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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在21世纪,基因工程技术知识产权将成为世界各国在经济一体化、贸易全球化、信息对称化背景下新一轮竞争的制高点。在国际农业产业竞争已达白热化的现实状况下,如何通过基因工程技术知识产权保护提升我国的农业竞争力,是我们面临的一个重大课题。
关键词:基因工程技术;遗传资源;可持续发展;知识产权保护
一、基因工程技术知识产权保护的必要性
基因是一种资源和财富,其密码一旦被破译,便可被广泛应用于农牧业、食品工业、医药卫生、遗传鉴定等社会公益领域,并会产生巨大的经济效应和社会效应。因此,从产权经济学的角度来看,社会的发展和进化一定表明该社会的产权制度越来越能有效地调动个人积极性,从而把有限的资源和精力用到对社会最有效的活动中去。专利法规定专利权人在法定期限内对该发明创造的独占权利,这就从法律上确认了发明创造的产权归属,明确了人们与创新成果的法律关,系,肯定了发明人或其他专利权人的社会地位,并保护其经济利益。专利产权的确定,意味着专利权人不仅能收回从事发明创造的投资,还能得到丰厚的回报,从而极大地调动人们的创造积极性,继续新一轮的技术创新。
二、我国基因工程技术知识产权保护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我国对基因工程技术知识产权的保护主要可以分为微生物、植物、动物等3个方面。对于微生物方面的基因工程技术成果,主要采取授予专利权的方式保护。对于植物方面的基因工程技术成果,主要采取授予植物新品种权的方式保护。而对于动物方面的基因工程技术成果,除涉及在产业上具有利用价值的基因或DNA片断的基因工程技术成果可能得到专利权保护之外,基本上难以得到立法上的知识产权保护。这一现实状况已经对我国的新农村建设和现代农业建设产生了比较重大的影响。目前我国对基因工程技术知识产权保护的制度缺失已经严重影响到我国农业国际竞争力的提升、我国现代农业的发展以及我国基因工程技术的进一步发展、普及和创新。总的来说,我国基因工程技术知识产权保护存在的问题主要体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第一,我国现行立法对基因工程技术规制有余而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不足,相关制度措施难以在现代农业建设中发挥主导性作用。加入WTO以来,面对发达国家基因工程技术迅速发展、农业竞争力迅速提升的挑战和国际基因工程技术产品市场的强大冲击,我国按照WTO规则对国内相关知识产权立法进行了一定的修改,并以国内立法的形式出台了对基因工程技术进行规制的行政法规和规章。而这些规定对我国基因工程技术产品进口及国内贸易管制相当严格,但对农民权益保护、农业基因工程技术普及、推进农业现代化进程、构建知识产权保护法文化体系等现代农业建设急需的制度性措施缺乏必要关注。除了为与WTO立法框架相接轨而制订的局部性规定外,我国对基因工程技术知识产权尚缺乏系统而有效的国家立法保护。
第二,我国基因工程技术知识产权保护多停留在制度层面而难以落实到实践层面。目前我国对基因工程技术进行的知识产权保护主要有植物新品种权保护和专利权保护两种模式。这两种保护模式均停留在制度规定的层面,难以对权利人的现实利益起到真正的保护作用,并难以在农业生产实践中真正贯彻实施。这就使得我国的基因工程技术难以迅速发展,基因工程技术成果也难以在社会迅速普及,有违知识产权法有效衡平权利人个体利益和社会利益并通过利益机制推动科学技术迅速发展的理念和初衷。
第三,我国基因工程技术知识产权立法尚未形成一定体系,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文化氛围尚未形成,立法机关对基因工程技术知识产权保护立法持观望态度,我国的基因工程技术知识产权保护立法仍然未形成相应的体系。我国目前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文化氛围严重缺失,致使我国立法机关的态度进入了一个误区:我国对基因工程技術产品的严格管制不是为了保护国内市场而是害怕基因工程技术会产生副作用;我国对基因工程技术的态度不是大力发展而是尽量延缓或抑制;我国对基因工程技术知识产权保护少的可怜的立法不是为了保护权利人的利益而是迫于WTO立法框架的压力。目前,有关立法机关对基因工程技术知识产权保护反应冷淡,仍然持观望态度。
三、加强基因工程技术知识产权保护以提升我国农业竞争力
作为发展中国家的我国应当加强基因工程技术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促进我国农业科技创新发展并提升我国的农业竞争力,保护我国在国际经济贸易和可持续发展中的合法权益。
1,加强基因工程技术知识产权保护,提升我国农业竞争力的宏观战略。
基因工程技术知识产权保护在促进农业科技创新、提升农业竞争力方面具有重要作用。加入WTO以来,基因工程技术知识产权保护在促进我国基因工程技术发展、保护我国自主知识产权、保护基因工程技术知识产权权利人和农民等弱势群体权益、维护社会运行的代际公平和可持续发展等方面都做出了重大贡献。然而,由于基因工程技术知识产权是一种新型权利,在实施过程中难免会存在社会主体权利意识薄弱、基因工程技术知识产权权利人获利困难、对侵犯基因工程技术知识产权行为的法律救济不力、获得基因工程技术知识产权保护难度较高等问题。面对WTO立法框架下的良好机遇和严峻挑战,为了切实贯彻国家有关立法、切实保护基因工程技术知识产权权利人和农民等社会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为了通过基因工程技术知识产权保护进一步促进基因工程技术科技创新、提升农业竞争力并最终构建和谐社会,国家在宏观层面应当实施基因工程技术知识产权协调保护、基因工程技术知识产权发展动力互促联动、基因工程技术知识产权推广可持续发展等3大战略。
2,加强立法保护以提升农业竞争力。
加强基因工程技术的专利权立法保护,首先要解决以转基因动物技术为主的现代动物技术的可专利性问题。传统知识产权法认为,动物以及动物基因应当属于天然存在的生物体而不具有可专利性,同时对转基因动物授予专利权可能与动物伦理有所违背。因此,在包括我国在内大多数国家的知识产权法中,转基因动物不能被授予专利权。这就使得转基因动物技术权利人的合理利益难以得到法律的保护,在市场运行中知识产权法也难以为现代动物技术的发展、普及、推广和创新提供足够的经济动力。通过基因工程技术得到的动物最为广泛的用途是在农业生产领域和医药卫生领域。对其授予专利权,仅能够从法益衡平的角度有效协调基因工程技术知识产权权利人的利益与社会利益之间的关系,更能够促进转基因动物科技在农业生产领域的普及,从而最终提升国家农业竞争力。
3,实施基因工程技术知识产权农业推广可持续发展战略。
基因工程技术知识产权农业推广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实施应当注重以下3个层面的内容:
第一,应当注重基因工程技术知识产权保护的新资源开发。现代社会可持续发展需要源源不断的资源,而自然资源的相对稀缺性决定了资源开发的有限性与发展的无限性之间必然存在矛盾。因此把基因工程技术作为开发新资源理念的一种实践并在WTO立法架构下予以知识产权的充分保护具有重要意义。
第二,应当注重基因工程技术知识产权保护代际公平的可持续发展。基因工程技术知识产权保护是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必然途径。人类无权为了自我的利益而侵犯其他生命物种和后代的权利,在同一时空下,人类应当坚持与自然生态共同利益为中心的主导思想,追求人类利益与其他自然生命物种利益的平衡协调。因此,人类应当通过基因工程技术知识产权保护,不断开发出具有特色的生物新品种,从而促进社会可持续发展。
第三,通过基因工程技术知识产权保护促进农业可持续竞争力发展。农业的可持续竞争力发展对基因工程技术知识产权推广和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突出重要的作用和价值。
四、结语
基因工程技术知识产权保护是近年来我国专利法中的热点问题,是科技发展到一定阶段对法律制度提出的必然要求。基因工程技术知识产权保护相关制度的建立不但是我国国内生物技术发展的必然要求,更是应对国际社会不断出现的生物圈地运动的必由之路。我们应该从维护本国利益出发,在科研实力、法律保护上考虑,真正地学会用知识产权的武器维护自己的正当利益,我国基因工程技术的知识产权保护是势在必行的趋势。
关键词:基因工程技术;遗传资源;可持续发展;知识产权保护
一、基因工程技术知识产权保护的必要性
基因是一种资源和财富,其密码一旦被破译,便可被广泛应用于农牧业、食品工业、医药卫生、遗传鉴定等社会公益领域,并会产生巨大的经济效应和社会效应。因此,从产权经济学的角度来看,社会的发展和进化一定表明该社会的产权制度越来越能有效地调动个人积极性,从而把有限的资源和精力用到对社会最有效的活动中去。专利法规定专利权人在法定期限内对该发明创造的独占权利,这就从法律上确认了发明创造的产权归属,明确了人们与创新成果的法律关,系,肯定了发明人或其他专利权人的社会地位,并保护其经济利益。专利产权的确定,意味着专利权人不仅能收回从事发明创造的投资,还能得到丰厚的回报,从而极大地调动人们的创造积极性,继续新一轮的技术创新。
二、我国基因工程技术知识产权保护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我国对基因工程技术知识产权的保护主要可以分为微生物、植物、动物等3个方面。对于微生物方面的基因工程技术成果,主要采取授予专利权的方式保护。对于植物方面的基因工程技术成果,主要采取授予植物新品种权的方式保护。而对于动物方面的基因工程技术成果,除涉及在产业上具有利用价值的基因或DNA片断的基因工程技术成果可能得到专利权保护之外,基本上难以得到立法上的知识产权保护。这一现实状况已经对我国的新农村建设和现代农业建设产生了比较重大的影响。目前我国对基因工程技术知识产权保护的制度缺失已经严重影响到我国农业国际竞争力的提升、我国现代农业的发展以及我国基因工程技术的进一步发展、普及和创新。总的来说,我国基因工程技术知识产权保护存在的问题主要体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第一,我国现行立法对基因工程技术规制有余而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不足,相关制度措施难以在现代农业建设中发挥主导性作用。加入WTO以来,面对发达国家基因工程技术迅速发展、农业竞争力迅速提升的挑战和国际基因工程技术产品市场的强大冲击,我国按照WTO规则对国内相关知识产权立法进行了一定的修改,并以国内立法的形式出台了对基因工程技术进行规制的行政法规和规章。而这些规定对我国基因工程技术产品进口及国内贸易管制相当严格,但对农民权益保护、农业基因工程技术普及、推进农业现代化进程、构建知识产权保护法文化体系等现代农业建设急需的制度性措施缺乏必要关注。除了为与WTO立法框架相接轨而制订的局部性规定外,我国对基因工程技术知识产权尚缺乏系统而有效的国家立法保护。
第二,我国基因工程技术知识产权保护多停留在制度层面而难以落实到实践层面。目前我国对基因工程技术进行的知识产权保护主要有植物新品种权保护和专利权保护两种模式。这两种保护模式均停留在制度规定的层面,难以对权利人的现实利益起到真正的保护作用,并难以在农业生产实践中真正贯彻实施。这就使得我国的基因工程技术难以迅速发展,基因工程技术成果也难以在社会迅速普及,有违知识产权法有效衡平权利人个体利益和社会利益并通过利益机制推动科学技术迅速发展的理念和初衷。
第三,我国基因工程技术知识产权立法尚未形成一定体系,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文化氛围尚未形成,立法机关对基因工程技术知识产权保护立法持观望态度,我国的基因工程技术知识产权保护立法仍然未形成相应的体系。我国目前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文化氛围严重缺失,致使我国立法机关的态度进入了一个误区:我国对基因工程技術产品的严格管制不是为了保护国内市场而是害怕基因工程技术会产生副作用;我国对基因工程技术的态度不是大力发展而是尽量延缓或抑制;我国对基因工程技术知识产权保护少的可怜的立法不是为了保护权利人的利益而是迫于WTO立法框架的压力。目前,有关立法机关对基因工程技术知识产权保护反应冷淡,仍然持观望态度。
三、加强基因工程技术知识产权保护以提升我国农业竞争力
作为发展中国家的我国应当加强基因工程技术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促进我国农业科技创新发展并提升我国的农业竞争力,保护我国在国际经济贸易和可持续发展中的合法权益。
1,加强基因工程技术知识产权保护,提升我国农业竞争力的宏观战略。
基因工程技术知识产权保护在促进农业科技创新、提升农业竞争力方面具有重要作用。加入WTO以来,基因工程技术知识产权保护在促进我国基因工程技术发展、保护我国自主知识产权、保护基因工程技术知识产权权利人和农民等弱势群体权益、维护社会运行的代际公平和可持续发展等方面都做出了重大贡献。然而,由于基因工程技术知识产权是一种新型权利,在实施过程中难免会存在社会主体权利意识薄弱、基因工程技术知识产权权利人获利困难、对侵犯基因工程技术知识产权行为的法律救济不力、获得基因工程技术知识产权保护难度较高等问题。面对WTO立法框架下的良好机遇和严峻挑战,为了切实贯彻国家有关立法、切实保护基因工程技术知识产权权利人和农民等社会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为了通过基因工程技术知识产权保护进一步促进基因工程技术科技创新、提升农业竞争力并最终构建和谐社会,国家在宏观层面应当实施基因工程技术知识产权协调保护、基因工程技术知识产权发展动力互促联动、基因工程技术知识产权推广可持续发展等3大战略。
2,加强立法保护以提升农业竞争力。
加强基因工程技术的专利权立法保护,首先要解决以转基因动物技术为主的现代动物技术的可专利性问题。传统知识产权法认为,动物以及动物基因应当属于天然存在的生物体而不具有可专利性,同时对转基因动物授予专利权可能与动物伦理有所违背。因此,在包括我国在内大多数国家的知识产权法中,转基因动物不能被授予专利权。这就使得转基因动物技术权利人的合理利益难以得到法律的保护,在市场运行中知识产权法也难以为现代动物技术的发展、普及、推广和创新提供足够的经济动力。通过基因工程技术得到的动物最为广泛的用途是在农业生产领域和医药卫生领域。对其授予专利权,仅能够从法益衡平的角度有效协调基因工程技术知识产权权利人的利益与社会利益之间的关系,更能够促进转基因动物科技在农业生产领域的普及,从而最终提升国家农业竞争力。
3,实施基因工程技术知识产权农业推广可持续发展战略。
基因工程技术知识产权农业推广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实施应当注重以下3个层面的内容:
第一,应当注重基因工程技术知识产权保护的新资源开发。现代社会可持续发展需要源源不断的资源,而自然资源的相对稀缺性决定了资源开发的有限性与发展的无限性之间必然存在矛盾。因此把基因工程技术作为开发新资源理念的一种实践并在WTO立法架构下予以知识产权的充分保护具有重要意义。
第二,应当注重基因工程技术知识产权保护代际公平的可持续发展。基因工程技术知识产权保护是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必然途径。人类无权为了自我的利益而侵犯其他生命物种和后代的权利,在同一时空下,人类应当坚持与自然生态共同利益为中心的主导思想,追求人类利益与其他自然生命物种利益的平衡协调。因此,人类应当通过基因工程技术知识产权保护,不断开发出具有特色的生物新品种,从而促进社会可持续发展。
第三,通过基因工程技术知识产权保护促进农业可持续竞争力发展。农业的可持续竞争力发展对基因工程技术知识产权推广和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突出重要的作用和价值。
四、结语
基因工程技术知识产权保护是近年来我国专利法中的热点问题,是科技发展到一定阶段对法律制度提出的必然要求。基因工程技术知识产权保护相关制度的建立不但是我国国内生物技术发展的必然要求,更是应对国际社会不断出现的生物圈地运动的必由之路。我们应该从维护本国利益出发,在科研实力、法律保护上考虑,真正地学会用知识产权的武器维护自己的正当利益,我国基因工程技术的知识产权保护是势在必行的趋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