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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职院校承担着培养高级技能专门人才的主要任务,具有高等教育和职业教育的双重属性,其学术权力具有社会性、职业性、应用性等特点,其合法性除了源于法律规定之外,教师的共同认知、功能的学术倾向共同构成了合法性基础。受各种因素影响,高职院校学术权力表现出学术理念的唯理性偏差、学术组织的功能性缺位、学术管理的行政性干预等异化问题,亟需从学术理念的实践性融合、学术组织的创新性建设、学术管理的服务性转变等方面进行矫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