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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了“创新社会治理体制”的重要部署,并将其摆在突出位置。作为一种社会治理体制创新的制度安排,政府购买公共服务使得社会治理方式、社会治理结构和社会治理能力等发生重大转变,并积极推动社会治理的创新与完善。文章将以政府购买公共服务作为研究的切入点,管窥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对于社会治理方式的作用变迁,即引入多元主体,实现单一向多元治理转变;依托项目合同,实现权威向契约治理转变;强调互动协作,实现静态向动态治理转变;坚持效益导向,实现粗放向绩效治理转变,以期为更好地实现社会治理体制的发展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