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经济特质与民商法的品格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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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保证市场经济的发展秩序,需要以市场经济特征来制定适宜的法律法规,以促进商品交易的顺利完成。一直以来,市场经济都尚未明确其概念,甚至先后出现多个代名词,而随着公众对民商法认知的不断提高,在某种程度上也加深了对市场经济的了解,其能对社会财产加以充分反映。因此,本文对市场经济的特质进行分析,并从民商法的利益性、开放性、自我性和互换性等几个方面来探讨民商法的品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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