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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吉安县一个边远山区的农民,去年我村有几十户农民与一商家签定了一份种植“胜利百号”红薯30亩的合同,由于是种二季(立秋前10来天插下去)到收时达标的(厂家规定:0.35斤/个以上才收购)每亩只有650斤左右,有的农户产量不过百来斤。按合同0.20元/斤计算就有点亏本,严重地影响了我们种植红薯的积极性。