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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庄晓霞第一次见到则军时,只有二十四岁,却已给何野华当了三年的情人。当情人并不是一条好路,可是当你被贫穷折磨得发疯时,却并没有太多选择。
何野华的年龄足可以做庄晓霞的父亲,他是一位香港商人,住着一座冰凉的大房子,摆着坚硬的红木家具,没有一点油盐柴米的气味。她不喜欢这里,却雀跃着说,真好啊。
在床上也是如此。她抱着他业已松弛的脖子,在他脸上落下雨点般的亲吻。她做这些一点都不感到困难,甚至怀着感恩。因为她终于有钱将母亲送进最好的医院治疗她的重风湿,也有钱让弟弟如愿以偿地上大学。庄晓霞的不幸并不特别,却是一块结结实实的石头,一度压得她喘不过气来。
要命的是她还年轻,毛发骨骼和肌肤,蓬勃地生长,还有空旷的心。后来她喜欢上了散步,只是为了看一个在广场上看书的男孩。男孩有高壮的骨架,清浅的眼睛。她迷上了那眼睛,常常在他身旁不远处坐很长时间。
那时庄晓霞穿一条红格子裙,苍白到透明的皮肤,眼神燃烧着,像着了火。她不承认是她引诱了男孩,情感的流露,是没有办法控制的事。有一天男孩终于坐过来,不说话,只是默默地看着她。那时候太阳刚落山,金黄的余晖将她和他的影子拉得很长,又互相重叠。她的脸通红,男孩的脸也很红,他们就这样一言不发地坐着,直到天黑。后来何野华来了,庄晓霞迅速弹起来,奔向何野华,身体贴着他走路,像条柔顺的标签。男孩仍呆呆地坐在原地,失神地看着她。
后来有一天何野华回了香港,外面有人敲门,庄晓霞打开门,男孩站在外面,红着脸,鼻孔咻咻地喷着气息。她还来不及思量,一切都电光石火地发生,男孩像条小豹子似的冲进来,将她紧紧搂在怀里,隔着衣服,她清晰地感觉到了男孩的心跳。
男孩就是则军。那天则军没有回去,他与她坐在地板上,说了很多话,他看过的书、电影和追过的女孩,没一句提到何野华,当然,他不会蠢到以为那是她的父亲。他只是不提而已。则军的掌心温暖干燥,抚摸她的脸时,像一束火苗一般将她点燃。
后来则军便趁何野华不在的时候留在庄晓霞这里过夜,这个时候庄晓霞是疯狂的,她和则军用茶杯喝红酒,在窗帘后面做爱。他们谁都不说永远,只是饥渴地索求着对方的身体,仿佛天一亮,就是世界末日。则军很穷,庄晓霞给他买衣服,他不要,后来便直接给钱。庄晓霞不和他讲道理,和骄傲的男人没法讲道理,她只是一次次将钱打进他的账户。她知道没钱是怎样一种窘迫。但有一天庄晓霞忽然哭了,她扳过则军的脑袋,你说你说,我们这算不算爱情?
女人遇到爱情,都是一道迈不过去的坎儿。何况二十四岁的庄晓霞,从来没有恋爱过,只这一次,便排山倒海,无可救药了。
则军说算的算的,我爱你。然后将滚烫的吻印在庄晓霞的身体上。其实庄晓霞心里明白,这根本就不是谁说了算的问题。
冬天的时候则军说要去上海深造,庄晓霞在他的邮箱里发现一封来自上海的信,信里有个女人说已经安排好了一切,催着则军过去。
则军走了,庄晓霞想男人就像猴子,抓住了另外一根藤蔓,才会放开手里这一根。
则军怎么能骗她呢?庄晓霞想,他不是说过爱她吗?
2
庄晓霞整天把自己关在屋子里,她买了许多的浴盐,浓郁的香,一点一点地渗透进她的皮肤,连骨头里都充溢着清冷的香。
后来庄晓霞有了严重的风湿,那种痛深入骨髓,如蚁虫般啃咬。生病的庄晓霞像个失去了水分的南瓜,又干又涩。
何野华很久不来了,庄晓霞终于有一次在街上看到他挽着别的女人,平心而论,何野华待她不薄,给她买了许多衣服首饰和化妆品,还有足够维持她母亲治病和弟弟上学的钱。现在何野华厌了,不想让她当他的标签了,庄晓霞不恨,她想起了小时候的洋娃娃,也有玩厌了的时候,这是个必然的结局。她心里盘算着,何野华会给她什么样的补偿,而她走时,又该带走些什么。
只是她没想到何野华随后就将她赶出了房子,手里拿着一沓她和则军亲热的照片。这个老男人并没有她想象的那样迟钝,只是处理方式太过凌厉罢了。所以庄晓霞重新回到大街上时,是真正的一无所有。何野华没收了她所有的衣服首饰和银行卡,她仍然穿着那条红格子裙,脸又尖又小,泛着青白的光。可是她不能回家,因为家对于庄晓霞来说,是一个孱弱的婴儿,需要她的保护而不能保护她。
这个时候她特别想则军,要命地想。
一辆白色尼桑却滑到了她眼前,鬼使神差一般,庄晓霞看到车里的人,便眼睛一亮。
他叫江凌,是何野华的朋友,庄晓霞在过去的许多场合见过他,还有他身边那些走马灯似的女子,每次都是不同的类型。庄晓霞在看见江凌的一刹那,心里想的是,我是哪种类型?
欲望是红舞鞋,人生是个圆圈,总是从起点回到起点。
3
庄晓霞成了江凌的女人,她开始用深色眼影,穿露背装,在食指和中指间夹一根细长的摩尔,因为江凌喜欢。江凌还喜欢怪异的做爱方式,将她的身体掐得青一块紫一块。庄晓霞看着那些紫痕,它们奇形怪状地在她的身体上开放,凄美而诡异。她常常脱光衣服,对着镜子审视自己的身体。看着它圆润精致,没有丝毫的疲态,她真希望它快快老去,老到她可以心安理得地将自己抛洒于尘土。
她没想到会再见到则军。
则军被一个富态女人以表弟的身份介绍进江凌的圈子。事实上“表弟”不过就是小白脸的代称而已,然而庄晓霞却并没有从则军脸上看出一丝的尴尬,他瘦了,似乎长得更高,有了男人的模样。他在眼神与庄晓霞接触的一刹那,便轻飘飘地移了开去,当年的男孩则军,已经幻化在尘埃里,再也找不见。
然而则军却在一个深夜给庄晓霞打了电话,则军的嗓音在话筒里又低又哑,我想你。则军说。想这个字眼,一经则军口中吐出,便如一块炭,将庄晓霞炙烤得难以安眠。
然后在富态女人的车里,则军与庄晓霞纠缠在一起。则军身上有一股气味,混杂着烟草和女人体香,令庄晓霞十分陌生。气氛是热烈的,情绪却很温软,在这样的氛围下,哪怕一句话,一个字,都会令人感觉沉重。
庄晓霞没有问则军:为什么要抛下我去上海?那个女人比我好吗?
庄晓霞没有问则军:这几年想过我吗?
庄晓霞觉得自己像一条卑微的虫,就算有爱,也没有资格大声说出来,则军也是一样。所以庄晓霞与则军,就那样拥抱,撕扯,将彼此溶入对方的血液,却并不说我爱你。
有那么一段时间,庄晓霞以为又回到了从前,虽然她的爱情仍然不能见光。但是漫漫前路,则军像个模糊的界碑,可以提醒她日子是流动的,而她,是可以呼吸的,这就足够了。至于则军爱不爱她,她不能像从前一样扳过他的脑袋问,你说,我们这算爱情吗?因为她拿不准则军会不会回答,算的算的。
直到富态女人将一杯酒泼到了她脸上。本来在人前,她可以对则军冷若冰霜的,但她做不到,所以很容易就被人洞穿。富态女人毫不顾及江凌的面子,用对一只狗说话的腔调对她说,你给我滚出去!
则军低着头,没有出声,后来在走廊上,她看见则军拥着富态女人,用又黏又浓的腔调哄她。
庄晓霞的眼泪忍了忍,便没有掉下来。
然后江凌便打发了她,用不算多也不算少的钱。这本来是迟早的事,只是因为则军,这一天来得特别快而已。
她走的时候给则军打了一个电话,则军一听她的声音便挂掉了,沉沉的忙音,让她的心里一下一下地,尖锐地疼痛。
4
庄晓霞再次见到则军是在三年后,其实在此之前,她似乎在某条大街上遇到过他,他跟在一个更加富态的女人身后,手里提了七七八八的购物袋。然后一闪就不见了,庄晓霞惊惶地四处张望,四处都很空,似乎只是一个幻觉。
三年后的庄晓霞,穿剪裁精良的深色外套,嘴唇红艳,美得惊心动魄。三年后的庄晓霞,是一个叫斯科特的爱尔兰商人的妻子,她现在的名字也不叫庄晓霞,她随了夫姓,叫安琪·斯科特。别问一个人怎么可以连名字都失去,事实上还有什么是不可以失去的?嫁给斯科特之前,庄晓霞经历了多少个男人,她没有认真数过,他们有大学教授,有机关干部,也有摇滚青年。男人是女人的学校,经历了许多男人的庄晓霞,就像完成了最终雕琢的玉器,流光溢彩,被她的爱尔兰丈夫一眼相中。于是,所有的陈年旧事都被打包尘封起来,庄晓霞,不,安琪获得了新生。
遇见则军是极戏剧化的,庄晓霞正与朋友在咖啡厅小坐,忽然听见有人很大声地说话。庄晓霞一眼就认出了则军,仍是那样高瘦的身材,皮肤更黑,眉眼更深。似乎老了十岁的则军正与咖啡厅经理争论,大概是为了咖啡厅不再找他供应蔬菜还是菜油的问题。这个时候的则军就是一个标准的小商人模样了,疲劳、无奈和混沌。庄晓霞看到他时,他正好也看到了庄晓霞,然后停止了叫嚷,嘴巴张成O形。时间有一秒钟的定格。
庄晓霞自己是信命的,她相信此刻的则军也肯定在思考同样的问题。
庄晓霞的爱尔兰丈夫在这家咖啡厅有百分之四十的股份,所以解决则军的供货问题变成她一句话的事。
清雅的包间里,则军拘谨地坐在庄晓霞对面的椅子上,絮絮叨叨地说着生活的不易,并大力感叹庄晓霞的现状。则军变得啰嗦得不得了,可庄晓霞还是微笑着倾听着,一边姿势优雅地切牛排,庄晓霞的手嫩白如玉,甚至有了浅浅的肉窝。
他们谁都没有提起过去,一句都没有。
则军忽然抓住了庄晓霞的手。则军的手油腻粗糙,布满黑黑的纹路,庄晓霞使了一下劲,不动声色地将自己的手抽了出来。
则军的脸暗淡下去,他说,我走了。然后站起来,一步步地走了出去。则军的背居然驼了,耸着肩,弯着腰,不堪重负的样子。
庄晓霞叫来经理,面无表情地吩咐,那个人的货,以后照单全收,不要拖欠他的货款。经理出去后,庄晓霞一个人坐了很久,房间里有一面镜子,一转头,庄晓霞就看到自己的影子,单薄,瘦削,妖艳,眼里却有火,在空洞地燃烧。
她忽然很想放声大笑,眼泪却溢了出来,在脸上流出浅浅的沟壑。
编辑 / 杨世莹
庄晓霞第一次见到则军时,只有二十四岁,却已给何野华当了三年的情人。当情人并不是一条好路,可是当你被贫穷折磨得发疯时,却并没有太多选择。
何野华的年龄足可以做庄晓霞的父亲,他是一位香港商人,住着一座冰凉的大房子,摆着坚硬的红木家具,没有一点油盐柴米的气味。她不喜欢这里,却雀跃着说,真好啊。
在床上也是如此。她抱着他业已松弛的脖子,在他脸上落下雨点般的亲吻。她做这些一点都不感到困难,甚至怀着感恩。因为她终于有钱将母亲送进最好的医院治疗她的重风湿,也有钱让弟弟如愿以偿地上大学。庄晓霞的不幸并不特别,却是一块结结实实的石头,一度压得她喘不过气来。
要命的是她还年轻,毛发骨骼和肌肤,蓬勃地生长,还有空旷的心。后来她喜欢上了散步,只是为了看一个在广场上看书的男孩。男孩有高壮的骨架,清浅的眼睛。她迷上了那眼睛,常常在他身旁不远处坐很长时间。
那时庄晓霞穿一条红格子裙,苍白到透明的皮肤,眼神燃烧着,像着了火。她不承认是她引诱了男孩,情感的流露,是没有办法控制的事。有一天男孩终于坐过来,不说话,只是默默地看着她。那时候太阳刚落山,金黄的余晖将她和他的影子拉得很长,又互相重叠。她的脸通红,男孩的脸也很红,他们就这样一言不发地坐着,直到天黑。后来何野华来了,庄晓霞迅速弹起来,奔向何野华,身体贴着他走路,像条柔顺的标签。男孩仍呆呆地坐在原地,失神地看着她。
后来有一天何野华回了香港,外面有人敲门,庄晓霞打开门,男孩站在外面,红着脸,鼻孔咻咻地喷着气息。她还来不及思量,一切都电光石火地发生,男孩像条小豹子似的冲进来,将她紧紧搂在怀里,隔着衣服,她清晰地感觉到了男孩的心跳。
男孩就是则军。那天则军没有回去,他与她坐在地板上,说了很多话,他看过的书、电影和追过的女孩,没一句提到何野华,当然,他不会蠢到以为那是她的父亲。他只是不提而已。则军的掌心温暖干燥,抚摸她的脸时,像一束火苗一般将她点燃。
后来则军便趁何野华不在的时候留在庄晓霞这里过夜,这个时候庄晓霞是疯狂的,她和则军用茶杯喝红酒,在窗帘后面做爱。他们谁都不说永远,只是饥渴地索求着对方的身体,仿佛天一亮,就是世界末日。则军很穷,庄晓霞给他买衣服,他不要,后来便直接给钱。庄晓霞不和他讲道理,和骄傲的男人没法讲道理,她只是一次次将钱打进他的账户。她知道没钱是怎样一种窘迫。但有一天庄晓霞忽然哭了,她扳过则军的脑袋,你说你说,我们这算不算爱情?
女人遇到爱情,都是一道迈不过去的坎儿。何况二十四岁的庄晓霞,从来没有恋爱过,只这一次,便排山倒海,无可救药了。
则军说算的算的,我爱你。然后将滚烫的吻印在庄晓霞的身体上。其实庄晓霞心里明白,这根本就不是谁说了算的问题。
冬天的时候则军说要去上海深造,庄晓霞在他的邮箱里发现一封来自上海的信,信里有个女人说已经安排好了一切,催着则军过去。
则军走了,庄晓霞想男人就像猴子,抓住了另外一根藤蔓,才会放开手里这一根。
则军怎么能骗她呢?庄晓霞想,他不是说过爱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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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晓霞整天把自己关在屋子里,她买了许多的浴盐,浓郁的香,一点一点地渗透进她的皮肤,连骨头里都充溢着清冷的香。
后来庄晓霞有了严重的风湿,那种痛深入骨髓,如蚁虫般啃咬。生病的庄晓霞像个失去了水分的南瓜,又干又涩。
何野华很久不来了,庄晓霞终于有一次在街上看到他挽着别的女人,平心而论,何野华待她不薄,给她买了许多衣服首饰和化妆品,还有足够维持她母亲治病和弟弟上学的钱。现在何野华厌了,不想让她当他的标签了,庄晓霞不恨,她想起了小时候的洋娃娃,也有玩厌了的时候,这是个必然的结局。她心里盘算着,何野华会给她什么样的补偿,而她走时,又该带走些什么。
只是她没想到何野华随后就将她赶出了房子,手里拿着一沓她和则军亲热的照片。这个老男人并没有她想象的那样迟钝,只是处理方式太过凌厉罢了。所以庄晓霞重新回到大街上时,是真正的一无所有。何野华没收了她所有的衣服首饰和银行卡,她仍然穿着那条红格子裙,脸又尖又小,泛着青白的光。可是她不能回家,因为家对于庄晓霞来说,是一个孱弱的婴儿,需要她的保护而不能保护她。
这个时候她特别想则军,要命地想。
一辆白色尼桑却滑到了她眼前,鬼使神差一般,庄晓霞看到车里的人,便眼睛一亮。
他叫江凌,是何野华的朋友,庄晓霞在过去的许多场合见过他,还有他身边那些走马灯似的女子,每次都是不同的类型。庄晓霞在看见江凌的一刹那,心里想的是,我是哪种类型?
欲望是红舞鞋,人生是个圆圈,总是从起点回到起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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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晓霞成了江凌的女人,她开始用深色眼影,穿露背装,在食指和中指间夹一根细长的摩尔,因为江凌喜欢。江凌还喜欢怪异的做爱方式,将她的身体掐得青一块紫一块。庄晓霞看着那些紫痕,它们奇形怪状地在她的身体上开放,凄美而诡异。她常常脱光衣服,对着镜子审视自己的身体。看着它圆润精致,没有丝毫的疲态,她真希望它快快老去,老到她可以心安理得地将自己抛洒于尘土。
她没想到会再见到则军。
则军被一个富态女人以表弟的身份介绍进江凌的圈子。事实上“表弟”不过就是小白脸的代称而已,然而庄晓霞却并没有从则军脸上看出一丝的尴尬,他瘦了,似乎长得更高,有了男人的模样。他在眼神与庄晓霞接触的一刹那,便轻飘飘地移了开去,当年的男孩则军,已经幻化在尘埃里,再也找不见。
然而则军却在一个深夜给庄晓霞打了电话,则军的嗓音在话筒里又低又哑,我想你。则军说。想这个字眼,一经则军口中吐出,便如一块炭,将庄晓霞炙烤得难以安眠。
然后在富态女人的车里,则军与庄晓霞纠缠在一起。则军身上有一股气味,混杂着烟草和女人体香,令庄晓霞十分陌生。气氛是热烈的,情绪却很温软,在这样的氛围下,哪怕一句话,一个字,都会令人感觉沉重。
庄晓霞没有问则军:为什么要抛下我去上海?那个女人比我好吗?
庄晓霞没有问则军:这几年想过我吗?
庄晓霞觉得自己像一条卑微的虫,就算有爱,也没有资格大声说出来,则军也是一样。所以庄晓霞与则军,就那样拥抱,撕扯,将彼此溶入对方的血液,却并不说我爱你。
有那么一段时间,庄晓霞以为又回到了从前,虽然她的爱情仍然不能见光。但是漫漫前路,则军像个模糊的界碑,可以提醒她日子是流动的,而她,是可以呼吸的,这就足够了。至于则军爱不爱她,她不能像从前一样扳过他的脑袋问,你说,我们这算爱情吗?因为她拿不准则军会不会回答,算的算的。
直到富态女人将一杯酒泼到了她脸上。本来在人前,她可以对则军冷若冰霜的,但她做不到,所以很容易就被人洞穿。富态女人毫不顾及江凌的面子,用对一只狗说话的腔调对她说,你给我滚出去!
则军低着头,没有出声,后来在走廊上,她看见则军拥着富态女人,用又黏又浓的腔调哄她。
庄晓霞的眼泪忍了忍,便没有掉下来。
然后江凌便打发了她,用不算多也不算少的钱。这本来是迟早的事,只是因为则军,这一天来得特别快而已。
她走的时候给则军打了一个电话,则军一听她的声音便挂掉了,沉沉的忙音,让她的心里一下一下地,尖锐地疼痛。
4
庄晓霞再次见到则军是在三年后,其实在此之前,她似乎在某条大街上遇到过他,他跟在一个更加富态的女人身后,手里提了七七八八的购物袋。然后一闪就不见了,庄晓霞惊惶地四处张望,四处都很空,似乎只是一个幻觉。
三年后的庄晓霞,穿剪裁精良的深色外套,嘴唇红艳,美得惊心动魄。三年后的庄晓霞,是一个叫斯科特的爱尔兰商人的妻子,她现在的名字也不叫庄晓霞,她随了夫姓,叫安琪·斯科特。别问一个人怎么可以连名字都失去,事实上还有什么是不可以失去的?嫁给斯科特之前,庄晓霞经历了多少个男人,她没有认真数过,他们有大学教授,有机关干部,也有摇滚青年。男人是女人的学校,经历了许多男人的庄晓霞,就像完成了最终雕琢的玉器,流光溢彩,被她的爱尔兰丈夫一眼相中。于是,所有的陈年旧事都被打包尘封起来,庄晓霞,不,安琪获得了新生。
遇见则军是极戏剧化的,庄晓霞正与朋友在咖啡厅小坐,忽然听见有人很大声地说话。庄晓霞一眼就认出了则军,仍是那样高瘦的身材,皮肤更黑,眉眼更深。似乎老了十岁的则军正与咖啡厅经理争论,大概是为了咖啡厅不再找他供应蔬菜还是菜油的问题。这个时候的则军就是一个标准的小商人模样了,疲劳、无奈和混沌。庄晓霞看到他时,他正好也看到了庄晓霞,然后停止了叫嚷,嘴巴张成O形。时间有一秒钟的定格。
庄晓霞自己是信命的,她相信此刻的则军也肯定在思考同样的问题。
庄晓霞的爱尔兰丈夫在这家咖啡厅有百分之四十的股份,所以解决则军的供货问题变成她一句话的事。
清雅的包间里,则军拘谨地坐在庄晓霞对面的椅子上,絮絮叨叨地说着生活的不易,并大力感叹庄晓霞的现状。则军变得啰嗦得不得了,可庄晓霞还是微笑着倾听着,一边姿势优雅地切牛排,庄晓霞的手嫩白如玉,甚至有了浅浅的肉窝。
他们谁都没有提起过去,一句都没有。
则军忽然抓住了庄晓霞的手。则军的手油腻粗糙,布满黑黑的纹路,庄晓霞使了一下劲,不动声色地将自己的手抽了出来。
则军的脸暗淡下去,他说,我走了。然后站起来,一步步地走了出去。则军的背居然驼了,耸着肩,弯着腰,不堪重负的样子。
庄晓霞叫来经理,面无表情地吩咐,那个人的货,以后照单全收,不要拖欠他的货款。经理出去后,庄晓霞一个人坐了很久,房间里有一面镜子,一转头,庄晓霞就看到自己的影子,单薄,瘦削,妖艳,眼里却有火,在空洞地燃烧。
她忽然很想放声大笑,眼泪却溢了出来,在脸上流出浅浅的沟壑。
编辑 / 杨世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