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爆料者: 唐晓钰,34岁,资深软件界美工。
惊历心得:雇佣10年痒,熟读劳动法。
原来她很了解我
2001年我从学校毕业后,就一直在这家软件代工公司上班,没换过工作。上班时间长了,就逐渐和这个社会脱节,变得两耳不闻窗外事。业余时间除了打电子游戏没别的消遣,转眼30多岁了,连个正经对象都没谈过,更别提结婚了。
直到我遇见了她。
她是2010年下半年到我们公司上班的,28岁。照说女孩子这个年纪也不算小了,可她的外表看起来,像是个刚毕业的女学生。细高挑的个子,皮肤嫩白,脸型看起来有点消瘦,但却显得很有生气。眼神里总有一种孩子气似的认真劲,让人看着特别心疼。
她刚来的第一天我就注意她了,听同事说,她姓苏,研究生资历,刚到公司的行政部上班,负责人力资源。
因为她的出现,我每天上班变得很有兴致,而且只要我们部门有什么事要去行政部,我立刻抢着去。有一天,我有一个同事办理男职工产假护理工资申领手续,这是人力资源的工作范围,我抢着替他交复印件,得以直接面对小苏。
“我是替别人办的,我还没结婚呢。”在行政部,小苏的办公桌前,我看小苏根本没抬头看我,就故意说了一句半开玩笑的话。
她果然抬头了,打量我,笑了,说,让我想想,你叫唐晓钰,是美工,本地人,2001年进入公司,今年33岁,是公司资格最老的员工,也是公司基础工资最高的员工,最新一次和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是在2008年1月15日,合同期限是三年,对吧。
我愣住了,立刻浮想联翩,半真半假地说:“你好像对我挺感兴趣啊?”
小苏笑着说,我是负责人力资源的,公司里每个员工的状况我都了解。
行政部另一个员工插话:“小苏,但我看你对别的同事没说过这么多话啊。”说完,屋里的人都笑了,我看见,小苏的脸似乎有点不自然。
我们差一场电影
后来的一个月,我往行政部跑得更勤了。寻机偷看了小苏的QQ号,把她加为好友,之后我每天上班,都要和小苏没话找话地聊两句,跟她讲笑话、扯皮。小苏对新公司什么都很好奇,我拿出一副老员工的架势给她讲这里的种种内幕,每到这时,我脑海中就总会浮现出她那带着孩子气式的认真表情,可爱极了。
我们俩逐渐变得无话不谈,两个月后,我第一次请她吃饭——还只是朋友式的吃饭,但只有我们两个人。我们谈得很开心,快结束的时候,小苏忽然问我,你将来有什么打算吗?我问她指什么,小苏说,其实,你在这个单位干了很多年了,发展空间并不是很大。
我一愣,小苏心里一定知道我对她的感觉,而此时她说这种话,似乎是觉得我这个人不太上进,未来没什么发展。我心里有点不舒服,因为我一直都很满意我现在的生活。我酸溜溜地说,我们是属于技术性职业,也很好啊。当然,比不上你是硕士,可你干的这种什么人力资源管理,其实不就是行政工作吗?我觉得还是做技术性工作好。
小苏笑了,说,其实我也觉得从事技术性工作挺好的,至少工作起来省心。
我不想跟她比学历,因为我只是个本科生,和她有差距。我笑着说,我请你去看电影怎么样?这是一个很有标志性的邀请,小苏稍微沉默了一下,说以后再说吧。
她的回答给我无限遐想,在那之后,我们每天在QQ上聊天,末了我都要问一句,什么时候一起去看电影?她总是不答。
直到2010年平安夜那天,她在QQ上跟我说,你到我们办公室来一下,我们谈点事情。我进到行政部办公室,里面只有小苏一个人坐在那,我走到她身边,笑着说,晚上一起看电影《非诚勿扰2》,怎么样?
不是女友是“杀手”
但此时的小苏,却一脸严肃,说,请坐到我对面。我愣住,看她不像开玩笑,就坐到她对面。小苏交给我一份材料说:您和本公司在2008年1月15日签订的三年期劳动合同即将到期。我代表公司,希望您能主动提出自愿离职、不再续约的要求。
我愣住——公司要解雇我!不可能啊,之前没有听到任何领导跟我透露过,我这几年的工作从没出过什么错误,怎么会解雇我?而且还要让我自愿离职?
小苏说,我个人建议你自动离职,这样的话,公司会支付你一个月的工资作为补偿。
我还是没从震惊中苏醒过来,为什么要解雇我?我犯了什么错?小苏摇头说你没犯什么错。可是自从新劳动合同法实施后,员工在一家企业工作时间超过10年,或者和该单位已经连续签过两次劳动合同后,那么员工就有权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单位不得拒绝。而一旦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那么单位如果在你无过错的前提下想和你解除合同,就需要支付10年乃至更长的工龄补偿,金额非常高。
到2011年1月15日,你在本公司工作的时间将满10年,那时你就有权要求和公司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但公司认为,这样的雇佣成本太高,所以公司希望在你目前的合同期即将结束前,你能主动离职。
小苏的表情变得有些为难。说,我站在朋友的立场上说两句吧。简单说,按照新的劳动合同法,如果你在公司工作满10年了,那么就可以签一种长期合同,签了这种合同,如果你没犯错误,而公司对你工作不满意,要解雇你,那么就要支付很高的赔偿费用给你。在这种情况下,公司觉得再雇佣你不划算,就在你即将满10年工龄之前,和你解约。
也就是说,你没犯任何错误,但根据新的劳动合同法,公司觉得解雇你更合算。而且,按照新的劳动合同法,如果是公司主动不再和你续约,需要向你支付“暂时失业补偿金”。但是如果是你主动提出不再续约,那么公司连这笔钱也省下了。
我愣在哪里——我在这家公司干了10年,最后公司竟然因为担忧未来用工成本太高而把我一脚踢走,而且还要求我自己提出离职,为的是少支付点失业补偿金!
我说我不可能自动离职,我一定要公司补偿我。小苏无奈地摇摇头说,如果你不肯自动离职,那么公司可能会在未来10天内,找个理由认定你“因工作失误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开除你,到时候,恐怕你连一个月的补偿都拿不到,而且你的医疗、养老保险等手续都可能受到损失。
我怒吼,这是谁想的这么损的方法?小苏沉默了一下,说:公司在2010年6月份高薪聘请我到公司来,就是为了解决公司内部一批工龄接近10年的老员工的解聘问题。也就是说,我是这方面的专业人士,近几个月,也始终在为解雇包括你在内的20多名老员工做准备工作。对你所说的一切,也是我为公司出具的解决方案,这个方案是在现行法律框架下完全合法合规的,你到哪里告都没有用。换句话说,这一切虽然是我设计的,但这只是我的工作,真正做这个决定的是公司。对不起。
当时,我实在说不出什么了,从兜里掏出两张电影票,说,我真的没想到这一切。W
责编 /王深
lwwyc2000@yahoo.com.cn
惊历心得:雇佣10年痒,熟读劳动法。
原来她很了解我
2001年我从学校毕业后,就一直在这家软件代工公司上班,没换过工作。上班时间长了,就逐渐和这个社会脱节,变得两耳不闻窗外事。业余时间除了打电子游戏没别的消遣,转眼30多岁了,连个正经对象都没谈过,更别提结婚了。
直到我遇见了她。
她是2010年下半年到我们公司上班的,28岁。照说女孩子这个年纪也不算小了,可她的外表看起来,像是个刚毕业的女学生。细高挑的个子,皮肤嫩白,脸型看起来有点消瘦,但却显得很有生气。眼神里总有一种孩子气似的认真劲,让人看着特别心疼。
她刚来的第一天我就注意她了,听同事说,她姓苏,研究生资历,刚到公司的行政部上班,负责人力资源。
因为她的出现,我每天上班变得很有兴致,而且只要我们部门有什么事要去行政部,我立刻抢着去。有一天,我有一个同事办理男职工产假护理工资申领手续,这是人力资源的工作范围,我抢着替他交复印件,得以直接面对小苏。
“我是替别人办的,我还没结婚呢。”在行政部,小苏的办公桌前,我看小苏根本没抬头看我,就故意说了一句半开玩笑的话。
她果然抬头了,打量我,笑了,说,让我想想,你叫唐晓钰,是美工,本地人,2001年进入公司,今年33岁,是公司资格最老的员工,也是公司基础工资最高的员工,最新一次和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是在2008年1月15日,合同期限是三年,对吧。
我愣住了,立刻浮想联翩,半真半假地说:“你好像对我挺感兴趣啊?”
小苏笑着说,我是负责人力资源的,公司里每个员工的状况我都了解。
行政部另一个员工插话:“小苏,但我看你对别的同事没说过这么多话啊。”说完,屋里的人都笑了,我看见,小苏的脸似乎有点不自然。
我们差一场电影
后来的一个月,我往行政部跑得更勤了。寻机偷看了小苏的QQ号,把她加为好友,之后我每天上班,都要和小苏没话找话地聊两句,跟她讲笑话、扯皮。小苏对新公司什么都很好奇,我拿出一副老员工的架势给她讲这里的种种内幕,每到这时,我脑海中就总会浮现出她那带着孩子气式的认真表情,可爱极了。
我们俩逐渐变得无话不谈,两个月后,我第一次请她吃饭——还只是朋友式的吃饭,但只有我们两个人。我们谈得很开心,快结束的时候,小苏忽然问我,你将来有什么打算吗?我问她指什么,小苏说,其实,你在这个单位干了很多年了,发展空间并不是很大。
我一愣,小苏心里一定知道我对她的感觉,而此时她说这种话,似乎是觉得我这个人不太上进,未来没什么发展。我心里有点不舒服,因为我一直都很满意我现在的生活。我酸溜溜地说,我们是属于技术性职业,也很好啊。当然,比不上你是硕士,可你干的这种什么人力资源管理,其实不就是行政工作吗?我觉得还是做技术性工作好。
小苏笑了,说,其实我也觉得从事技术性工作挺好的,至少工作起来省心。
我不想跟她比学历,因为我只是个本科生,和她有差距。我笑着说,我请你去看电影怎么样?这是一个很有标志性的邀请,小苏稍微沉默了一下,说以后再说吧。
她的回答给我无限遐想,在那之后,我们每天在QQ上聊天,末了我都要问一句,什么时候一起去看电影?她总是不答。
直到2010年平安夜那天,她在QQ上跟我说,你到我们办公室来一下,我们谈点事情。我进到行政部办公室,里面只有小苏一个人坐在那,我走到她身边,笑着说,晚上一起看电影《非诚勿扰2》,怎么样?
不是女友是“杀手”
但此时的小苏,却一脸严肃,说,请坐到我对面。我愣住,看她不像开玩笑,就坐到她对面。小苏交给我一份材料说:您和本公司在2008年1月15日签订的三年期劳动合同即将到期。我代表公司,希望您能主动提出自愿离职、不再续约的要求。
我愣住——公司要解雇我!不可能啊,之前没有听到任何领导跟我透露过,我这几年的工作从没出过什么错误,怎么会解雇我?而且还要让我自愿离职?
小苏说,我个人建议你自动离职,这样的话,公司会支付你一个月的工资作为补偿。
我还是没从震惊中苏醒过来,为什么要解雇我?我犯了什么错?小苏摇头说你没犯什么错。可是自从新劳动合同法实施后,员工在一家企业工作时间超过10年,或者和该单位已经连续签过两次劳动合同后,那么员工就有权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单位不得拒绝。而一旦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那么单位如果在你无过错的前提下想和你解除合同,就需要支付10年乃至更长的工龄补偿,金额非常高。
到2011年1月15日,你在本公司工作的时间将满10年,那时你就有权要求和公司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但公司认为,这样的雇佣成本太高,所以公司希望在你目前的合同期即将结束前,你能主动离职。
小苏的表情变得有些为难。说,我站在朋友的立场上说两句吧。简单说,按照新的劳动合同法,如果你在公司工作满10年了,那么就可以签一种长期合同,签了这种合同,如果你没犯错误,而公司对你工作不满意,要解雇你,那么就要支付很高的赔偿费用给你。在这种情况下,公司觉得再雇佣你不划算,就在你即将满10年工龄之前,和你解约。
也就是说,你没犯任何错误,但根据新的劳动合同法,公司觉得解雇你更合算。而且,按照新的劳动合同法,如果是公司主动不再和你续约,需要向你支付“暂时失业补偿金”。但是如果是你主动提出不再续约,那么公司连这笔钱也省下了。
我愣在哪里——我在这家公司干了10年,最后公司竟然因为担忧未来用工成本太高而把我一脚踢走,而且还要求我自己提出离职,为的是少支付点失业补偿金!
我说我不可能自动离职,我一定要公司补偿我。小苏无奈地摇摇头说,如果你不肯自动离职,那么公司可能会在未来10天内,找个理由认定你“因工作失误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开除你,到时候,恐怕你连一个月的补偿都拿不到,而且你的医疗、养老保险等手续都可能受到损失。
我怒吼,这是谁想的这么损的方法?小苏沉默了一下,说:公司在2010年6月份高薪聘请我到公司来,就是为了解决公司内部一批工龄接近10年的老员工的解聘问题。也就是说,我是这方面的专业人士,近几个月,也始终在为解雇包括你在内的20多名老员工做准备工作。对你所说的一切,也是我为公司出具的解决方案,这个方案是在现行法律框架下完全合法合规的,你到哪里告都没有用。换句话说,这一切虽然是我设计的,但这只是我的工作,真正做这个决定的是公司。对不起。
当时,我实在说不出什么了,从兜里掏出两张电影票,说,我真的没想到这一切。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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