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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每天辛勤工作10余小时,在另一位同志帮助撰写部分章节后。我们完成近25万字的《衡山县文化志》。然而,在我并不知情之下。出版的书标明的编辑名目里.竟然冒出了另外七个领导署名。”这种“古已有之”的“行规”署名方式,令胡友文如梗在噎。原本可以舒舒坦坦在家安享晚年的他.由此打起了著作权官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