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秦道家生死观的主要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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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先秦道家的生死观在中国哲学各思想流派中最具特色。其主要特点有:唯物辩证的生死关系,生死必然的命定论,“苦生乐死”的超然态度,重视个体生命的价值观,反对厚葬的节俭精神,“死而不亡”的理想境界。
  [关键词]先秦道家;生死观;哲学观
  [中图分类号]K207[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5-3115(2009)14-0033-03
  
  由于生死问题与人息息相关,故而历来受到古今中外各派哲学家们的广泛关注,中国哲学中的各思想流派概莫能外。其中,对生死问题论述最多、最鲜明突出的莫过于先秦道家。先秦道家对生死问题的讨论非常丰富、全面,想要穷尽其特点,远非一篇文章所能做到。所以,本文只能大致概括其主要特点。
  
  一、唯物辩证的生死关系
  
  首先,道家对生死关系的论述中有着浓厚的自然唯物色彩。老子说:“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老子》二十五章)意思是说,人也罢,天地万物也罢,甚至是高深且玄虚的‘道’,都是以自然为其基本原则的。以自然为规范的“道”化生为阴阳二气,从而形成人和天地万物:“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万物负阴而抱阳,冲气以为和。”(《老子》四十二章)庄子继承了老子“道生万物”的思想,形成其颇具唯物色彩的“气化”论,并用以诠释生死:“人之生,气之聚也,聚则为生,散则为死……故曰:通天下一气耳。”(《庄子•知北游》)生命产生和消亡的过程,其实也就是气的聚散过程。即是说,生死之变其实是生命根源在变化,是组成生命的质料在变化,归根到底是气这种物质元素在变化。因而,生死并不神秘,只不过是自然物质化合变化的结果。由此,死亡其实也并非生命绝对意义上的终结,而是作为自然万物的一分子,始终处于“物化”链中的,故而庄子说:“万化而未始有极也。”(《庄子•大宗师》)既然生死只不过是自然之道或自然之气变化的结果,那么,生与死其实是同质的、一体的,当然也是互相转化的。由于立足于这种颇具唯物色彩的道化、气化理论,道家的生死观自然而然便具有了深刻的辩证意识。老子认为,只要万物和人按照“道”的规律生存,就能保持其生命的存在和持续,反之则走向死亡。但生与死虽是生命的两极,两者之间却并不是只有分离与对立,没有相互渗透和转化。老子说:“人之生也柔弱,其死也坚强。草木之生也柔脆,其死也枯槁。故坚强者死之徒,柔弱者生之徒。”(《老子》七十六章)意思是说,生命体每生长一天,同时也就意味着向死亡走近一步,只是在生命极盛期到来之前,生的因素始终占据生死矛盾的主要方面,处于支配地位,而死的因素则居于次要与被支配地位。当生命发展到极盛期以后,生死矛盾关系开始发生转化,生的因素渐居次要地位而死的因素渐居主要方面。当死亡真正来临时,死的因素彻底压倒生的因素,但并非只有死而无生,而是在死的同时又开始向新的生转化。庄子也认为,由于生死皆是气化的结果,二者有着相同的物质基础。因此,生与死只有形态之异,没有本质区别,所谓“万物一府,死生同状”。(《庄子•天地》)如此看来,死既是整个生命现象之某一段行程的终点,又是其下一段行程的起点,生死总是相互渗透、相互转化,故而庄子说:“方生方死,方死方生。”(《庄子•齐物论》)
  
  二、生死必然的命定论
  
  老子认为,宇宙间的一切运动都是无形却充满生机的“道”运行的结果和表现,天地万物都随“道”而自然而然地运动变化着,一切都在“道”的必然性之中,人的生死亦是。除“道”之外,宇宙万物包括人在内都有生必有死:“故飘风不终朝,骤雨不终日。孰为此者?天地。天地尚不能久,而况于人乎?”(《老子》二十三章)人的生命不仅是不能长久的,而且生死在个体生命中还是各有定分的:“生之徒,十有三;死之徒,十有三;人之生,动之于死地,亦十有三。夫何故?以其生生之厚。”(《老子》五十章)人的一生中,属于生的方面有3/10,属于死的方面也有3/10,原本是属于生的方面结果却走向死亡的占3/10。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呢?这是因为有的人把生看得太重,违背生命规律而养生过度,从而自损其生。庄子对生死的必然性认识得更加深刻:“生之来不能却,其去不能止”。(《庄子•达生》)庄子还把这种生死的必然性理解为“命”:“死生,命也。其有夜旦之常,天也。”(《庄子•大宗师》)就是说,生死之事是由命决定的,就像白天与黑夜的交替是由天决定的一样。“命”代表一种非人力所能改变和干预的必然性,它起作用的范围非常广泛:“死生、存亡、穷达、贫富、贤与不肖、毁誉、饥渴、寒暑,是事之变,命之行也。日夜相代乎前,而知不能规乎其始者也。”(《庄子•德充符》)人生在世,总是要经历生死、存亡、穷达、贫富等变故,这些变故都是事物的变化,是命运使然,是不可能改变的。对于这种无力改变的“命”,个体生命所能做的,只能是服从“命”的安排,安于现实:“知其不可奈何而安之若命,德之至也。”(《庄子•人间世》)由此观之,先秦道家的生死观有着较为明显的宿命论倾向。
  
  三、“苦生乐死”的超然态度
  
  一般认为,儒家的生死观特别重视生命,因而是“好生恶死”的。这种说法有一定的道理,可以从儒家的几位代表人物那里找到证据。如当孔子的弟子季路就生死问题请教孔子时,子曰:“未知生,焉知死?”(《论语•先进》)孔子认为人首先应该重视生,然后以生观死,这其中含有重生而恶死的基本主张。孟子把这一主张表达得更为清楚:“生亦我所欲……死亦我所恶……”(《孟子•告子上》)荀子则进一步强调:“人之所欲,生甚矣;人之所恶,死甚矣。”(《荀子•正名》)与儒家“好生恶死”的生死观形成鲜明对比的,则是道家“苦生乐死”的超然态度。道家认为,生是痛苦的。因为人活在世上,一方面身体疲惫不堪:“一受其形,不亡以待尽!与物相刃相靡,其行尽如驰,而莫之能止,不亦悲乎!终身役役而不见其成功,然疲役而不见其所归,可不哀邪!”(《庄子•齐物论》)就是说,人从出生到死亡,终日忙碌劳累却一无所获,身体疲惫不堪却不知归宿何在,真是太悲哀了!另一方面心灵也饱受折磨:“大知闲闲,小知间间。大言炎炎,小言詹詹,其寐也魂交,其觉也形开,与接为构,日以心斗。缦者、窑者、密者,小恐惴惴,大恐缦缦。”(《庄子•齐物论》)为了在世上生存,人终日追名逐利,勾心斗角,心灵不得安宁。在道家看来,与无限辛苦的生相比,死不仅是一种解脱和休息,而且是无比快乐的。庄子借骷髅之口把道家的这种“苦生乐死观”表达到极致:“死,无君于上,无臣于下,亦无四时之事;纵然以天地为春秋,虽南面王乐不能过也。”(《庄子•至乐》)意思是说,活着有许多负累,身心皆苦,死了就没有这些忧虑了。因为死后,上没有君主需要侍奉,下没有臣子需要安抚,更感受不到一年四季的冷暖变化,可以怡然自得地与天地共长久,比做君主还快乐。由此观之,在道家看来,死不仅不值得悲伤,反倒应该庆贺才是。故庄子妻死,他鼓盆而歌,为妻子终于不用再整日操劳,终于可以安静地躺在天地之间休息而颇感欣慰。其实,道家以生为苦,以死为乐,并非真的主张“悦生恶死”,而是为了告诉世人生不是绝对的好,死也不是绝对的坏,是为了消除人们对死亡的恐惧心理,改变其贪生怕死的错误态度,从而超越死亡。
  
  四、重视个体生命的价值观
  
  儒家言生讳死因而享有“好生恶死”之名,但与其说儒家重生,不如说儒家更重视生的意义。这种意义不是生命本身的个体价值,而是生命存在的社会价值。在儒家看来,人的最高价值在于实现“仁”或“义”的社会道德价值。“仁”即“爱人”,孔子说:“仁者爱人。”这是把爱推广到爱一切,推己及人。实现“仁义”是人整个生命的目的和最终归宿,为了“仁义”不惜牺牲一切的人才是最伟大的:“志士仁人,无求生以害仁,有杀身以成仁。”(《论语•卫灵公》)孟子也曾表达了相似的思想:“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身而取义者也。”(《孟子•告子上》)“杀身成仁”、“舍生取义” 是儒家生死观的基本观点,体现了儒家重生命的社会价值轻生命本身的个体价值的人生态度。与儒家不同的是,道家特别重视生命本身的个体价值,认为个体生命是世界万物中最宝贵的。在老子看来,名利得失对于个体而言都是外在的,无足轻重,惟有生命才是最重要的。他曾自问:“名与身孰亲?身与货孰多?得与亡孰病?”(《老子》四十四章)回答:“去甚,去奢,去泰。” (《老子》二十九章)“知足不辱,知止不殆。”(《老子》四十四章)“致虚极,守静笃。”(《老子》十六章)庄子更认为个体生命的价值高于一切:“夫天下至重也,而不以害其身,又况他物乎?”(《庄子•让王》)由此出发,他反对“丧己于物,失性于俗”,(《庄子•缮性》)反对“以人灭天,以故灭命,以德殉名”,(《庄子•秋水》)认为重名利轻生命的思想是完全错误的:“今世俗之君子,多危身弃生以殉物,岂不悲哉?”(《庄子•让王》)
  
  五、反对厚葬的节俭精神
  
  儒家重礼,因而主张以礼厚葬死亡之人,以寄托哀思。孔子强调:“生,事之以礼,死,葬之以礼,祭之以礼。”(《论语•为政》第二)道家则站在宇宙整体的高度来审视人的生死,看透了生命的本质,从而反对浪费财物的厚葬之礼。据说庄子将死的时候,弟子欲厚葬之,庄子却说:“吾以天地为棺椁,以日月为连璧,星辰为珠玑,万物为赍送。吾葬具岂不备邪?何以如此?”弟子曰:“吾恐鸟鸢之食夫子也。”庄子曰:“在上为鸟鸢食,在下为蝼蚁食,夺彼与此,何其偏也。”《庄子•列御寇》)庄子认为自己死后能够面朝青天、背靠黄土,便已足也。因为即使用了葬具,还是免不了为蝼蚁所食,既如此,被鸟禽所食又有什么区别呢?道家这种反对厚葬的节俭精神,反映了其追求自然造化,通达生死之理的思想高度。
  
  六、“死而不亡”的理想境界
  
  道家生死观的最高目标是达到“死而不亡”的理想境界:“不失其所者久也,死而不亡者寿也。”(《老子》三十三章)所谓“死而不亡”是指精神本体的“死而不亡”。道家认为,虽然人的形体总归要死去,但如果能忘掉肉体生命的存在与欲望,在精神上实行“与道合一”,便能达到个体生命的永恒。对此,老子说:“吾之所以有大患者,为吾有身,及吾无身,吾有何患?”《老子》十三章)庄子则说:“忘己之人,是之谓入于天。”(《庄子•天地》)“入于天”就是与自然合为一体,就是超越肉体生命。庄子还进一步说:“已外生矣,而后能朝彻,朝彻而后能见独,见独而后能无古今,无古今而后能入于不死不生。”《庄子•大宗师》)意思是说,人一旦忘掉肉体生命的存在,便能大彻大悟,见到绝对的“道”即“见独”,从此便可以超越时空,超越肉体的生命,进入“死而不亡”的理想境界。要达到“与道合一”、 “死而不亡”的理想境界,庄子认为必须通过“体道”,进行精神修养。“体道”有两种方法:“心斋”和“坐忘”。“心斋”的过程就是“致虚守静”的过程:“唯道集虚。虚者,心斋也。”《庄子•人间世》)“坐忘”的实质则是去知去欲的过程:“堕肢体,黜聪明,离形去知,同于大通,此谓坐忘。”《庄子•大宗师》)在道家看来,只有心志专一,感官停止活动,才能因为无思无欲,获得精神的解放和心灵的自由,最终达到“与道合一”、“死而不亡”的境界:“天地与我并生,而万物与我为一。”《庄子•齐物论》)“死而不亡”是道家理想人格的最高追求,在此意义上,道家在境界层面上超越了生死之困。
  
  七、结语
  
  综上所述,道家的生死观立足于将生命的本质定位在自然之道或自然之气的形态变化上,认为生死是必然的,这其中饱含着对生命本质的理性认识。道家的生死观虽然注重对死亡意义的探索和感悟,但彰显的却是道家哲人们对生的关切和重视。道家崇尚自然,主张无为,从“知命”、“认命”中勘破了生死之困,在精神层面上彻底超越了死亡。应该说,道家的生死观有助于现代人理性地进行生死选择。当生命存在时,应充分珍惜宝贵的生命,尽量让自己活得更好、更有意义一些;当死亡来临时,应摆脱对死亡的恐惧之感,坦然地接受它。惟其如此,才能真正获得完全自由超脱的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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