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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造就了中国中产阶层的复兴。在经济发展过程中,这个阶层的经济收入和社会地位在很大程度上是通过“个人奋斗”获得,并可通过继续奋斗获得更大发展。不过从世界范围看,中国的这个人群除少部分人外,其财富水平、知识结构、生活取向与欧美的“中产阶级”还存在较大差别。
中产阶层发展缓慢
中国的中产阶层虽然成长很快,但相对于庞大的人口数量,它并未达到占据人数优势、能够发挥主导作用的程度。与美国等成熟市场经济国家中产阶层一般占人口3/4以上,并因此形成最具稳定性和发展潜力的“橄榄形”结构不同,我国目前的社会结构如清华大学李强教授所言,为“倒丁字形”。在这种社会结构中,财富仍在向少数人过度集中,中产阶层得不到应有发展,甚至在物价飞涨、就业困难的今天面临困境。这种局面的形成,主要和以下几个因素有关:
首先,在相当长时期内,受僵化的意识形态思维影响,我们不敢放手鼓励中产阶层发展。“中产阶级”在英文中和“资产阶级”其实是一个词,而“布尔乔亚”(Bourgeois)历来是马克思主义在政治上的敌人。这是“中产阶层”的合法性至今未获法律文本认可的主要原因。一些政府官员和官方文本对这一阶层的称呼是“中等收入阶层”或“中间阶层”。政治上的暧昧态度,是这个阶层无法顺利发展的不可忽视的因素。
其次,城市化速度过慢是制约中产阶层扩大的瓶颈之一。城市化速度和程度与中等收入群体的成长密切相关。按普雷斯顿定律,工业劳动力占全体劳动力的比例每增加1%,城市人口占总人口的比例会增长2%。1978年到2000年间,我国工业劳动者占全体劳动者的比例上升了28.2%,但城镇人口比例只上升18.3%。户籍制度对进城农民的限制以及农民工收入迟迟不能提高,是城市化进程缓慢的主要原因。
第三,一般来说中产阶层的职位多属第三产业,城市化进程缓慢严重制约了我国产业结构升级,导致第三产业发展缓慢。在已发展起来的第三产业中,低技术含量、简单劳动占多数,信息化程度不够,无法给中产阶层提供足够的职位空间。
第四,主要依靠工资性收入的中产阶层近年收入增长缓慢。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济增长的成果在国家与社会之间、社会各阶层之间的分配相当不均衡。2006年政府可支配的财力高达6万亿,接近GDP的3成。国家占得多了,分给社会和个人的当然就少了。《中国经济时报》文章称。城镇职工工资总额1990年占GDP的15.9%,2005年却下降为10.75%。韩国、日本等国家在经济起飞的同时,职工工资性收入也大幅增长,使中产阶层迅速壮大,这样的情景并未在中国出现。
焦虑感和不安全感挥之不去
更有甚者,中产阶层承受了沉重的税务负担。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主体是工薪阶层;年收入12万元以上的人群要自行纳税申报,被定义为高收入个人的包括私营企业主、建筑工程承包人、演艺界人士、律师、会计师、审计师、税务师、评估师、高校教师等,几乎将中产阶层一网打尽。有调查表明中国“税负痛苦指数”排名全球第三。税务负担沉重不仅与企业有关,也是中产阶层面临的严峻现实。此外,房价、教育费用、医疗费用连番上涨,远远超过了工资性收入的增长,使这个阶层生存压力大为增加——名为准中产阶层,却几乎负担不起准中产阶层的生活。
中产阶层的发展遭遇瓶颈——担忧股市的涨跌、担心失业、忧心子女教育……他们的焦虑感和不安全感挥之不去。本应是所有阶层中最稳定的中产阶层却如此脆弱,这对社会政治经济的发展是负面的。
中产的出路:“市民”变公民
如今,为弱势群体说话的人很多,这是应该的,可中产阶层面临的压力与困境也不容忽视。这一阶层成员是社会的支柱与栋梁,可他们在种种不利因素的侵蚀下脆弱不堪。培育和扩大中间阶层已是当务之急。
政策和法律上的平等化需要加强。具体地说,应通过法律和政策的改进更好地保障城市平民的权益,推进政治平等。要完善税收体制,对垄断企业、高收入人群、灰色收入加强监控,进一步提高个税起征点,减免中低收入人群的所得税,体现税收公平,达致经济平等。更重要的是做到机会平等,即取消户籍制度,建立覆盖全民的医疗保障制度,加速城市化进程。要优化教育结构、平衡教育资源,在率先发展高等教育的同时,大力发展义务教育、农村教育和职业教育,打造中产阶层的后备军。在鼓励“财产性收入”的同时,也要提高工资性收入,使主要依靠工资收入的阶层享受发展和改革的成果。
中产阶层必须认识到,自己不能单独发展,而要和其他阶层共同进步。市场经济给了人们更大的发展空间,我们所有的人都是“市民”——市场经济中的人民。市民最终要转化为公民,各个阶层联合起来共同推动社会的进步。前不久广州有个小区,拥有各种知识技能的业主自发组织起来,免费培训周围工厂的农民工,还有业主专门从香港回来参与这个活动。这种直接帮助弱势群体提升发展能力的举动,是中产者自救的本能反应,也体现了城市人群参与公共生活的自觉。中产阶层经济和社会地位的提高,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其承担的社会责任有多大,并在多大程度上推动了这个社会的进步。原因很简单——这个阶层的进步取决于社会整体进步的程度。
中产阶层发展缓慢
中国的中产阶层虽然成长很快,但相对于庞大的人口数量,它并未达到占据人数优势、能够发挥主导作用的程度。与美国等成熟市场经济国家中产阶层一般占人口3/4以上,并因此形成最具稳定性和发展潜力的“橄榄形”结构不同,我国目前的社会结构如清华大学李强教授所言,为“倒丁字形”。在这种社会结构中,财富仍在向少数人过度集中,中产阶层得不到应有发展,甚至在物价飞涨、就业困难的今天面临困境。这种局面的形成,主要和以下几个因素有关:
首先,在相当长时期内,受僵化的意识形态思维影响,我们不敢放手鼓励中产阶层发展。“中产阶级”在英文中和“资产阶级”其实是一个词,而“布尔乔亚”(Bourgeois)历来是马克思主义在政治上的敌人。这是“中产阶层”的合法性至今未获法律文本认可的主要原因。一些政府官员和官方文本对这一阶层的称呼是“中等收入阶层”或“中间阶层”。政治上的暧昧态度,是这个阶层无法顺利发展的不可忽视的因素。
其次,城市化速度过慢是制约中产阶层扩大的瓶颈之一。城市化速度和程度与中等收入群体的成长密切相关。按普雷斯顿定律,工业劳动力占全体劳动力的比例每增加1%,城市人口占总人口的比例会增长2%。1978年到2000年间,我国工业劳动者占全体劳动者的比例上升了28.2%,但城镇人口比例只上升18.3%。户籍制度对进城农民的限制以及农民工收入迟迟不能提高,是城市化进程缓慢的主要原因。
第三,一般来说中产阶层的职位多属第三产业,城市化进程缓慢严重制约了我国产业结构升级,导致第三产业发展缓慢。在已发展起来的第三产业中,低技术含量、简单劳动占多数,信息化程度不够,无法给中产阶层提供足够的职位空间。
第四,主要依靠工资性收入的中产阶层近年收入增长缓慢。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济增长的成果在国家与社会之间、社会各阶层之间的分配相当不均衡。2006年政府可支配的财力高达6万亿,接近GDP的3成。国家占得多了,分给社会和个人的当然就少了。《中国经济时报》文章称。城镇职工工资总额1990年占GDP的15.9%,2005年却下降为10.75%。韩国、日本等国家在经济起飞的同时,职工工资性收入也大幅增长,使中产阶层迅速壮大,这样的情景并未在中国出现。
焦虑感和不安全感挥之不去
更有甚者,中产阶层承受了沉重的税务负担。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主体是工薪阶层;年收入12万元以上的人群要自行纳税申报,被定义为高收入个人的包括私营企业主、建筑工程承包人、演艺界人士、律师、会计师、审计师、税务师、评估师、高校教师等,几乎将中产阶层一网打尽。有调查表明中国“税负痛苦指数”排名全球第三。税务负担沉重不仅与企业有关,也是中产阶层面临的严峻现实。此外,房价、教育费用、医疗费用连番上涨,远远超过了工资性收入的增长,使这个阶层生存压力大为增加——名为准中产阶层,却几乎负担不起准中产阶层的生活。
中产阶层的发展遭遇瓶颈——担忧股市的涨跌、担心失业、忧心子女教育……他们的焦虑感和不安全感挥之不去。本应是所有阶层中最稳定的中产阶层却如此脆弱,这对社会政治经济的发展是负面的。
中产的出路:“市民”变公民
如今,为弱势群体说话的人很多,这是应该的,可中产阶层面临的压力与困境也不容忽视。这一阶层成员是社会的支柱与栋梁,可他们在种种不利因素的侵蚀下脆弱不堪。培育和扩大中间阶层已是当务之急。
政策和法律上的平等化需要加强。具体地说,应通过法律和政策的改进更好地保障城市平民的权益,推进政治平等。要完善税收体制,对垄断企业、高收入人群、灰色收入加强监控,进一步提高个税起征点,减免中低收入人群的所得税,体现税收公平,达致经济平等。更重要的是做到机会平等,即取消户籍制度,建立覆盖全民的医疗保障制度,加速城市化进程。要优化教育结构、平衡教育资源,在率先发展高等教育的同时,大力发展义务教育、农村教育和职业教育,打造中产阶层的后备军。在鼓励“财产性收入”的同时,也要提高工资性收入,使主要依靠工资收入的阶层享受发展和改革的成果。
中产阶层必须认识到,自己不能单独发展,而要和其他阶层共同进步。市场经济给了人们更大的发展空间,我们所有的人都是“市民”——市场经济中的人民。市民最终要转化为公民,各个阶层联合起来共同推动社会的进步。前不久广州有个小区,拥有各种知识技能的业主自发组织起来,免费培训周围工厂的农民工,还有业主专门从香港回来参与这个活动。这种直接帮助弱势群体提升发展能力的举动,是中产者自救的本能反应,也体现了城市人群参与公共生活的自觉。中产阶层经济和社会地位的提高,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其承担的社会责任有多大,并在多大程度上推动了这个社会的进步。原因很简单——这个阶层的进步取决于社会整体进步的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