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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康德和胡塞尔分别是各自时代最重要的哲学家,前者建立了批判哲学的体系,后者则是现象学的创始人和最具代表性的人物。而在二人的学说尤其是认识论当中,先验的观念论都扮演了不可或缺的重要角色。本文首先对二人的先验观念论做了基本介绍,随后概括了二者的相同点与类似之处,并通过胡塞尔对于康德的一些批评,总结出了两种学说之间的主要差异,同时意在通过先验观念论这条线索,对康德和胡塞尔的哲学体系、特色进行一个大致的梳理总结,表现二人相较于之前的形而上学家们的超越、与独特的创新。
关键词:先验观念论;先验转向;经验实在论;相关主义;事实性
一、先验观念论的基本特征——源于康德
“先验的观念论”一词的详细含义,最先由康德在《纯粹理性批判》一书中进行了阐述。虽然在康德之前,实在论和观念论的对立早已有之,但为二者分别贴上先验或经验的标签,并利用它们对以往的形而上学学说进行归类总结、进而阐述自己的思想体系,康德却是这样做的第一人。这恐怕是与康德哲学体系突出的“先验”特征分不开的——众所周知康德的哲学是“批判的”哲学,但它同样也是“先验的”哲学、(人类认识)“形式”(方式)的哲学。不管如何,我们知道康德是喜欢使用类比的,而根据美国的康德研究专家阿利森的说法,“先验实在论我们把它理解为……在康德理论哲学中的角色应该与他在道德哲学中指派给他律的角色相同(即先验观念论对应于自律的角色)”。可见,同“人类学”、“能力”一样,先验观念论在康德的整个体系中,同样也是扮演了线索的重要角色,不理解先验观念论,就不能透彻地理解康德的学说。
综上所述,无论是出于更好地了解整个哲学史的、还是全面理解康德思想体系的需要,我们都应该深入探究他的先验观念论——而如上文引述,康德对于先验观念论的阐释,主要是通过总结批判他认为与之相对的各种“先验实在论”学说完成的。
在“第一批判”的原文中,先验实在论主要是被这样界定的:“它把时间和空间看作某种自在地被给予的东西,把外部现象看作物自身,它们不依赖于我们的感性而實存……他说感官对象如果要存在,它们就必须脱离感觉而仍然实存,之后他发现从这种观点出发,我们的一切感官表象都不足以确定它们的实存了。”
按照康德的看法,所有在他建立的批判哲学体系之前的大哲学家,笛卡尔、贝克莱、休谟、莱布尼茨等等,他们各自的观点虽然表面上看大相径庭,但不管是唯理论还是经验论,都犯了先验实在论的错误,这个错误简言之就是混淆了现象与物自体、人类的感性直观与上帝才具有的理智直观(康德认为人类不具有理智直观的机能,所以看到的只是现象,不能看到事物自在的样子)——可既然按照这种观点,我们直观到的对象就是它自在的样子、时间和空间不是我们表象对象的形式而是自在地被给予的东西,空间是外在于我们的、事物是在先验的意义上在我们之外的,那我们又怎么保证从我们对于这些事物的感知,就能推出这些对象的确实存呢?这就必然陷入逻辑上的困境。在上述引文的同一段中,康德指出“这种先验的实在论者后来就变成了经验的观念论者”;在这里,想要克服这包含了众多学说的先验实在论的困难,只有通过树立与之“互斥”的先验观念论才能做到:
“先验的观念论是这样一种学说,依据它我们把一切现象只看作单纯的表象、而不是看作自在之物本身,时间和空间则只是我们直观的感性形式,不是那些作为自在之物本身的客体独自给出的规定条件。”
时间和空间只是我们表象对象的形式,我们人类只有感性直观的机能,用这种直观看到的就是对象的这个表象,我们表象出的事物在空间中是相互外在的,但空间本身则是在我们里面的;对象只是在经验、而非先验的意义上在我们之外的——这就是康德的先验观念论。
二、 胡塞尔的“先验转向”
在《逻辑研究》时期,胡塞尔是站在一个实在论的立场上:在第一卷的结尾“纯粹逻辑学观念”这一章中,胡塞尔将存在(包括实在的、观念的任何存在),定义为在自身之内被决定且包含这种决定性的东西(as what contains this determination in itself and is determined in itself),而在逻辑意义上,他把句子、“判断”等并不看作在自身内发生的东西(not treat as something taking place in themselves),而是充实意义的语言结构;由此可见,胡塞尔认为逻辑结构、概念、理论等物都是观念客体。而我们知道,在《逻辑研究》中胡塞尔曾多次表述“真理就是一个观念”的观点——他批评的心理主义是经验“体验”的主观性,而他致力维护的真理的实在性,则是一种观念的可能性;由此可见,此时主要谈论观念客体的胡塞尔,的确是站在一个偏向实在论的立场上。
但在这里必须注意的是,虽然我们称此时的胡塞尔为“实在论者”,但这并不是那种柏拉图式的、与“观念论”对立的那种“实在论”,我们无法说他是“先验的”或是“经验的”实在论,因为他对于这些形而上学意义上的特征不感兴趣;从这一点上讲,称他为“形而上学中立的”说法是恰当的。“这种理论的理论……自然也先于所有形而上学……任何形而上学的论断……都不能在它之中作为前提发生效用。”
接下来,就是胡塞尔从这种“形而上学中立的实在论”到先验观念论的“先验转向”了。这是一个复杂的、花了超过10年时间的过程。而引导胡塞尔完成这一转向的动机也是复杂的,学界对此进行了不少探究,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点:(1)知识的超越性(transcendence)问题。这在很早的《现象学的观念》时期就为胡塞尔提出、也是其认知批判的初始问题和中心问题。所谓知识的超越性,也就是这样一个普遍的问题:即主体是如何超出自身、指向客体的。在写完《逻辑研究》之后,胡塞尔仍在不断地探究这个问题,他认识到仅仅是位于意向行为 对立面的意向客体之“内在超越性”(immanent transcendence)不等同于独立于行为客体的存在、达到自在存在的真正“超验超越性”(transcendent transcendence)。而对于这个问题的最终回答,不管是不是真的像有些研究者所形容,“完全消极”、“把意向指向处理成一个完全内在的问题”,但确实认为所有的直观与行为,指向的都是被主体性构成的;而这也就是先验观念论的观点了。(2)知觉的构成分析问题。按照前期提出的
关键词:先验观念论;先验转向;经验实在论;相关主义;事实性
一、先验观念论的基本特征——源于康德
“先验的观念论”一词的详细含义,最先由康德在《纯粹理性批判》一书中进行了阐述。虽然在康德之前,实在论和观念论的对立早已有之,但为二者分别贴上先验或经验的标签,并利用它们对以往的形而上学学说进行归类总结、进而阐述自己的思想体系,康德却是这样做的第一人。这恐怕是与康德哲学体系突出的“先验”特征分不开的——众所周知康德的哲学是“批判的”哲学,但它同样也是“先验的”哲学、(人类认识)“形式”(方式)的哲学。不管如何,我们知道康德是喜欢使用类比的,而根据美国的康德研究专家阿利森的说法,“先验实在论我们把它理解为……在康德理论哲学中的角色应该与他在道德哲学中指派给他律的角色相同(即先验观念论对应于自律的角色)”。可见,同“人类学”、“能力”一样,先验观念论在康德的整个体系中,同样也是扮演了线索的重要角色,不理解先验观念论,就不能透彻地理解康德的学说。
综上所述,无论是出于更好地了解整个哲学史的、还是全面理解康德思想体系的需要,我们都应该深入探究他的先验观念论——而如上文引述,康德对于先验观念论的阐释,主要是通过总结批判他认为与之相对的各种“先验实在论”学说完成的。
在“第一批判”的原文中,先验实在论主要是被这样界定的:“它把时间和空间看作某种自在地被给予的东西,把外部现象看作物自身,它们不依赖于我们的感性而實存……他说感官对象如果要存在,它们就必须脱离感觉而仍然实存,之后他发现从这种观点出发,我们的一切感官表象都不足以确定它们的实存了。”
按照康德的看法,所有在他建立的批判哲学体系之前的大哲学家,笛卡尔、贝克莱、休谟、莱布尼茨等等,他们各自的观点虽然表面上看大相径庭,但不管是唯理论还是经验论,都犯了先验实在论的错误,这个错误简言之就是混淆了现象与物自体、人类的感性直观与上帝才具有的理智直观(康德认为人类不具有理智直观的机能,所以看到的只是现象,不能看到事物自在的样子)——可既然按照这种观点,我们直观到的对象就是它自在的样子、时间和空间不是我们表象对象的形式而是自在地被给予的东西,空间是外在于我们的、事物是在先验的意义上在我们之外的,那我们又怎么保证从我们对于这些事物的感知,就能推出这些对象的确实存呢?这就必然陷入逻辑上的困境。在上述引文的同一段中,康德指出“这种先验的实在论者后来就变成了经验的观念论者”;在这里,想要克服这包含了众多学说的先验实在论的困难,只有通过树立与之“互斥”的先验观念论才能做到:
“先验的观念论是这样一种学说,依据它我们把一切现象只看作单纯的表象、而不是看作自在之物本身,时间和空间则只是我们直观的感性形式,不是那些作为自在之物本身的客体独自给出的规定条件。”
时间和空间只是我们表象对象的形式,我们人类只有感性直观的机能,用这种直观看到的就是对象的这个表象,我们表象出的事物在空间中是相互外在的,但空间本身则是在我们里面的;对象只是在经验、而非先验的意义上在我们之外的——这就是康德的先验观念论。
二、 胡塞尔的“先验转向”
在《逻辑研究》时期,胡塞尔是站在一个实在论的立场上:在第一卷的结尾“纯粹逻辑学观念”这一章中,胡塞尔将存在(包括实在的、观念的任何存在),定义为在自身之内被决定且包含这种决定性的东西(as what contains this determination in itself and is determined in itself),而在逻辑意义上,他把句子、“判断”等并不看作在自身内发生的东西(not treat as something taking place in themselves),而是充实意义的语言结构;由此可见,胡塞尔认为逻辑结构、概念、理论等物都是观念客体。而我们知道,在《逻辑研究》中胡塞尔曾多次表述“真理就是一个观念”的观点——他批评的心理主义是经验“体验”的主观性,而他致力维护的真理的实在性,则是一种观念的可能性;由此可见,此时主要谈论观念客体的胡塞尔,的确是站在一个偏向实在论的立场上。
但在这里必须注意的是,虽然我们称此时的胡塞尔为“实在论者”,但这并不是那种柏拉图式的、与“观念论”对立的那种“实在论”,我们无法说他是“先验的”或是“经验的”实在论,因为他对于这些形而上学意义上的特征不感兴趣;从这一点上讲,称他为“形而上学中立的”说法是恰当的。“这种理论的理论……自然也先于所有形而上学……任何形而上学的论断……都不能在它之中作为前提发生效用。”
接下来,就是胡塞尔从这种“形而上学中立的实在论”到先验观念论的“先验转向”了。这是一个复杂的、花了超过10年时间的过程。而引导胡塞尔完成这一转向的动机也是复杂的,学界对此进行了不少探究,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点:(1)知识的超越性(transcendence)问题。这在很早的《现象学的观念》时期就为胡塞尔提出、也是其认知批判的初始问题和中心问题。所谓知识的超越性,也就是这样一个普遍的问题:即主体是如何超出自身、指向客体的。在写完《逻辑研究》之后,胡塞尔仍在不断地探究这个问题,他认识到仅仅是位于意向行为 对立面的意向客体之“内在超越性”(immanent transcendence)不等同于独立于行为客体的存在、达到自在存在的真正“超验超越性”(transcendent transcendence)。而对于这个问题的最终回答,不管是不是真的像有些研究者所形容,“完全消极”、“把意向指向处理成一个完全内在的问题”,但确实认为所有的直观与行为,指向的都是被主体性构成的;而这也就是先验观念论的观点了。(2)知觉的构成分析问题。按照前期提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