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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今世界,无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民间金融都做为其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而存在。就我国而言,民间金融的存在与我国的金融环境、经济发展、社会文化等密切相关,是经济发展的必然结果。民间金融的存在有效弥补了我国正规金融的不足,为我国的经济发展做出了巨大的贡献,但同时其也存在着不足的地方。因此,本文主张通过法律对民间金融的合法地位的确立、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的构建、存款保险人制度、行业监管等做出相关规定,从而有效规范民间金融的活动,在承认和促进民间金融发展同时遏制其负面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