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植物新品种是指经过人工选育或者发现的野生植物加以改良,具备新颖性、特异性、一致性、稳定性和适当命名的植物品种。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植物新品种保护办公室负责审批林木、木质藤本、木本观赏植物、竹、果树(干果部分)及木本油料、饮料、调料、木本药材等6类植物新品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