收集齐全,完整归档,防止“有档不归”;又要注意不该归档的文件材料不能归档,防止“有文必档”。国家档案局于2006年12月18日发布了第8号令《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规定》对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做出了规定。
机关文件材料归档的范围:
1、反映本机关主要职能活动和基本历史面貌的,对本机关工作、国家建设和历史研究具有利用价值的文件材料;
2、机关工作活动中形成的在维护国家、集体和公民权益等方面具有凭证价值的文件材料;
3、本机关需要贯彻执行的上级机关、同级机关的文件材料;下级机关报送的重要文件材料;
4、其他对本机关工作具有查考价值的文件材料。
从收集范围来看,文书档案必须包括八种文件:
1、“红头文件”,如规定、条例、办法、决定、指示、通知、报告、批转文件等;
2、“白头文件”,如会议文件,经验介绍等,某些调查报告、通知,也用白头文件形式出现;
3、公布性文件,如公告、通告、布告等;
4、内部使用文件,如会议记录、内部使用的规章制度、工作计划、工作总结、某些名册、统计表、登记表等;
5、记载性文件,如大事记、工作日记、调度日记;
6、报导性文件,如有关本机关活动的报导、本机关领导人答记者问等;
7、契约性文件,如协议、合同、意向书等;
8、证明性文件,如介绍信存根、党员转移组织关系存根等。
机关文件材料不归档的范围
1、不归档的上级文件材料
(1)上级机关普发性不需要本机关办理的文件材料,任命、奖惩非本机关工作人员的文件材料;
(2)上级机关发来供工作参考的抄件;
(3)上级机关征求意见的未定稿文件
2、不归档的本机关文件材料
(1)重份文件;
(2)无查考利用价值的事务性、临时性文件;
(3)一般性文件的历次修改稿;未经领导审阅、签发的未生效文件草稿;
(4)无特殊保存价值的函件、信封,不需要办理的一般性人民来信、电话记录;
(5)机关内部互相抄送的文件材料;
(6)本机关领导兼任外机关职务所形成的与本机关无关的文件材料;
(7)以参考为目的从各方面搜集的文件材料。
3、不归档的同级机关和非隶属机关的文件材料
(1)参加非主管机关召开的会议带回的不需贯彻执行和无查考价值的文件材料;
(2)非隶属机关的一般通知(如省人事厅送给其他厅局的一般通知)以及抄送的不需要办理的文件材料(需要执行的规定性文件除外)
4、不归档的下级机关文件材料
(1)下级机关送来参阅的简报、情况反映,以及不应抄报或不必备案的文件材料;
(2)越级抄送不需要办理的文件材料;
(3)下级机关抄报备案的一般性文件材料。
归档范围,就是归档文件的整理范围。归档文件的价值鉴定是整个档案鉴定工作的首要环节。这一环节包括两个阶段,第一阶段就是确定归档范围。在机关文件归档前,对文件能否转化为档案进行“资格审定”,确定其是否属于归档的范围,同时剔除没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
如何划分机关文书档案归档范围?
在确定机关文件材料的归档范围时,既要保证该归档的文件材料收集齐全,完整归档,防止“有档不归”;又要注意不该归档的文件材料不能归档,防止“有文必档”。国家档案局于2006年12月18日发布了第8号令《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规定》对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做出了规定。
机关文件材料归档的范围:
1、反映本机关主要职能活动和基本历史面貌的,对本机关工作、国家建设和历史研究具有利用价值的文件材料;
2、机关工作活动中形成的在维护国家、集体和公民权益等方面具有凭证价值的文件材料;
3、本机关需要贯彻执行的上级机关、同级机关的文件材料;下级机关报送的重要文件材料;
4、其他对本机关工作具有查考价值的文件材料。
从收集范围来看,文书档案必须包括八种文件:
1、“红头文件”,如规定、条例、办法、决定、指示、通知、报告、批转文件等;
2、“白头文件”,如会议文件,经验介绍等,某些调查报告、通知,也用白头文件形式出现;
3、公布性文件,如公告、通告、布告等;
4、内部使用文件,如会议记录、内部使用的规章制度、工作计划、工作总结、某些名册、统计表、登记表等;
5、记载性文件,如大事记、工作日记、调度日记;
6、报导性文件,如有关本机关活动的报导、本机关领导人答记者问等;
7、契约性文件,如协议、合同、意向书等;
8、证明性文件,如介绍信存根、党员转移组织关系存根等。
机关文件材料不归档的范围
1、不归档的上级文件材料
(1)上级机关普发性不需要本机关办理的文件材料,任命、奖惩非本机关工作人员的文件材料;
(2)上级机关发来供工作参考的抄件;
(3)上级机关征求意见的未定稿文件
2、不归档的本机关文件材料
(1)重份文件;
(2)无查考利用价值的事务性、临时性文件;
(3)一般性文件的历次修改稿;未经领导审阅、签发的未生效文件草稿;
(4)无特殊保存价值的函件、信封,不需要办理的一般性人民来信、电话记录;
(5)机关内部互相抄送的文件材料;
(6)本机关领导兼任外机关职务所形成的与本机关无关的文件材料;
(7)以参考为目的从各方面搜集的文件材料。
3、不归档的同级机关和非隶属机关的文件材料
(1)参加非主管机关召开的会议带回的不需贯彻执行和无查考价值的文件材料;
(2)非隶属机关的一般通知(如省人事厅送给其他厅局的一般通知)以及抄送的不需要办理的文件材料(需要执行的规定性文件除外)
4、不归档的下级机关文件材料
(1)下级机关送来参阅的简报、情况反映,以及不应抄报或不必备案的文件材料;
(2)越级抄送不需要办理的文件材料;
(3)下级机关抄报备案的一般性文件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