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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惩防体系作为一个系统庞大的工程,还存在很多待改进之处,笔者结合实际工作,认为建设惩防体系应该坚持四个原则,最后阐述了进一步完善党风廉政和惩防体系建设的对策与建议。
【关键词】 党风廉政;惩防体系;对策建议
在防腐倡廉工作越来越重要和急迫的今天,构建行之有效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以下简称惩防体系)是一项基础性工作,其不仅能对全局有重大影响,还能在源头上发挥关键性作用,保证反腐败工作正确向前发展。鉴于惩防体系是一个系统的庞大工程,涉及面广、操作难度也大,因此值得认真研究,以正视该体系的缺陷和不足,并在实践中加以完善和修订,将反腐败工作推向新的高度。
一、惩防体系的有待改进之处
(一)干部对惩防体系的认知还有偏颇和错误之处。
不可否认的是,在三十多年来的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中,很多干部的“三观”产生了巨大变化,其中很多变化是消极、有危害的,这些认识上的变化表现在对惩防体系的态度上,就是他们的依法行政意识、廉政自律意识开始松懈,一些以权谋私的不正之风开始盛行,一些单位以忙业务工作为由不落实惩防体系、不重视党风廉政建设。这些认识上的错误导致在进行惩防时行动力大打折扣,直接影响到党风廉政建设的实际效果。
(二)党风廉政建设的监督机制有待于完善。
有效的全面监督是做好党风廉政工作、建设惩防体系的关键点。目前,很多地方监督机制不健全,存在很多问题。一是监督主体不能形成合力,整体发挥不了大的效用。二是党内、政府监督比较多,群众、政协和人大等监督比较少,尤其是社会监督往往只能通过网络炒作的形式出现。三是监督形式往往是自上而下的,而不是平级的相互制约和权利分解,下级监督更是基本不可能的事情。这和党的十七大提出的“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精神不相符合。四是缺乏事前制约,权力制约在当前具有十分重要意义和作用,不仅能将党风廉政建设关口前移,还能更好发挥其应有作用,但是在实际的工作中,权力往往得不到约束,很多措施还停留在权力监督的老路上,权力制约的意识和行为还没有得到广泛的认同,也不可能大规模地付诸实施。
二、建立惩防体系的原则和框架
(一)建立具有战略性的惩防体系。
在新时期,反腐倡廉工作作为党的重要工作,在全面推进这一工作时,必须树立战略眼光和超前意识,准确科学规划现在和未来,以做到目标明确、有的放矢。
笔者认为,惩防体系也应该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在改革开放的大背景下开展,要正确处理好反腐败斗争与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明确反腐败的目标是促使反腐倡廉工作与改革发展稳步并进,与人民的呼声和需求相贴近,将惩防体系建设成为满足社会发展需求、满足人民需求的监督网络。
(二)建立系统性的惩防体系。
惩防体系不是简单的事务,它注定要有各个子系统组成,且与社会各界各组织都有有机的联系和互动。因此,构建惩防体系必须注重整体性和系统性,不仅要做到惩戒和防止,还要特别注意治标和治本的关系。
并且,在部署工作时也要注意全国一盘棋的系统性思想,将近期任务和远期目标相结合, 横向沟通和纵向指导相结合,努力形成条块结合、纵横交错的工作网络。 在具体的实践中还要注意综合运用教育、法律、纪律、行政和经济等方式和手段,多措并举,将教育
的说服力、制度的约束力、监督的制衡力、纠风的遏制力、改革的推动力、惩治的威慑力结合起来,努力取得惩治和预防腐败的实际效果。
(三)建立建设性的惩防体系。
惩防体系虽然是一个老课题,但是在新时代、新时期又具有新表现形式,所以必须发挥敢为天下先、能为人所不能的创造性四维,以建设性的思路、方法和举措,积极应对新形势和新要求,解放思想,敢于创新,打造一套具有建设性的惩防体系。
(四)建立科学性的惩防体系。
科学发展是近期的发展主旋律,在全面建设推进惩防体系工作中,也要贯彻这一思路,将惩防体系建设成为科学有效的管理工具。
要建立科学性的惩防体系,就要实际研究新形势下的反腐败环境变化和主客体的特点,认真总结经验和教训,才能调动社会各界力量共同参与其中,并能够认真借鉴国内外反腐倡廉的理论成果和有益做法,以科学的态度、务实的精神,不断丰富和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
三、进一步完善党风廉政和惩防体系建设的对策与建议
惩防体系是我党在长期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探索形成的、正在不断完善和发展的科学理论、实践体系,能从跟不上预防和消除腐败,但是也应该看到,必须加强惩防体系,方能在与腐败的斗争中赢得先机和最后的胜利。因此,针对上述惩防体系的问题,笔者认为,结合战略性、系统性、科学性和建设性的要求,应该从以下几方面入手加以解决:
(一)加强思想教育,将惩防体系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贯彻到每个干部心中,筑牢思想根基。思想是指引行动的先导,要想建设完善惩防体系,必须将惩防体系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意义深入到每个干部的心中。首先,要在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中开展反腐倡廉教育,将服务群众、廉洁自律的思想基础打牢,这其中重要的是抓好示范典型和反面教材的宣传警示教育工作,以发挥先进典型的激励作用和反面典型的警示作用。第二,要加强干部的理想信念教育,以科学、先进的理论武装他们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等“老三观”和金钱观、政绩观、权力观等“新三观”,通过不懈努力,切实解决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中主观意识中存在的严重问题。最后,要切实改进干部的工作作风,解决浮夸、铺张、以权谋私等风气问题,花大力气弘扬务实、节俭、为人民服务等新风正气,并通过各种机关效能建设来敦促干部树立和巩固为民、务实、清廉的新作风,进一步提高干部为民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二)加强制度建设,将制度的制约性布置到每个组织和干部的行为中去。制度建设是根本性的举措,也是对党风廉政建设这样一个长期复杂工程来说最好的、严格的保证措施。第一,要推动惩防体系制度与时俱进地向前发展,使得制度之间能够无缝连接,为有效发挥制度的整体作用奠定基础。第二,要根据实践反馈及时、科学地加强制度的实用型和合理性,只有制度合理,其结果才能有效、全面、整体,才能有真成效。第三,不仅注重制度建设,更要注重制度的运作和执行实际效果,不再走以前“重制定轻执行”的错误道路,而是以实际绩效为结果来评价惩防体系的得失成败。第四,注重制约性制度的创设。按照中央制定的“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原则,加大權力制约制度建设,通过权力制约和权力监督双向作用,进一步提升反腐倡廉的实效。
(三)加强惩罚和防止腐败资源的整理力度,利用合力做好惩防体系工作。第一,要先整合监督资源,因为监督乏力是惩防体系不能发挥正常作用的主要原因,只有畅通了监督资源,上下互动、内外联合,才能将党内外、体制内相的各种监督力量合力正确运用,才能有效敦促干部转变作风不正、廉政不洁的行为方式。第二,要注意拓宽监督和预防工作主体的外延,只有将同体制约认真贯彻下去,对公权力进行分解,以建立内部的互相监督机制,认真贯彻中组部等部位印发的《关于开展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试点工作的意见》,才能对权利实现分解和制约,从而使得决策、执行和监督三权分力又互相协调,从而规范权力行使,强化权力监督,从源头上来解决党风廉政建设。
(四)加强公仆意识培养。随着市场经济大潮的潮涌流动,个人的权利得到极大的舒张,随之而来的个人主义和享乐主义开始大行其道,很多领导干部的意识中开始闪现出“人不为己天地诛”的错误意识,而“为人民服务”的公仆意识开始式微,乃至淡出他们执政思想,贪腐现象不断攀升。因此,在商业社会和权利时代,必须要在领导干部中进行公共识的再生产,切实做到人民公仆为人民,从思想智识层面和灵魂深处来强化党风廉政和惩防体系建设。
参考文献
[1] 高建林. 廉政文化学学科构建中的几个基本问题[J]. 廉政文化研究. 2011(04)
[2] 王春燕. 加强廉政文化建设 构筑反腐倡廉惩防体系[J]. 山东社会科学. 2011(S1)
[3] 张国庆,张翠香. 廉政文化与惩防体系建设[J]. 新长征(党建版). 2009(07)
[4] 邓兴明,姚蔚. 高校廉政文化建设与惩防体系构建[J]. 国家教育行政学院学报. 2007(03)
[5]胡锦涛.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为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而奋斗[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7.33.
(作者单位:晋城宏圣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关键词】 党风廉政;惩防体系;对策建议
在防腐倡廉工作越来越重要和急迫的今天,构建行之有效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以下简称惩防体系)是一项基础性工作,其不仅能对全局有重大影响,还能在源头上发挥关键性作用,保证反腐败工作正确向前发展。鉴于惩防体系是一个系统的庞大工程,涉及面广、操作难度也大,因此值得认真研究,以正视该体系的缺陷和不足,并在实践中加以完善和修订,将反腐败工作推向新的高度。
一、惩防体系的有待改进之处
(一)干部对惩防体系的认知还有偏颇和错误之处。
不可否认的是,在三十多年来的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中,很多干部的“三观”产生了巨大变化,其中很多变化是消极、有危害的,这些认识上的变化表现在对惩防体系的态度上,就是他们的依法行政意识、廉政自律意识开始松懈,一些以权谋私的不正之风开始盛行,一些单位以忙业务工作为由不落实惩防体系、不重视党风廉政建设。这些认识上的错误导致在进行惩防时行动力大打折扣,直接影响到党风廉政建设的实际效果。
(二)党风廉政建设的监督机制有待于完善。
有效的全面监督是做好党风廉政工作、建设惩防体系的关键点。目前,很多地方监督机制不健全,存在很多问题。一是监督主体不能形成合力,整体发挥不了大的效用。二是党内、政府监督比较多,群众、政协和人大等监督比较少,尤其是社会监督往往只能通过网络炒作的形式出现。三是监督形式往往是自上而下的,而不是平级的相互制约和权利分解,下级监督更是基本不可能的事情。这和党的十七大提出的“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精神不相符合。四是缺乏事前制约,权力制约在当前具有十分重要意义和作用,不仅能将党风廉政建设关口前移,还能更好发挥其应有作用,但是在实际的工作中,权力往往得不到约束,很多措施还停留在权力监督的老路上,权力制约的意识和行为还没有得到广泛的认同,也不可能大规模地付诸实施。
二、建立惩防体系的原则和框架
(一)建立具有战略性的惩防体系。
在新时期,反腐倡廉工作作为党的重要工作,在全面推进这一工作时,必须树立战略眼光和超前意识,准确科学规划现在和未来,以做到目标明确、有的放矢。
笔者认为,惩防体系也应该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在改革开放的大背景下开展,要正确处理好反腐败斗争与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明确反腐败的目标是促使反腐倡廉工作与改革发展稳步并进,与人民的呼声和需求相贴近,将惩防体系建设成为满足社会发展需求、满足人民需求的监督网络。
(二)建立系统性的惩防体系。
惩防体系不是简单的事务,它注定要有各个子系统组成,且与社会各界各组织都有有机的联系和互动。因此,构建惩防体系必须注重整体性和系统性,不仅要做到惩戒和防止,还要特别注意治标和治本的关系。
并且,在部署工作时也要注意全国一盘棋的系统性思想,将近期任务和远期目标相结合, 横向沟通和纵向指导相结合,努力形成条块结合、纵横交错的工作网络。 在具体的实践中还要注意综合运用教育、法律、纪律、行政和经济等方式和手段,多措并举,将教育
的说服力、制度的约束力、监督的制衡力、纠风的遏制力、改革的推动力、惩治的威慑力结合起来,努力取得惩治和预防腐败的实际效果。
(三)建立建设性的惩防体系。
惩防体系虽然是一个老课题,但是在新时代、新时期又具有新表现形式,所以必须发挥敢为天下先、能为人所不能的创造性四维,以建设性的思路、方法和举措,积极应对新形势和新要求,解放思想,敢于创新,打造一套具有建设性的惩防体系。
(四)建立科学性的惩防体系。
科学发展是近期的发展主旋律,在全面建设推进惩防体系工作中,也要贯彻这一思路,将惩防体系建设成为科学有效的管理工具。
要建立科学性的惩防体系,就要实际研究新形势下的反腐败环境变化和主客体的特点,认真总结经验和教训,才能调动社会各界力量共同参与其中,并能够认真借鉴国内外反腐倡廉的理论成果和有益做法,以科学的态度、务实的精神,不断丰富和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
三、进一步完善党风廉政和惩防体系建设的对策与建议
惩防体系是我党在长期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探索形成的、正在不断完善和发展的科学理论、实践体系,能从跟不上预防和消除腐败,但是也应该看到,必须加强惩防体系,方能在与腐败的斗争中赢得先机和最后的胜利。因此,针对上述惩防体系的问题,笔者认为,结合战略性、系统性、科学性和建设性的要求,应该从以下几方面入手加以解决:
(一)加强思想教育,将惩防体系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贯彻到每个干部心中,筑牢思想根基。思想是指引行动的先导,要想建设完善惩防体系,必须将惩防体系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意义深入到每个干部的心中。首先,要在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中开展反腐倡廉教育,将服务群众、廉洁自律的思想基础打牢,这其中重要的是抓好示范典型和反面教材的宣传警示教育工作,以发挥先进典型的激励作用和反面典型的警示作用。第二,要加强干部的理想信念教育,以科学、先进的理论武装他们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等“老三观”和金钱观、政绩观、权力观等“新三观”,通过不懈努力,切实解决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中主观意识中存在的严重问题。最后,要切实改进干部的工作作风,解决浮夸、铺张、以权谋私等风气问题,花大力气弘扬务实、节俭、为人民服务等新风正气,并通过各种机关效能建设来敦促干部树立和巩固为民、务实、清廉的新作风,进一步提高干部为民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二)加强制度建设,将制度的制约性布置到每个组织和干部的行为中去。制度建设是根本性的举措,也是对党风廉政建设这样一个长期复杂工程来说最好的、严格的保证措施。第一,要推动惩防体系制度与时俱进地向前发展,使得制度之间能够无缝连接,为有效发挥制度的整体作用奠定基础。第二,要根据实践反馈及时、科学地加强制度的实用型和合理性,只有制度合理,其结果才能有效、全面、整体,才能有真成效。第三,不仅注重制度建设,更要注重制度的运作和执行实际效果,不再走以前“重制定轻执行”的错误道路,而是以实际绩效为结果来评价惩防体系的得失成败。第四,注重制约性制度的创设。按照中央制定的“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原则,加大權力制约制度建设,通过权力制约和权力监督双向作用,进一步提升反腐倡廉的实效。
(三)加强惩罚和防止腐败资源的整理力度,利用合力做好惩防体系工作。第一,要先整合监督资源,因为监督乏力是惩防体系不能发挥正常作用的主要原因,只有畅通了监督资源,上下互动、内外联合,才能将党内外、体制内相的各种监督力量合力正确运用,才能有效敦促干部转变作风不正、廉政不洁的行为方式。第二,要注意拓宽监督和预防工作主体的外延,只有将同体制约认真贯彻下去,对公权力进行分解,以建立内部的互相监督机制,认真贯彻中组部等部位印发的《关于开展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试点工作的意见》,才能对权利实现分解和制约,从而使得决策、执行和监督三权分力又互相协调,从而规范权力行使,强化权力监督,从源头上来解决党风廉政建设。
(四)加强公仆意识培养。随着市场经济大潮的潮涌流动,个人的权利得到极大的舒张,随之而来的个人主义和享乐主义开始大行其道,很多领导干部的意识中开始闪现出“人不为己天地诛”的错误意识,而“为人民服务”的公仆意识开始式微,乃至淡出他们执政思想,贪腐现象不断攀升。因此,在商业社会和权利时代,必须要在领导干部中进行公共识的再生产,切实做到人民公仆为人民,从思想智识层面和灵魂深处来强化党风廉政和惩防体系建设。
参考文献
[1] 高建林. 廉政文化学学科构建中的几个基本问题[J]. 廉政文化研究. 2011(04)
[2] 王春燕. 加强廉政文化建设 构筑反腐倡廉惩防体系[J]. 山东社会科学. 2011(S1)
[3] 张国庆,张翠香. 廉政文化与惩防体系建设[J]. 新长征(党建版). 2009(07)
[4] 邓兴明,姚蔚. 高校廉政文化建设与惩防体系构建[J]. 国家教育行政学院学报. 2007(03)
[5]胡锦涛.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为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而奋斗[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7.33.
(作者单位:晋城宏圣建筑工程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