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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教育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越来越多的高校实行校、院两级管理制度,吉林大学也制定了《关于对离退休职工实行校、院(中层单位)两级管理实施方案》,将离退休职工纳入两级管理的范畴,如何在新体制下加强和创新离退休党员教育管理,是一项具有探索性的重要课题。本文结合吉林大学离退休工作实际,剖析高校离退休党员队伍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明晰两级管理条件下离退休党员教育管理的思路、创新离退休党建思想政治工作的开展。
一、吉林大学离退休党建工作历史沿革及改革现状
吉林大学是一所具有光荣革命历史和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综合性大学,设有六个校区,有离退休职工6300余人(不含临床学院),根据党建工作要求,分别在六个校区设有离退休职工党委,共有96个离退休党支部,2800余名离退休党员,党的工作直接隶属学校党委。2012年学校开始实行校、院两级管理制度,同时将离退休职工纳入两级管理的范畴,各校区离退休工作办公室及工作人员从离退休工作处脱离,隶属于各校区综合办,离退休职工实行校院两管理体制。离退休党的工作仍保留原有的工作体制,六个校区离退休职工党委隶属关系没有发生变化。
二、离退休党建思想政治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分析
离退休工作在高校虽然不是中心工作,但是能牵动中心、影响大局关系到学校稳定发展的重要工作。近年来,通过科学发展观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离退休党的组织建设不断发展和完善,基层党组织和离退休党员在老有所学、老有所为和发挥政治、文化、科研、教育等优势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通过关工委、老科协、老年大学和文化社团等形式继续为国家建设和学校发展做着贡献,党建思想政治工作取得了可喜成就,但也需看到,离退休党建思想政治工作仍存在一些亟待研究和解决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一)机构改革致使离退休系统党政关系不顺。校区离退休工作办公室做为离退休工作的职能部门,行政关系划归校区综合办公室后,党的关系仍归离退休党委,这种党政分离的体制不利于离退休工作的开展,也无法体现党组织对行政工作的政治核心和监督保障作用。
(二)离退休党支部规模差异较大。有的支部超过100多名党员,有的只有8至9名党员,有的支部只设一个书记,没有其他支委,有的支部还没有按校院两级管理体制进行调整,还有的支部任届期满不能及时进行换届改选。
(三)绝大部分离退休党员离休不离党,退休不褪色,仍能以一个共产党员的标准要求自己,但也有一些党员把交纳党费视为经济负担,为了少交党费,要求把组织关系转到街道委员会。也有一些党员退休后,虽然组织关系转到了校区离退休分党委,但不交纳党费,不参加党内的活动;有的则属于出国、出境或在国内其他城市投奔子女,长期在外居住,党的组织关系转移不便,成为流动党员。有的党员退休后不办理党的组织关系,与党组织失去联系,甚至游离出党的组织,成为流失党员。
(四)有的党员领导干部退休后未按规定申报审批,兼职于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组织领取酬金。
(五)有的对共产主义信仰动摇,改信其他宗教,并提出退党要求,有的参与邪教活动,受到法律制裁。
上述问题,不但阻碍了党的建设和发展,也制约了离退休党建思想政治工作的创新,分析其原因有以下几点:
一是高校党组织对于离退休党员的教育管理工作认识不足,重视不够,在机构改革过程中没有充分考虑离退休群体的特殊性和党建思想政治工作的可操作性,因此造成多层次、多部门管理、党政脱节的“二层皮”现状。
二是上级党组织对超大规模和超小规模的党支部如何调整缺少明确的指导性意见,造成超大规模的支部开展活动而没有合适的活动场地。
三是离退休党员的思想政治工作缺乏活力,组织生活的内容单调枯燥,致使一些老党员产生了厌烦情绪和逆反心理。一些退休党员认为交党费比例比街道偏高,而下发的党内刊物和有关学习资料有限,成为离退休党员不愿交或少交党费的原因之一。
四是一些长期在外地或国外、境外居住的党员,由于主观和客观上的原因无法转移组织关系或党员证明信,造成了与党组织失去联系。
五是个别离退休党员由于受不良思想的影响,政治信仰发生了改变,有的信仰了法轮功,有的信仰了其他宗教。
这些问题产生的原因,有的是上级党组织在体制改革中对离退休党建工作缺乏统一的认识造成的;有的是基层党组织对党员教育管理力度不够造成的;有的则是党员本人修养降低造成的。对于上述问题,各级党组织应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积极探索,创新思路,切实把离退休党建工作抓好抓实。
三、改进和创新离退休党建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及对策
改进和创新离退休党建思想政治工作,对于更好的发挥离退休党员的作用,维护学校改革、发展、和谐稳定的大局具有重要意义,同时,充分发挥离退休党员的作用,是我们各级党组织的重要职责,因此,我们要结合离退休体制改革的实际认真探索改进和创新离退休党建思想政治工作的思路和对策。
(一)不断探索离退休党建思想政治工作的体制模式。
习近平总书记曾指出:“要完善和落实离退休干部政治待遇制度,探索创新离退休干部党支部设置方式、活动方式和活动内容,使广大老同志始终保持政治坚定、思想常新”。探索创新并不是脱离工作实际“一刀切”式的体制改革,而是顺应时代发展需求,以促进离退休党建思想政治工作向前发展为目标的体制改革。现有的离退休党政分家的管理体制应在改革中不断完善改进,最终形成离退休党政工作整体一盘棋的合理机制。
(二)合理安置好离退休党员的组织关系。
原单位党组织在党员离退休前应派人与其谈话,关心其离退休后的生活安排等情况,及时为他们转移党的组织关系,做好思想政治工作,防止离退休党员出现失落感和党员流失。各校区分党委应按照《党章》等有关规定,本着有利于离退休党员参加组织活动和发挥作用的原则,及时合理地将离退休党员安置到所在党委的下属支部。 对于流动党员的管理,在党员外出前进行教育并提出要求,按规定登记并发放《党员活动证》,掌握外出党员的流动去向、外出时间、地点和联系方式等情况。了解党员外出后的思想、就业和生活等情况,及时向外出流动党员通报党组织的重要情况。外出流动党员返回后,认真查验《流动党员活动证》等有关材料,及时了解党员外出期间的表现和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情况,同时做好流入党员的接收和管理工作。
(三)密切党组织与离退休党员的联系。
各级党组织,特别是离退休党支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不断加强和改进对离退休党员的教育管理工作。由于离退休老党员在国家发展建设的各个进程和党的建设中曾发挥过重要的作用,有的原来还是各级领导干部或专家教授,如果能对这部分党员加强教育管理,进而通过他们带动其他老同志,使广大老同志退下来后仍能老有所学、老有所为,对于继承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建设,保证党的各项任务的完成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因此,要关心离退休党员的生活,建立健全与老同志联系制度,及时了解老党员的思想动态及生活中的困难,使老党员时刻感受到党组织的温暖和关怀。对组织关系迁出或办流动党员活动证的老党员,党组织也要指定专人联系,节假日进行慰问,遇到困难要及时进行人文关怀和开展送温暖活动。除此外,要充实老年人的晚年生活,经常开展一些有利于老年人身心健康的活动。通过不断完善与老党员的联系制度,把老党员的心与党组织紧密地联系在一起。只有这样,才能把离退休党员的教育管理工作做得更好。
(四)提高离退休党员的政治思想素质。
加强离退休党员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是各级党组织的一项重要任务。因此,要改革创新离退休党员的思想政治工作,老党员的组织生活要生动活泼、形式多样,如报告会、座谈会、学习讨论会、政治理论讲座等灵活多样的方法来开展组织生活,还可采取组织老党员外出参观、学习和考察等老同志喜闻乐见的方法,了解我国改革开放的新进展。同时要加强对离退休党员的管理,使老党员进一步加强组织观念和党性锻炼。对因身体等原因不能按要求参加组织生活的老党员要区别对待,多给予关心、帮助;如是思想问题,则要耐心做思想工作,了解情况,帮其解开疙瘩。对思想消极,不思进取,拒不交纳党费,经多方多次做思想工作仍不改进的,则应按有关规定严格处置不合格党员,畅通出口,以提高离退休党员队伍的纯洁性。
(五)充分发挥离退休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
加强离退休党支部建设,是党的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这对于协助党组织和有关部门落实好离退休人员的政治和生活待遇,稳定离退休人员队伍,都将会起到重要的作用。因此,各校区离退休分党委,要加强对离退休党支部的领导,经常研究、关心、支持离退休党支部的工作,努力把离退休党支部建设成为老党员之家,成为带领老年人继续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挥作用的坚强核心。一是要加强离退休党支部的班子建设。把党性强、作风正、身体好、有一定党务工作经验的同志充实到党支部的班子中来。支部委员出现空缺时要及时补选。二是要积极创造条件,各校区要积极设法改善老同志活动场所的条件,及时下发学习资料,确保离退休党支部能坚持正常开展活动。
(六)加强对高龄党员交纳党费问题的研究。随着社会老龄化进程加速,离退休党员队伍高龄化问题也越来越突出,老党员身体状况每况愈下,要求这部分党员按时交纳党费显然不太现实,做为各级党组织应充分考虑老党员们的实际情况,加强对70岁以上高龄党员实行党费免交制的研究。
总之,在新形势下,要针对离退休党建思想政治工作的特点,加强调查研究,积极探索离退休党员教育管理和思想政治工作的新途径、新办法,使离退休党员继续保持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 “老有所学、老有所乐、老有所为”,努力为党的事业做出更大的贡献。
参考文献:
[1]习近平同志在2011年9月召开的全国老干部工作“双先”表彰会上的讲话。
[2]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离退休干部工作的意见》(中组发[2008]10号)。
一、吉林大学离退休党建工作历史沿革及改革现状
吉林大学是一所具有光荣革命历史和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综合性大学,设有六个校区,有离退休职工6300余人(不含临床学院),根据党建工作要求,分别在六个校区设有离退休职工党委,共有96个离退休党支部,2800余名离退休党员,党的工作直接隶属学校党委。2012年学校开始实行校、院两级管理制度,同时将离退休职工纳入两级管理的范畴,各校区离退休工作办公室及工作人员从离退休工作处脱离,隶属于各校区综合办,离退休职工实行校院两管理体制。离退休党的工作仍保留原有的工作体制,六个校区离退休职工党委隶属关系没有发生变化。
二、离退休党建思想政治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分析
离退休工作在高校虽然不是中心工作,但是能牵动中心、影响大局关系到学校稳定发展的重要工作。近年来,通过科学发展观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离退休党的组织建设不断发展和完善,基层党组织和离退休党员在老有所学、老有所为和发挥政治、文化、科研、教育等优势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通过关工委、老科协、老年大学和文化社团等形式继续为国家建设和学校发展做着贡献,党建思想政治工作取得了可喜成就,但也需看到,离退休党建思想政治工作仍存在一些亟待研究和解决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一)机构改革致使离退休系统党政关系不顺。校区离退休工作办公室做为离退休工作的职能部门,行政关系划归校区综合办公室后,党的关系仍归离退休党委,这种党政分离的体制不利于离退休工作的开展,也无法体现党组织对行政工作的政治核心和监督保障作用。
(二)离退休党支部规模差异较大。有的支部超过100多名党员,有的只有8至9名党员,有的支部只设一个书记,没有其他支委,有的支部还没有按校院两级管理体制进行调整,还有的支部任届期满不能及时进行换届改选。
(三)绝大部分离退休党员离休不离党,退休不褪色,仍能以一个共产党员的标准要求自己,但也有一些党员把交纳党费视为经济负担,为了少交党费,要求把组织关系转到街道委员会。也有一些党员退休后,虽然组织关系转到了校区离退休分党委,但不交纳党费,不参加党内的活动;有的则属于出国、出境或在国内其他城市投奔子女,长期在外居住,党的组织关系转移不便,成为流动党员。有的党员退休后不办理党的组织关系,与党组织失去联系,甚至游离出党的组织,成为流失党员。
(四)有的党员领导干部退休后未按规定申报审批,兼职于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组织领取酬金。
(五)有的对共产主义信仰动摇,改信其他宗教,并提出退党要求,有的参与邪教活动,受到法律制裁。
上述问题,不但阻碍了党的建设和发展,也制约了离退休党建思想政治工作的创新,分析其原因有以下几点:
一是高校党组织对于离退休党员的教育管理工作认识不足,重视不够,在机构改革过程中没有充分考虑离退休群体的特殊性和党建思想政治工作的可操作性,因此造成多层次、多部门管理、党政脱节的“二层皮”现状。
二是上级党组织对超大规模和超小规模的党支部如何调整缺少明确的指导性意见,造成超大规模的支部开展活动而没有合适的活动场地。
三是离退休党员的思想政治工作缺乏活力,组织生活的内容单调枯燥,致使一些老党员产生了厌烦情绪和逆反心理。一些退休党员认为交党费比例比街道偏高,而下发的党内刊物和有关学习资料有限,成为离退休党员不愿交或少交党费的原因之一。
四是一些长期在外地或国外、境外居住的党员,由于主观和客观上的原因无法转移组织关系或党员证明信,造成了与党组织失去联系。
五是个别离退休党员由于受不良思想的影响,政治信仰发生了改变,有的信仰了法轮功,有的信仰了其他宗教。
这些问题产生的原因,有的是上级党组织在体制改革中对离退休党建工作缺乏统一的认识造成的;有的是基层党组织对党员教育管理力度不够造成的;有的则是党员本人修养降低造成的。对于上述问题,各级党组织应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积极探索,创新思路,切实把离退休党建工作抓好抓实。
三、改进和创新离退休党建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及对策
改进和创新离退休党建思想政治工作,对于更好的发挥离退休党员的作用,维护学校改革、发展、和谐稳定的大局具有重要意义,同时,充分发挥离退休党员的作用,是我们各级党组织的重要职责,因此,我们要结合离退休体制改革的实际认真探索改进和创新离退休党建思想政治工作的思路和对策。
(一)不断探索离退休党建思想政治工作的体制模式。
习近平总书记曾指出:“要完善和落实离退休干部政治待遇制度,探索创新离退休干部党支部设置方式、活动方式和活动内容,使广大老同志始终保持政治坚定、思想常新”。探索创新并不是脱离工作实际“一刀切”式的体制改革,而是顺应时代发展需求,以促进离退休党建思想政治工作向前发展为目标的体制改革。现有的离退休党政分家的管理体制应在改革中不断完善改进,最终形成离退休党政工作整体一盘棋的合理机制。
(二)合理安置好离退休党员的组织关系。
原单位党组织在党员离退休前应派人与其谈话,关心其离退休后的生活安排等情况,及时为他们转移党的组织关系,做好思想政治工作,防止离退休党员出现失落感和党员流失。各校区分党委应按照《党章》等有关规定,本着有利于离退休党员参加组织活动和发挥作用的原则,及时合理地将离退休党员安置到所在党委的下属支部。 对于流动党员的管理,在党员外出前进行教育并提出要求,按规定登记并发放《党员活动证》,掌握外出党员的流动去向、外出时间、地点和联系方式等情况。了解党员外出后的思想、就业和生活等情况,及时向外出流动党员通报党组织的重要情况。外出流动党员返回后,认真查验《流动党员活动证》等有关材料,及时了解党员外出期间的表现和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情况,同时做好流入党员的接收和管理工作。
(三)密切党组织与离退休党员的联系。
各级党组织,特别是离退休党支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不断加强和改进对离退休党员的教育管理工作。由于离退休老党员在国家发展建设的各个进程和党的建设中曾发挥过重要的作用,有的原来还是各级领导干部或专家教授,如果能对这部分党员加强教育管理,进而通过他们带动其他老同志,使广大老同志退下来后仍能老有所学、老有所为,对于继承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建设,保证党的各项任务的完成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因此,要关心离退休党员的生活,建立健全与老同志联系制度,及时了解老党员的思想动态及生活中的困难,使老党员时刻感受到党组织的温暖和关怀。对组织关系迁出或办流动党员活动证的老党员,党组织也要指定专人联系,节假日进行慰问,遇到困难要及时进行人文关怀和开展送温暖活动。除此外,要充实老年人的晚年生活,经常开展一些有利于老年人身心健康的活动。通过不断完善与老党员的联系制度,把老党员的心与党组织紧密地联系在一起。只有这样,才能把离退休党员的教育管理工作做得更好。
(四)提高离退休党员的政治思想素质。
加强离退休党员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是各级党组织的一项重要任务。因此,要改革创新离退休党员的思想政治工作,老党员的组织生活要生动活泼、形式多样,如报告会、座谈会、学习讨论会、政治理论讲座等灵活多样的方法来开展组织生活,还可采取组织老党员外出参观、学习和考察等老同志喜闻乐见的方法,了解我国改革开放的新进展。同时要加强对离退休党员的管理,使老党员进一步加强组织观念和党性锻炼。对因身体等原因不能按要求参加组织生活的老党员要区别对待,多给予关心、帮助;如是思想问题,则要耐心做思想工作,了解情况,帮其解开疙瘩。对思想消极,不思进取,拒不交纳党费,经多方多次做思想工作仍不改进的,则应按有关规定严格处置不合格党员,畅通出口,以提高离退休党员队伍的纯洁性。
(五)充分发挥离退休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
加强离退休党支部建设,是党的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这对于协助党组织和有关部门落实好离退休人员的政治和生活待遇,稳定离退休人员队伍,都将会起到重要的作用。因此,各校区离退休分党委,要加强对离退休党支部的领导,经常研究、关心、支持离退休党支部的工作,努力把离退休党支部建设成为老党员之家,成为带领老年人继续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挥作用的坚强核心。一是要加强离退休党支部的班子建设。把党性强、作风正、身体好、有一定党务工作经验的同志充实到党支部的班子中来。支部委员出现空缺时要及时补选。二是要积极创造条件,各校区要积极设法改善老同志活动场所的条件,及时下发学习资料,确保离退休党支部能坚持正常开展活动。
(六)加强对高龄党员交纳党费问题的研究。随着社会老龄化进程加速,离退休党员队伍高龄化问题也越来越突出,老党员身体状况每况愈下,要求这部分党员按时交纳党费显然不太现实,做为各级党组织应充分考虑老党员们的实际情况,加强对70岁以上高龄党员实行党费免交制的研究。
总之,在新形势下,要针对离退休党建思想政治工作的特点,加强调查研究,积极探索离退休党员教育管理和思想政治工作的新途径、新办法,使离退休党员继续保持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 “老有所学、老有所乐、老有所为”,努力为党的事业做出更大的贡献。
参考文献:
[1]习近平同志在2011年9月召开的全国老干部工作“双先”表彰会上的讲话。
[2]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离退休干部工作的意见》(中组发[2008]1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